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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2013-1-4 12:57:50
he_zr 发表于 2013-1-2 17:44
你说了半天还没搞清楚一个前提条件,即所讨论的内容是商品和交换,都是在交换者之间都具备剩余产品或支付能力基础上展开的,离开了这个前提条件,还跟你谈什么?
以上回复不指望你一次性领悟。因为你直接说出了剩余是交换的必备前提,所以我给你推导出结论。但你当中缺少逻辑环节:
支付能力不等于收入。
一个官员为了摆谱,他的一句话就可以当作支付手段。一个实际上已经破产的商人,为了想通过赌场翻本,隐瞒其破产的实际情况,依靠以往虚假的信用,照样可以拿到筹码。当生产依靠这些空虚的支付能力扩大后需要实际兑付的时候,换句话说,需要为生产取得收入的时候,一切虚假的现象都会破碎。这是为什么价格不得不回到价值的过程一斑。

思考题:劳动的含义和自备(自足)前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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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4 22:19:41
Rousseau 发表于 2013-1-4 12:34
昨天我没有回复你,让你自己想一天。

如果你打开任何一本西方经济学教材——其实就是庸俗经济学,它都 ...
假如任何人在拍卖火星上的土地,那么只能是一种娱乐行为而不是经济行为,换言之,仅仅有效用只具备客观的使用价值不构成交换价值。
你的回复尽是些垃圾堆积的信息,人们就像翻扒垃圾那样好不容易才能找到那些代表你的观点的东西。按你的说法,拍卖行实际上属于娱乐业,而非经济行为,既没有劳动者,也不用交税。独一无二的祖传家珍和名人用品,跟劳动产品没什么两样,拍卖纯属搞笑。你生活在火星上啊?
任何东西仅仅稀缺和具有效用完全不构成具有交换价值的充要条件——除非能够靠劳动取得,否则不存在有意义的价格,而价格的意义属性我们称为价值。当我们依靠劳动取得自身的满足时,我们首先基于劳动所取得对象的使用价值或者说效用,而劳动之不能令一切需求无限度满足,并且物品或者使用价值的载体在劳动的基础上有相对的剩余构成交换的价值。所以当产品具有交换的属性,从而成为商品,那么这种商品必定具备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这一价值维度上的“两重性”。
前复还在说是剩余才是交换的前提条件,也就是必要条件,此处你就在大谈什么“稀缺和效用”,还搭上什么“除非能够靠劳动”云云,既东拉西扯,又令人莫名其妙。劳动只是劳动产品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商品交换的必要条件,商品交换的必要条件是交换者的需求,以及剩余产品或支付能力。没有需求和剩余,劳动耗费再多也不会产生商品和交换。此外,只有商品、商品效用或使用性才是人们赋予价值的地方,交换跟劳动耗费一样,只能增加成本代价,毫无价值可言,也就无所谓什么“交换价值”,那种商品“两重性”是劳动价值论编造的属性,实则把商品的性质和用途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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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4 22:28:03
Rousseau 发表于 2013-1-4 12:57
以上回复不指望你一次性领悟。因为你直接说出了剩余是交换的必备前提,所以我给你推导出结论。但你当中缺 ...
交换是交换双方政治地位平等,权利地位平等的产物。当一个官员的一句话可以当作支付手段,那种社会还存在什么“交换”或“支付手段”,那叫山大王向黎民百姓索取保护费。

你连这些基本常识都不具备,还出什么“思考题”,对你来说太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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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5 14:41:59
he_zr 发表于 2013-1-4 22:28
交换是交换双方政治地位平等,权利地位平等的产物。当一个官员的一句话可以当作支付手段,那种社会还存在 ...
支付手段和收入是两个概念。所以我前面就说过不要急着提到收入。

