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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2

    房产税扩围消息频出,提议 40平方米“起征线”惹来大争议,有更月测算出全国开征或年增收5000亿。自从2011128日上海和重庆试行房产税以来, 据说湖北、湖南、海南、广州、杭州等也在做准备。看来征求房产税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了。

    征房产税的主要目的究竟是什么?我想应该有两个:其一是是改变目前ZF的土地财政困境,因为地终有卖完的时候;其二是是让那些囤房者付出高昂代价。但是如果设计不好,出现不单未能抑制ZF卖地冲动,也无法打击囤房,导致房价更高,房租更贵。果如此,这样的政策还是别出台更好。为什么美国人的房价未暴张?为什么美国人很少囤房?皆因房产税对第一套税率极低,而对第二套第N套进行惩罚性征税。中国的房产税也应该对第一套免征,对其他套进行打击性征税。

  现在一部分人囤房获得暴利,另一部分人买不起房、没房可住,所以征收房产税迟早都要推行。征收房产税的目的不是让所有人都交税,而是要让囤房的人因囤不起房而把房子吐出来,让没有房的人有房可买。

  关于房产税的征收,美国的经验值得借鉴。在美国,即便相对富有的家庭也都只有一套房子,因为第一套房的养房成本很低,而第二套房所要缴纳的各种税费很高。同样,第三套房所需的养房成本更高。如此一来,高昂的养房成本让大多数美国家庭不会选择囤房。

  在我国,大多数家庭只有一套房,而且很大一部分人的平均用房面积超过了40平方米。“人均4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都需征收房产税”就意味着大部分只有一套房的家庭同样需要缴纳这部分费用,这样单纯按面积征收房产税的标准过于平均,也不合理。而且,在消费者购房时国家已经收取了土地出让金,在此基础上再加收房产税不合理。

  按房屋套数征收房产税的征税标准实施起来效果更好。第一套房不征税,从第二套房起大幅提高征收税率,就像个人所得税一样采取累计政策,这更有利于应对囤房人。一个家庭一套房,经济条件好的可以购买面积大一些的房子,经济条件稍差的可以选择面积相对小的房子,不再单纯以人均住房面积为征税界限,对于真正有住房需求的消费者来说更为公平。

此外,如果所征收的房产税比囤房等待涨价的成本要低很多,很可能达不到让囤房人放弃囤房的目的。因此,按套数征收房产税的税率不能太低,要在成本上让囤房人囤不起房,从而真正起到征富济贫的作用。  


附:目前关于房产税问题的探讨富有理论和现实意义,郑风田先生所著本文《首套房该不该收房产税》也是其中的一篇,个人以为对房产税的问题探讨,不能仅仅从经济学角度,必然涉及到价值观的问题,应该是以福利最大化为考量,当然目前的方向肯定还是好的,希望大家能各抒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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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3 00:16:18
还征税……国家拿的钱还不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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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6 00:07:18
按道理该征,但是现阶段征收不合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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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9 09:32:22
首套房不应该征收,从第二套(包括租的房子)开始征收多套住房税,房子越多,税率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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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7 18:03:01
     支持panshicx的意见。
     房产税不能与保障居民的居住权相抵触。第一套房是居民在城市居住的最基本保障,如果对第一套房征税,从税收的角度来说,肯定会由ZF逐渐收回房子的价值,从而使居民得不到自己的房子。因此,不宜对居民的第一套房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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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8 11:43:21
zf随意开征新税,这本来就是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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