fmbt01 发表于 2015-4-29 05:54 
可以这样理解。就是把y帽的二次方,三次方,直到X次方,放入原回归中,得到新方程A,通过对A进行F检验,来 ...
有看到说“那么得自新回归方程的R方记做”R方new",得自原来回归方程的R方记做“R方old”,然后构造一个F统计量,F=[(R方new-R方old)/新回归元的个数]/[(1-R方new)/(n-新模型中的参数个数)]
如果所计算的F,比如说在5%水平上是显著的,我们就接受最初始的模型被误设的假定.”,就是构造F统计量。请问这个和“H0:c1=c2=0 H1:其他”所做的F检验是一样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