ebay上的火星土地完全可以被成交。我希望你能先理解这一点。
一幅中国的名人字画假如能成交到二万亿美元,那么中国的GDP完全可以被统计为增加了二万亿美元(几乎翻了倍了)。当然前题是这个二万亿美元可以被支付而不是仅仅挂牌,然后虚拟成交。所以价格完全可以脱离价值而出现。
劳动只是劳动产品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商品交换的必要条件,商品交换的必要条件是交换者的需求,以及剩余产品或支付能力。没有需求和剩余,劳动耗费再多也不会产生商品和交换。
恰恰相反,劳动是一个包容概念。有劳动,背后必然有需求和效用。需求和效用背后未必有劳动。这个逻辑希望你能反驳。
除此以外,你还是重复了你以前的5个决定(成交)价格的要素,但我已经给你指出了,需求和效用不必然导致商品能被交换(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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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5 22:25:54
支付手段和收入是两个概念。所以我前面就说过不要急着提到收入。
支付手段和收入密切相关,没有收入就不存在支付。这与急不急有什么关系?
ebay上的火星土地完全可以被成交。我希望你能先理解这一点。
一幅中国的名人字画假如能成交到二万亿美元,那么中国的GDP完全可以被统计为增加了二万亿美元(几乎翻了倍了)。当然前题是这个二万亿美元可以被支付而不是仅仅挂牌,然后虚拟成交。所以价格完全可以脱离价值而出现。
可笑,价值都不知道为何物,却知道什么“价格可以脱离价值”。请你告诉大家,那幅画的价值是什么和多少的标准,而让你认为价格“背离”了?此外,你如果认为这种情况不可思议,那么请你看看自然风景,圈起来售票就可带来收入和记入一国的GDP,正所谓“旅游经济”,那么自然风景没有经过劳动形成的“劳动价值”而成为“商品价值”,它的商品价值又是怎么来的?劳动怎么会成为你说的商品的“充要条件”呢?
恰恰相反,劳动是一个包容概念。有劳动,背后必然有需求和效用。需求和效用背后未必有劳动。这个逻辑希望你能反驳。
所谓“有劳动,背后必然有需求和效用。需求和效用背后未必有劳动”,实属胡说八道。需求本来就是人的生理自然反映,与劳不劳动有什么关系?大自然中的阳光、雨露、土地、风景、森林、矿产等,都是大自然赐予人类天然的效用,哪来的“必然有”劳动?
除此以外,你还是重复了你以前的5个决定(成交)价格的要素,但我已经给你指出了,需求和效用不必然导致商品能被交换(成功)。
无论交换成功与否,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自然现象,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但在需求决定供给的条件下,供给方总是不遗余力的迎合需求方的需要,希望能成为有效供给,这就必然导致交换成功。至于是完全成功,还是部分成功,有多少成功,那是另外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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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 17:05:20
he_zr 发表于 2013-1-5 22:25
可笑,价值都不知道为何物,却知道什么“价格可以脱离价值”。请你告诉大家,那幅画的价值是什么和多少的标准,而让你认为价格“背离”了?此外,你如果认为这种情况不可思议,那么请你看看自然风景,圈起来售票就可带来收入和记入一国的GDP,正所谓“旅游经济”,那么自然风景没有经过劳动形成的“劳动价值”而成为“商品价值”,它的商品价值又是怎么来的?劳动怎么会成为你说的商品的“充要条件”呢?
所谓的旅游经济不创造财富。这足够反驳你那种把个别部门和个体的纯粹货币所得当作价值和财富的幼稚观点了。连斯密以前的重商主义批判都没有理解透彻,如何理解价值?价值是指为实现满足而施加的劳动耗费比例。把全国的名人字画集中起来,抬高售价一万倍,丝毫不增加一个国家的财富和价值,不论GDP增加了多少。这也不能理解的话,该如何理解https://bbs.pinggu.org/thread-1170473-1-1.html

