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ghtsOn 发表于 2012-12-6 09:11 
从你的表述其实可以这么理解:
在只有单一用途的理想状态下,汪的公式能用,其实供需理论也能用(你不懂 ...
您的理解基本正确,但是您忽视了汪的公式在经济学上的重大意义:
1,汪的公式第一次用一个数学公式来简洁地表达了价格决定中,商品价格P、商品品质U、商品的社会必要品质Uo、商品的社会必要成本Co四者的关系,汪的公式在经济学领域的地位,不亚于爱因斯坦的质能方程在物理界的地位。
2,在单一用途的情况下,汪的公式可以直接用,但是在多种用途下,汪的公式经过变形,也是可以用的。例如,对于汽车而言,我们可认为汽车的品质U是汽车的外观L、加速性A、安全性S等的函数,即有U=f(L,A,S,...),从而汪的公式P=U/Uo*Co也可以用于分析甚至计算汽车的价格。
3,汪真正的贡献,不是提供了一个计算公式,而是提供一个十分精确的分析框架,指出了商品价格变动的规律:商品价格P与商品品质U成正比,与商品的社会必要成本Co成正比,与商品的社会必要效用Uo成反比。
4,汪的公式在我国的直接应用,就是城市房价。
利用汪的公式,我们会发现,城市房价P与城市边缘住房生产成本Co成正比,与城市边缘住房品质Uo成反比,即P=U/Uo*Co。
从而,我们会发现,降低房价的措施有两条:其一,就是降低城市边缘住房的生产成本Co,主要是通过增加土地供应量来降低地价,其二,就是通过提高城市边缘的交通、教育等居住条件,来提高城市边缘住房品质Uo,从而降低房价。
从房价的例子,您该发现,汪的公式的巨大应用价值。
我觉得汪的公式授予个诺奖,不为过。您仔细比较下,其他获得诺将的成果,能有30%超过汪的贡献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