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国务院对建筑节能提出的目标和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经过多年的努力,在法规体系、技术标准体系、管理制度、技术研发推广和重大项目组织管理等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和成果。据华经纵横咨询节能评估报告了解,截至2010年年底,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95.4%;组织实施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项目217个,启动了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实践;完成了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82亿平方米;推动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与改造;开展了371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推广项目,210个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47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和98个示范县的建设。
我国正处在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时期,按照规划到“十二五”末期,我国城镇化率将达到51.5%。这也就意味着,届时全国城镇累计新建建筑面积将达到40亿~50亿平方米。要确保这些建筑符合建筑节能标准,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这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到“十一五”末,建筑节能实现节约1亿吨标准煤的目标任务。在此基础上,我们认为节能建筑与绿色建筑并不代表昂贵和高不可攀,下一步,我们将按规划逐步让更多的百姓住上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
中国建筑节能的五大问题
第一,部分地方政府对建筑节能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建筑节能工作的考核没有纳入政府层面,部分省(区、市)对建筑节能的考核评价仍局限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内部,没有纳入本地区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考核体系,使相关部门难以形成合力,相应的政策、资金难以落实。对建筑节能能力建设重视不够,部分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筑节能管理人员只有1~2人,没有专门的管理和执行机构,各项政策制度的落实大打折扣。
第二,建筑节能法规与经济支持政策仍不完善。落实《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各项法律制度所需的部门规章、地方行政法规的制定工作仍然滞后。各地对建筑节能的经济支持力度远远不够,尤其是中央财政投入较大的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等方面,部分地区没有落实配套资金,影响中央财政支持政策的实施效果。
第三,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水平仍不平衡。总的来说,“十一五”期间,我国执行的建筑节能标准主要为50%节能标准,“十一五”末逐步提高到65%节能标准的水平,节能标准的水平较低。从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情况看,施工阶段比设计阶段差,中小城市比大城市差,经济欠发达地区比经济发达地区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过程中,外墙、门窗等保温工程施工不规范,管理不到位,存在质量与火险隐患。各地尤其是地级以下城市建筑节能材料、产品、部品的节能性能检测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绿色建筑发展严重滞后。
第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任务依然繁重。我国在建筑领域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据测算,目前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量占建筑用能比重在2%左右,这与我国丰富的资源禀赋相比、与快速增长的建筑用能需求相比、与调整用能结构的迫切要求相比都有很大的差距。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长效推广机制尚未建立,技术标准体系还不完善,产业支撑力度不够,有些核心技术仍不掌握,系统集成、工程咨询、运行管理等能力不强。
第五,北方地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供热计量收费工作任重道远。一是既有建筑存量巨大。2000年以前我国建成的建筑大多为非节能建筑,民用建筑外墙平均保温水平仅为欧洲同纬度发达国家的1/3,据估算北方地区有超过20亿平米的既有建筑需进行节能改造。二是改造资金筹措压力大。围护结构、供热计量、管网热平衡节能改造成本在220元/平方米以上,如果再进行热源改造,资金投入需求更大。但北方多数地区经济欠发达,地方政府财力投入有限,市场融资能力较弱。三是供热计量改革滞后。热计量收费是运用市场机制促进行为节能最有效手段,但这项工作进展缓慢,目前北方采暖地区130多个地级市,出台供热计量收费办法的地级市仅有40余个,制约了企业居民投资节能改造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