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也许是对楼主观点的补充,节选自我的书稿《统一经济学的视野》: 经济范畴论陷阱:“物化劳动”
经济理论中的范畴论陷阱很多,比如说“物化劳动”,就是一个非常有代表性的例子。其实,“物化劳动”和“鬼打墙”一样,都是人类陷入语言文字陷阱的产物。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网站这样介绍“物化劳动”:
又称“对象化劳动”。凝结在产品中的人类劳动或物化在生产资料上的劳动。人们从事物质生产,就是人们应用生产工具等劳动资料进行劳动,使劳动对象发生预定的变化,生产出新产品。任何新产品,都是劳动与物相结合的结果。某种新产品生产出来以后,生产这种产品的劳动,便由流动形式转化为物质形式,亦即凝结在物中,并同物结合在一起,所以称为物化劳动。
我们的先贤--哲学家庄子在他的“齐物论”篇中这样写道:
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
网友马迎夫提出这样一个命题:
无福利无垄断的商品社会,竞争使价格趋向于物化劳动,成熟的市场经济不会产生贫富悬殊现象。
我问他:“这是猜测,还是期望,抑或是科学结论”?他回复说:
李克洲毕竟是走火入魔的经济学研究专家,立马提出了尖锐的问题。(李克洲的分类)一、元经济学。二、经济哲学。三、经济伦理学。四、经济科学。你的四个分类里,“竞争使价格趋向于物化劳动”,应该算是经济科学类,对市场经济的一种认识。黄焕金说的更好,市场经济非旦不是导致贫富分化的原因,反而是均贫富的原因,我就是这个意思。
但是,马迎夫没有搞明白:如果要使它(指他说的“无福利无垄断的商品社会,竞争使价格趋向于物化劳动,成熟的市场经济不会产生贫富悬殊现象”)是一个科学命题,他首先必须告诉我们,“物化劳动”是啥东西(即它的内涵和外延是啥);假设,“物化劳动”是和“鬼”一样的东西,那么,“无福利无垄断的商品社会,竞争使价格趋向于物化劳动,成熟的市场经济不会产生贫富悬殊现象”这个判断,就不可能是一个科学命题。
为了正本清源,现在,我从词源学角度研究一下李嘉图的“物化劳动”的来源:
JACOB H. HOLLANDER(JOHNS HOPKINS UNIVERSITY)在论文The Development of Ricardo's Theory of Value 中指出,“物化劳动”(embodied labor)这个概念,最早起源于亚当•斯密,但是亚当•斯密后来又抛弃了它。
JACOB H. HOLLANDER不知道,李嘉图之所以捡起了“物化劳动”这个概念,是为了满足他所提出的“劳动价值理论”的逻辑需要,即为了使他的这个理论能够自圆其说。“物化劳动”是一个很有代表性的经济学的概念,看上去来源于经验主义,其实来源于主观主义。它显示出,一个语言和语义错误,能够对经济理论的发展,造成多多么巨大的危害。
如果“物化劳动”,仅仅是一种形象化说法,那就没有详尽探讨的必要性;但是,这是一个给经济学带来巨大理论混乱的概念,对它的正本清源,不仅有经济思想史上的意义,而且还非常有现实价值。
这个题目,足够写一篇博士论文。在这儿,我想提出一个假设,李嘉图时代,世俗的宗教气氛应该是很浓的。“物化劳动”的社会来源,有可能是受到面包是基督的血肉转化来的启发。既然,面包可以看成(当成)是基督的血肉,那么,把资本看成“物化劳动”,就一点儿不显得荒谬。而且很自然,受到宗教的模拟支持。
物化劳动的英文来源之一,就是embodied labor。我读李嘉图的英文版《政治经济学和赋税原理》时,发现李嘉图用的另一个词为“bestowed”,这个词有神学含义,中文一般翻译为“物化”,也许不太准确。它的其它中文含义,还有“耗费”的意思。
如果不是基督教徒,估计没有谁把所谓的“圣餐”真当成是基督的血肉转化来的。可是,不管是经济学者还是普通人,都把“物化劳动”当成一种客观存在,却没有人感到它的“荒谬”,这不值得大家好好反思一下吗?