https://bbs.pinggu.org/thread-1170473-1-1.html
he_zr 发表于 2013-1-5 22:25
所谓“有劳动,背后必然有需求和效用。需求和效用背后未必有劳动”,实属胡说八道。需求本来就是人的生理自然反映,与劳不劳动有什么关系?大自然中的阳光、雨露、土地、风景、森林、矿产等,都是大自然赐予人类天然的效用,哪来的“必然有”劳动?
交换去了哪里?
“大自然中的阳光、雨露、土地、风景、森林、矿产等,都是大自然赐予人类天然的效用”,那么这些所谓的效用在人类存在之前就是存在的,这就是你所谓的客观效用论。请问这些客观效用和经济学有什么关系呢?那个时候连人类都不存在。
经济学讨论这种连人都不存在时候的效用有什么意义?到时候,连我们的讨论都不存在了。
he_zr 发表于 2013-1-5 22:25
无论交换成功与否,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自然现象,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但在需求决定供给的条件下,供给方总是不遗余力的迎合需求方的需要,希望能成为有效供给,这就必然导致交换成功。
需求方总是不遗余力寻求自己所需求的满足,希望成为有效需求,这就必然导致交换成功?
没有劳动意义上的支付能力,凭什么成交?
不存在劳动,供给方怎样迎合需求方?
需求方不能提供相等的支付,供给方都要饿死了,如何成交?靠无私奉献倒是很好的办法。你愿意继续下去的话我们不妨空想一下如何找一批人来实现无需支付任何补偿的劳动。
你不觉得这很搞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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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 21:56:35
Rousseau 发表于 2013-1-11 17:05
所谓的旅游经济不创造财富。这足够反驳你那种把个别部门和个体的纯粹货币所得当作价值和财富的幼稚观点了 ...
所谓的旅游经济不创造财富。这足够反驳你那种把个别部门和个体的纯粹货币所得当作价值和财富的幼稚观点了。连斯密以前的重商主义批判都没有理解透彻,如何理解价值?价值是指为实现满足而施加的劳动耗费比例。把全国的名人字画集中起来,抬高售价一万倍,丝毫不增加一个国家的财富和价值,不论GDP增加了多少。
你用劳动价值论的财富内容来反驳现实中的财富内容,是别人“幼稚”,还是你等荒唐?现实中的财富不仅包括实物,还包括非实物,这来自于人的消费存在实物消费和非实物消费,也就是生理消费和心理消费,同时又表现在实物商品与非实物商品的交换上,如粮食与种粮技术交换,以及通过货币与上学、看病、游玩和打官司等交换。就按你等说的价值指劳动耗费,实物才是财富和价值,那么教师、医生、导游和法官等都没有创造实物,也就没有创造财富和价值,他们也就不是劳动者,而是“寄生虫”了?
交换去了哪里?“大自然中的阳光、雨露、土地、风景、森林、矿产等,都是大自然赐予人类天然的效用”,那么这些所谓的效用在人类存在之前就是存在的,这就是你所谓的客观效用论。请问这些客观效用和经济学有什么关系呢?那个时候连人类都不存在。经济学讨论这种连人都不存在时候的效用有什么意义?到时候,连我们的讨论都不存在了。
你真是够无理取闹的,没有人类存在,还讨论什么,有谁会向你讨要什么经济学?你用人类之前存在的客观效用来论证人类之后的情况,真是荒唐透顶!你为什么不敢面对人类存在,客观效用与经济学的关系呢?
需求方总是不遗余力寻求自己所需求的满足,希望成为有效需求,这就必然导致交换成功?
你从本人的哪句话里得知需求方的寻求就“必然导致交换成功”?还是你胡乱理解,具体找出来。
没有劳动意义上的支付能力,凭什么成交?不存在劳动,供给方怎样迎合需求方?需求方不能提供相等的支付,供给方都要饿死了,如何成交?靠无私奉献倒是很好的办法。你愿意继续下去的话我们不妨空想一下如何找一批人来实现无需支付任何补偿的劳动。你不觉得这很搞笑吗?
没有支付能力,何来的以交换为目的的生产?没有生产,又何来的劳动耗费?你都是一直在做些不切实际的假设,然后自证自乐,还好意思说别人搞笑。哪来的什么“劳动意义上的支付能力”?只有剩余产品意义上的支付能力。劳动只与产品有关,产品是否剩余与劳动无关,只与消费有关。你连哪个层面意义产生的支付能力都搞不清,怎么能指望你说得清产品与商品、生产与交换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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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 16:48:00
he_zr 发表于 2013-1-11 21:56
你用劳动价值论的财富内容来反驳现实中的财富内容,是别人“幼稚”,还是你等荒唐?现实中的财富不仅包括实物,还包括非实物,这来自于人的消费存在实物消费和非实物消费,也就是生理消费和心理消费,同时又表现在实物商品与非实物商品的交换上,如粮食与种粮技术交换,以及通过货币与上学、看病、游玩和打官司等交换。就按你等说的价值指劳动耗费,实物才是财富和价值,那么教师、医生、导游和法官等都没有创造实物,也就没有创造财富和价值,他们也就不是劳动者,而是“寄生虫”了?
he_zr 发表于 2013-1-11 21:56
没有支付能力,何来的以交换为目的的生产?没有生产,又何来的劳动耗费?你都是一直在做些不切实际的假设,然后自证自乐,还好意思说别人搞笑。哪来的什么“劳动意义上的支付能力”?只有剩余产品意义上的支付能力。劳动只与产品有关,产品是否剩余与劳动无关,只与消费有关。你连哪个层面意义产生的支付能力都搞不清,怎么能指望你说得清产品与商品、生产与交换的关系?
当你说法官、导游等职业也是一种劳动的时候,你丝毫没有想起坚持你的客观效用论,即:哪怕人类不存在了,物质的效用(其实就是物理学中物质的属性)依旧是存在的。
当你坚持价格决定于需求和效用的时候,你忘记了法官和导游等职业从来不创造效用,除非这种效用是主观效用而不是你所说的客观效用。
如果你坚持效用只能是客观的,那么法官和导游等职业创造的价值就完全取决于需求。
当你坚持这个需求的时候,你忘记了这个需求是必须而且只能通过支付手段来满足的,否则这种需求就不能保证这种职业的继续存在,换句话说,这种职业所取得的支付是一种社会产出的扣除,而这种社会产出必须是实在的财富,否则不能作为一种支付来满足对不创造效用的职业的需求。

