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连什么是经济学意义上的交换和什么是交换的本质都没有搞清楚,已经在宣布不存在交换价值了。宣布交换价值不存在的人忘记了即便没有货币,交换双方——哪怕是国家——都可以通过易货贸易的方式进行物——物交换,这时候完全可以不需要货币,甚至,当交换双方衡量为获得交换物的努力(即: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折算)相同时,甚至可以不需要任何计价工具。
忘记了交换本质的人,肯定也不会看到资本主义生产的交换可以完全脱离使用价值甚至脱离任何物质实体和对物质实体的感官感受而仅仅凭一个电子信号或者一个柏拉图式的理念来进行交换。在电子商务已经高度发达的今天,还有人抱着使用价值就是交换对象本身的话,显然这个人连最起码的当代金融事务都没有了解过。假如他去交易一下黄金期货,那么我将不知道在他那里,黄金的纸面意义和黄金这种金属的意义是否相同,而当他交易纸黄金的时候,他可能要惊讶“他们那个什么纸黄金甚至连纸都没有”(王重福语)。
对商品两重性的难以理解,从根本上说是对劳动作为价值唯一来源的难以理解。这种“难以理解”的根源是:既然我们讨论价值,那么使用价值就应该和交换价值合并到一个价值概念下,进而我们可以用价格来取代价值。这种困难起源于把人类的经济活动当作了生物圈内的自然现象。实际上,任何无视经济学阶级和历史属性的人都必然犯这个错误——把无阶级的理想状态代替了私有制下有阶级的现实状态,把无阶级状态的行为当作是存在阶级现实中的行为。
固然,自然之物,只要其能满足人的需求,那么它就无需论证地,天然具有使用价值。然而,这种使用价值从来不是经济学所能讨论的范围。添加什么样的化学元素导致葡萄的甜度增加多少,从而导致葡萄的使用价值发生如何的变化属于农艺化学范畴。但是这种添加所需要耗费的劳动及其所导致的价值变动属于经济学讨论范畴。
葡萄被种植从而结出果实后满足人的需要,仅仅属于使用价值。即便通过某种手段令其甜度增加,仍然属于使用价值的变动——只要这种劳动仅仅是供劳动者自己享用。在共产主义社会,一般性使用价值的改善直接用于满足全体劳动者的需求,使得劳动者的享受增加,我们可以把使用价值作为唯一经济学度量的基础标准。但是在私有制的市场经济中,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相互分离。
葡萄的被种植,甜度的被增加完全可能分文不值。劳动者不仅必须创造使用价值,而且必须令其使用价值具有交换价值才能满足私有制下市场经济那种任何一种生产都不是直接为价值创造者的满足而生产的属性。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任何不能完成交换的产品都没有价值。这种没有价值不仅体现在其交换价值不能实现,而且体现在一旦其交换价值不能实现则其使用价值也就一擼到底化归为零上。
所以在私有制的市场经济中,每一份货币价格必须首先有使用价值作为基础,代表一定的使用价值。与此同时,这种货币价格绝对不必然有使用价值为后盾。一定数量的商品价格的实现或者说两个商品以某个价格相互交换可能仅仅是一种符号的计算和抵消。这种本质上实际是符号的交换表现为价格上的成交——迷惑了很多肤浅和只会看表象的人——总是背离真实商品的交换。同为上市企业的A公司与B工厂之间某项交易的达成,导致双方仓库内的货物进行不需要货币的交换。这种交换作为大宗交易被市场反应为某种对利润实现的需求,于是这两家企业的股票可以暴涨N倍,从而完全背离两家公司本次大宗交易的货品实际价值。我们如果把这里的实际价值用价格来表示,那么我们可以发现,实际上是价格背离了价格。大宗交易的完成可以导致本轮交易的商品在市场上的售价全部上涨,从而根据边际效用论理论的解释,则在交易双方仓库里的商品的市场价格也是上涨的。进而股市对这种交易利好的预期想象导致股价对交易双方所交易的额度进一步背离。而这一切的背离在本质上都是对实际交换货物价值的背离。这个价值本质上是交易货物的双方生产所交易货物的相同的时间导致的。
所以,对劳动决定价值和劳动的衍生概念——劳动时间衡量价值的否定导致了一系列的混乱,进而导致了对商品在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理解上的混乱。