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中,机器等一年内不用置换的物品,首先是一种物质客观存在,当它具有资本主义生产职能性质时,它又取得了一种非物质性的社会客观存在,我们可以把这种只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中才存在的非物质性的社会客观存在定义成资本的存在,这种资本的存在,是一种特殊的价值存在,这种价值存在可以带来利润,而且由于它的物资固定性而带来的价值的固定性,可以在多年中不断地带来利润。
如果我们象李嘉图那样,把这种只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中存在的既具有固定性的物质客观存在又具有非物质性的社会客观存在定义成“物化劳动”,我们会得到什么结果呢?首先,它混淆了固定资本的物质性客观存在和人类劳动的非物质性活动,人类劳动无论如何也不是一种物质性客观存在,它最多是一种物质性客观存在的有目的性的运动形式;其次,“物化劳动”,掩盖了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生产关系的实质。确切地讲,李嘉图根本没有意识到,他把固定资本定义成“物化劳动”,本来只是为了自圆其劳动价值论学说,但他根本不理解,机器等设备,只有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中,才具有固定资本的职能。最后,通过“物化劳动”这个概念,“商品经济一般”这个概念就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这个客观存在,混为一体,从而分不清楚哪是观念、哪算实在了。
再来谈马克思本人的“物化劳动”的观点。马克思说:“使用价值或者财物具有价值,只是因为有抽象人类劳动对象化或者物质化在里面”。
首先,关于马克思本人的“物化劳动”的观点,我同意一个网友的如下观点:
《资本论》认为,价值就是凝结在或者“物化”在产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但是《资本论》没有介绍何谓物化?物化的方式是什么?结果是什么?可否观察?可否计量?从而导致了唯心主义倾向。因为,既然是物化,就意味着物质化,物质化的东西应该是可以观察的、计量的、比较的,比如信息,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人们愿意为信息支付价格,信息对生产、销售、生活有明显的、可测算的影响。从这个角度讲,劳动的“物化”有唯心主义倾向。比如,同样一双皮鞋,用两种方式获得:人工加工和机器加工。前者“物化”了工人的劳动,后者却没有“物化”工人的劳动。如何观察?如何计量?如何区别?或者你会说,机器加工的皮鞋“间接物化”了工人劳动,即生产机器的劳动。那么我再举一个例子,人工培育的木耳和野生的木耳,各挑1斤,形状、质量皆类似。前者“物化”了人工劳动,后者什么劳动也没有“物化”,拿到菜市场去销售,消费者根本无法辨别。你如何观察、计量、区别哪个物化了劳动,哪个没有物化劳动?消费者为什么不去费力气区别?每个人都是消费者,包括生产者本人。也就是说,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任何人去辨别这种“物化”。相反,从市场销售的实际观察来看,如果你告诉消费者,哪是野生的,哪是人工培养的,消费者会出高价钱抢购野生的,反而会冷落人工培养的。可见,即使生产者知道哪个有物化,哪个没有物化,消费者也不买账。因此“物化劳动”,是一个脱离实际的概念,显然具有唯心主义倾向。
其次,我认为,《资本论》中“物化劳动”的概念,是马克思从李嘉图那儿继承来的。李嘉图试图用“物化劳动”,来衡量固定资本的价值,进而研究该固定资本的价值向产品的转移。由于李嘉图的错误抽象,造成他的理论存在两个巨大矛盾:1,劳动力创造的价值和劳动的价值不一致;2,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中,商品的价值和生产价格不一致。造成这两大矛盾的原因是这样的:李嘉图认定,假如产品(A),由固定资本(B)和劳动力生产,而固定资本(B)仅由活劳动生产,则产品(A)的价值等于耗费在(B)上的劳动的转移(假定一年折完)加上活劳动的投入或耗费。但是,这样计算是错误的,原因很简单,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这个大前提下,固定资本(B)不仅与活劳动成比例,而且至少与一般利润(利润率)有关系。略去了一般利润(利润率),就等于否定了资本所有权的存在,即改变了研究的大前提,这是李嘉图及古典学派常见的错误,马克思亦不例外。
其实,李嘉图的这个概念,不仅误导了马克思,而且还贻害了凯恩斯。
为了防止英译汉中存在误解,特将该相关证据部分英中两种文字抄录如下:
以下摘自《通论》第四编第16章:
It is much preferable to speak of capital as having a yield over the course of its life in excess of its original cost, than as being productive. For the only reason why an asset offers a prospect of yielding during its life services having an aggregate value greater than its initial supply price is because it is scarce; and it is kept scarce because of the competition of the rate of interest on money. If capital becomes less scarce, the excess yield will diminish, without its having become less productive--at least in the physical sense.
与其说资本是生产性的,还不如说资本在其使用寿命中会有一笔超过其原有成本的收益。为什么一项资产在其使用寿命中能提供一种服务,从而使其总价值大于它的原有供给价格的唯一理由在于:它之所以能维持稀缺性,是因为要获取购买资本品的货币要支付利息。如果资本的稀缺性变得较少,超额收益就会减少,而它的生产性并没有减少--至少在实物意义上是如此。
I sympathise, therefore, with the pre-classical doctrine that everything is produced by labour, aided by what used to be called art and is now called technique, by natural resources which are free or cost a rent according to their scarcity or abundance, and by the results of past labour, embodied in assets, which also command a price according to their scarcity or abundance. It is preferable to regard labour, including, of course, the personal services of the entrepreneur and his assistants, as the sole factor of production, operating in a given environment of technique, natural resources, capital equipment and effective demand. This partly explains why we have been able to take the unit of labour as the sole physical unit which we require in our economic system, apart from units of money and of time.
因此,我同情古典学派以前的理论,即:每一件物品都是由劳动生产出来的,再辅之以:(1)过去被称为工艺,现在叫做技术的事物;(2)自由取用的或者按照它们的稀缺或丰裕程度而支付代价或者租金的自然资源;以及(3)体现在资产中的并且根据其稀缺或丰裕程度而支付代价的过去劳动的成果。所以,最好是把企业家及其助手们的个人服务包括在劳动中,作为一种独立的生产要素,在既定的技术环境、自然资源、资本设备以及有效需求的条件下发挥作用。这可以部分地解释,为什么在货币单位和时间单位之外,我们把劳动单位作为我们经济体系中所要求的唯一实物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