当萨伊说法官也是一种生产性劳动,并必然提供对这种劳动的需求时的时候,马克思曾辛辣嘲讽说,是啊,小偷也是劳动的,因为偷窃提供了对警察的需求。

你犯了和萨伊同样愚蠢的错误,就是把一种职业理所当然地看成是满足一种需求的劳动而不是看作一种对社会财富的扣除。你不能理解,如果没有支付能力来使得导游和法官这种职业能在一定程度上被满足,至少到一种和其它劳动者大致相当收入水平时,即便对这种职业有需求,也不足以养得起这种职业,因为这种职业不创造使用价值或者按照你能理解的仅有方式是:和客观效用无关。

你更没有办法理解的是,导游或者法官这种职业只与交换价值相关,从而当我们说这种职业提供了某种商品的时候,恰好从中区分出独立于使用价值以外的交换价值来。
因此,商品,如果被生产,那么必然地被区分为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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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 22:52:44
Rousseau 发表于 2013-1-12 16:48
当你说法官、导游等职业也是一种劳动的时候,你丝毫没有想起坚持你的客观效用论,即:哪怕人类不存在了 ...
是你等看不到非劳动产品的客观效用在哪里,所以就认为“不存在”或是“主观效用”。

就按上述职业来说吧。种粮技术的效用在于使粮食提高产量;教书的效用在于提高学生的技能;治病的效用在于根除病患疾病;导游的效用在于使游客心情愉快而迅速恢复体力或延年益寿;司法的效用在于主持正义而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哪种效用不是客观的?

相反,如果按你等“这种职业所取得的支付是一种社会产出的扣除”说法,那么从事这些职业的人岂不都是“寄生虫”了?此外,就算生产组织里,还有管理、人事、财务、仓库保管员、门卫等,他们是不是在创造财富和价值呢?他们是不是也在“扣除”生产车间创造的财富呢?

自己愚蠢还好意思嘲讽别人,连小偷这种以损害方式转移他人财富的事例也拿来举证,说明了自身的理屈词穷。

同上,由于你等看不到那些职业创造的客观效用在哪里,所以就捏造一个所谓的“交换价值”,交换不产生价值,反而增加耗费,何来的“交换价值”。而实际上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的交换,其实就是两种商品的客观效用在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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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4 18:04:07
he_zr 发表于 2013-1-12 22:52
是你等看不到非劳动产品的客观效用在哪里,所以就认为“不存在”或是“主观效用”。

就按上述职业来说 ...
你的回复没有使得你的逻辑完备起来而是简单重复了你以前的观点而已。
把自己的观点重复一百遍或者更多遍,而不管其中逻辑上的矛盾恰恰是庸俗经济学的庸俗之处。
对此的反驳参阅4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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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4 23:19:07
Rousseau 发表于 2013-1-14 18:04
你的回复没有使得你的逻辑完备起来而是简单重复了你以前的观点而已。
把自己的观点重复一百遍或者更多遍 ...
恰恰相反,你等辩护士没有能力正面回答问题,只好来来去去的反复贴标签,沉浸在自己编造的谎言中自慰自乐,但凡被人质疑,就立刻给别人扣上“庸俗”的帽子,殊不知自己早已成为理屈词穷的乞丐,被人唾弃,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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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6 18:52:57
he_zr 发表于 2013-1-14 23:19
恰恰相反,你等辩护士没有能力正面回答问题,只好来来去去的反复贴标签,沉浸在自己编造的谎言中自慰自乐 ...
什么问题没有正面回答你?
这个帖子最近10楼双数是我,单数是你。很容易看出哪一楼哪一个问题你提出了我没有回复。
恰恰是你的每一次回复都自相矛盾,仅仅单方面提出一些概念,但这些概念拼凑不成一个完整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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