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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2
首先,我解释一下什么是“事物”。物是一定空间内的要(因)素的总和,它指的是某种自在实在及其所居存于其中的空间;事指的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发生的全部过程。因此事物一词就指的是自在实在及其相应的时空形式和过程。

其次,本质是属性归结和关系归结的结果。例如,氧与铁接触会使铁生锈(铁原子的核外电子被氧原子俘获,形成某种氧化铁分子,并微弱释放能量)——氧的这种“能力”被归结为具有“氧化性”的固有属性,该种属性的深层“内因”——原子核俘获核外电子的较强能力——就被归结为一种“本质能力”。再如,由于万有引力的作用,月亮会围绕地球转,从而构成一个地——月系统,在该系统处于“被支配”地位的月球就被归结为“地球的卫星”。

再次,通过属性归结和关系归结,会形成许多的“界域”、“范畴”、“类别”,于是,当再遇到类似的情况的时候,我们就直接的把相关的属性、现象、过程或者作为其总和的事物直接归属入相关的“界域”、“类别”之中。

这三种情况,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本质”的认知过程,它是被发现的、被归结或归属的,从而看上去似乎是被人所“赋予”的,但是它的存在与否难道不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吗?难道不是“只要存在相应条件,相应过程、关系就必然会出现”吗?——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么我们当然就可以说它“是事物自身固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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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2 16:57:16
值得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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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4 12:48:28
我对“事物”的理解:
如果将世界分为两大现象,那么“事”即生命事,“物”即非生命物。

我对“本质”的理解:
就追根溯源的认识方法(即“形而上学”的认识方法)而言,“事物”是现象,而导致如此现象的原因便是现象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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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4 20:11:54
核心才是本质,中间层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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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5 18:28:14
从本体论角度讲,无论本质、现象,以及人的意识都是世界本原,世界一切皆本原。所以,从本体论角度是无法区分事物的,于是人们就产生认识论,从认识论的角度进行对世界本原进行划分和说明。如你可以划分为“事”和“物”,这是以具体和抽象,也就是虚和实作为划分标准,而在本人看来叫“隐体”和“实体”,以人的感觉器官是否感觉得到作为划分标准。此外,人们还可从世界本原当中分离出人的意识来,与世界本原相对立,构成“物质与意识”的矛盾,从而成为认识论的划分标准和当今唯物唯心的核心问题。

为此,人的意识独立出来后,人们就以这种方式来认识世界。凡是为人的意识所认识的产物就叫属性,而与人的意识相对立,且为人的意识所认识的对象就叫世界本原或“物质”了。

因此,无论是本质还是现象,都是人的认识产物,都是世界本原的属性。本质或本质认识仍属于人的意识范围,而非世界本原或“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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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5 21:06:54
意识与物质,这是我们观察到的一对现象;鸡与蛋,这也是我们观察到的一对现象.它们之间到底谁先谁后,到底谁决定谁?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最常听到的观点不是唯物就是唯心;不是唯先鸡就是唯先蛋.这些观点显然都不能自圆其说.至于那些我们不常听到的观点又是如何的呢? 追根溯源的认识方法有这么个原则: 要解答一对现象的起因,只有当起因的要素不再是现象时,才算解答了问题.比如说,要解答先鸡先蛋的问题,我们首先要排除掉先鸡或者先蛋这两种答案,继而再去猜测导致鸡生蛋,蛋生鸡这对现象的起因.如果说答案既不是先鸡,也不是先蛋,而是鸡的祖先.这样的答案才算解答了问题.只不过,我们现有的任何名词都是根据现象而起的,因此任何名词安给"鸡的祖先"都不合适.

对于心与物这对现象的起因也是一样.我们首先要排除掉唯物与唯心这两种"唯现象"的答案,继而再去猜测导致如此现象的起因.两千多年前我们中华哲人李耳就曾经解答过这个问题,他说"两者同出,异名同谓".如果一定要给心与物这对现象的本原起名的话,那就叫"道"好了.其实任何起名都会误导我们对世界本原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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