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制是指人们对物质资料的占有形式,通常指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形式,即生产资料所有制。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这是百度上搜到的。希望大家在看的时候以笔者的思路为准,自发的纠正其中的错词、错句,并纠正我思路上的错误。
在谈论这个之前,我想就前三个定义请教个问题。
我在这篇帖子里发表的帖子,某人看了这个帖子,认为某些部分有意义,并依据帖子写了本书,出售并获得利益。根据所有制的定义是对生产资料的占有,那在私有制下,帖子的内容只有在该人把他形成书这种商品的情况下才成为生产资料,那就应该认为帖子的内容是该人私有的,而不是我的。但劳动的是我,为什么就不是我的?另外,如果该人对内容申请了专利,根据专利的属性,他可以随意处置。是否就表明,可以强行撤掉我的帖子?
我出钱,你出劳动,所得归我,给你发工资,或我借钱,你劳动,所得归你,还我钱。钱数一定,劳动一定,请论述有什么区别?你会选那种?
现在来谈论所有制——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形式。其中生产资料是指劳动者进行生产时所需要使用的资源或工具。从这两句话来剖析,资本主义下的私有制是个人对生产资料的完全占有,也就是占有生产所需时所使用的资源或工具。我们根据严格的私有制定义来考察资本家进行生产时,他所投入的生产资料,也就是资本家直接出让的东西为资本、厂房、设备、土地等资源和工具,而工人出让的是劳动这一资源,他们是两个完全独立的参与者(注意这里,我想没人会和我说工人是资本家所有,所以生产资源应按如此划分),因此,按照私有制下严格的私有权,资本家只所有除劳动的生产资料,工人只私有劳动在生产中的商品中也不会更改。在此严格规定下,商品应该怎么分配呢? 如果按照资本家的分配方法,商品所得全部归于资本家,然后给工人发放工资,这在客观上表明资本家完全具有所有投入资料的所有权,也就默认了工人在属性上是资本家的生产资料,与严格私有制矛盾。按照私有制的分配应该是,工人获得商品,并进行交易,不论在交易中所得多少,必须归还商品中资本家出让的所有的资源和工具,也就是资本、厂房、设备等消耗,这就是等量资本只能获得等量收益,同时工对人对商品进行处理时,资本并不是以交换的形式存在,而是借用,借用的资本会在使用中折旧,工人需要补偿折旧的部分。考察现在的资本,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个事实,公司进行投资,即使它占股权大多数,也只能按股取得利益,而不是全部占有商品,给其他股东发工资!银行进行放贷,即使超过公司资本,也只能收回放贷利率,也不能占有公司的商品而给公司发工资!工人在客观上等价于被放贷的公司,被占有股权的公司,但我们的现实却不能客观的看到这一点。
造成这种缺陷的是法律规定的所有权问题,资本家占统治地位下,通过强制性压迫使得所有制和所有权分离。我们可以很清楚的看到,这种分离让资本严格遵守私有制,却让劳动严格遵守所有权。在这种规定下,资本家不私有工人,但却能占有他的劳动,工人私有他的劳动,却不能占有他的劳动。
然后再来谈谈所有制的问题,所有制要求只有在资源形成生产资料才会归个人私有。我对这持不肯定的观点。还是拿例子说,先问大家认为空气是私有还是公有的?我想应该是个千奇百怪的答案。可能私有?也可能公有?也可能即私有,又公有?我的答案是他没有属性。空气他就是共产主义里严格的极大丰富物资,人们按需分配。但现实情况是,按资本主义私有看来,他的机器需要空气做压力时,他就能随意的使用,此时,没有属性的空气变为生产资料,并转化为私有,然后空气中产生有毒物质时,又能随意的排放,但排放过程中,又会污染空气,减少人们需求的空气。我想,既然空气不是公有,你有什么理由反对环境污染?如果是公有,又凭什么让资本家随意使用?
这表明自然中的资源、特别是极大丰富物资,在没有被转化为生产资料时,是不具有属性的。成为生产资料时便无偿的转化为私有,并在危害社会时又无偿转化为公有。它们的属性没有严格的划分,造成了人们只能以道德的或道德的法律进行约束。
这表明资本主义私有制是有极大的漏洞的,甚至整个社会的所有制都是有问题的。资本主义的剥削不仅在于剥削了工人的劳动,还提前超前消耗掉了人类生活世界的极大丰富物质。
我想马克思想要阐述的思想是对的,他的论述中因为没有严格的定义所有制和所有权,也就会被资本主义家进行攻击,也是因为没有严格界定公有制和公有权,造成社会主义的实践超出私有制逐步转化为公有制的阶段,而难以实践。
我是真心觉得效用论、供求论未来肯定会被否定掉,这只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特有属性。但他们的崩盘也只能在资本主义毁灭时消失。所以,信点马克思的同胞们,没必要费劲的想着去驳倒搞西经的同胞,大家讨论是互相学习,可不是搞斗争。
另外补充一点,我对所有制从产生到发展到现在,还没有严格的概念,谁能详细讲解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