劳动力是体力脑力的支出耗费,是人天生具有的,无需经过劳动取得。当劳动力成为商品的时候,“劳动价值等于商品价值”的商品两重性怎么解释劳动力商品的商品价值来源?这不是人们什么“难以理解”,而是你等无法解释,或胡乱解释。再说,由劳动产品转化的商品根本不存在由“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构成的两重性,价值来自于使用性,而非来自于交换。交换不产生任何价值,反而增加交易成本,降低了使用价值。马克思杜撰一个什么“交换价值”,实际上是搞混了商品的性质和用途,把供他人使用的使用性价值视为交换行为产生的价值而称“交换价值”。商品始终只存在使用性或使用价值,并贯穿人类整个历史和可以预见的未来,与什么阶级、“历史属性”无关,那是劳动价值论辩护士“吃不上葡萄等于不需要葡萄”的谬论。
你在质疑货币与商品使用价值之间的关系时,所谓“以某个价格相互交换可能仅仅是一种符号的计算和抵消”,那么请问,计算和抵消的根据是什么?难道这种“计算和抵消”不代表交易的完成吗?交易完成代表着商品实物或使用价值的相互满足,这种相互满足就代表着一种“等需”。在你等看来,所谓“价格背离价值”,实际上当货币量等于商品量时,这只是商品的使用价值转移,根本不存在什么“背离”现象。用高价购买低值,代表着高价方愿意把己方的价值转给低值方,仅此而已。只有当货币量超发,超过商品量时,才会出现“货币量背离商品量”的现象。不过这也是暂时的,市场机制很快就以货币贬值方式自动调整,用不着大惊小怪。因此,根本不存在价格“背离”商品使用价值,只存在价格交换代表的商品价值转移。
劳动力在私有制社会中作为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其使用价值体现在可以将不能直接使用的物品转变为可以直接使用的效果上。没有这个使用价值,则劳动不会被雇佣。劳动力在私有制社会中作为商品具有交换价值——其交换价值体现在劳动力可以纯粹地被买卖。
交换体现价值而不产生价值。这一点无疑是正确的。交换基于使用价值时,使用价值等于交换价值。斯密基于交换可以背离使用本身而创造了交换价值概念(你连交换价值是谁首先使用的都没有明白)。
“吃不上葡萄等于不需要葡萄”恰恰是私有制经济的特征。
既然只需要使用价值,而且使用价值只需要和只有价格来表现,那么货币量增加时候商品使用价值是增加了呢还是减少了呢?
这个高价购买低值是什么样的低值呢?相对于什么的“低”,“值”又是什么含义呢?
你总是在提问我已经回答过的问题。我们就看效用论的逻辑矛盾就知道你除了兜圈子以外什么也没说。使用价值,或者说效用在效用论或者在你那里都是用价格来表示的。价格以元、镑、先令、便士、塔勒、苏、几尼、法郎、分等单位来计算。你的使用价值或者效用又是交换的尺度。但是使用价值或者效用在价格存在之前就已经存在。甚至,在全部的价格表示单位出现之前,人类部落之间就已经开始进行产品的交换。于是:1)你没有办法说明在全部的价格体系建立之前,效用或使用价值是用什么来表示的。2)你没有办法说明在全部表示价格的那些单位出现之前,人类以什么为交换的尺度。
当你说,“价值来自使用性”,并且认为价值是完全多余的概念的时候,实际上你是把价值完全等同于使用性。没有一个人可以知道使用性和使用价值和效用之间在你那里有什么区别。我看不出这之间有任何区别,所以我认为在你那里,这三个词指向同一个意思。那么我们就排除价值概念的使用。
当你说“交换不产生任何价值,反而增加交易成本,降低了使用价值”的时候,显然你的意思是交换不创造任何财富反而增加了交易成本,降低了效用(你用了使用价值这个词,我把它替换回来)。
A)你承认交换不增加财富(你用了价值一词),而只是东西之间的交换。换句话说,有所得者必有所失。之所以进行了交换,只是因为感觉上,失去的东西已经没有效用或者效用小于交换回来的东西。
B)你承认交换“反而增加了交易成本,降低了效用”。也就是说:交易成本若是大于感觉上得到的好处,那么就是亏损。当然我很知道你想表达的是如果交易成本本感觉是大于获得好处的感觉,那么交易就不会发生。所以交换的出现是因为获得的好处大于交易成本。
但是以上A和B之间明显矛盾:既然交换不增加财富,那么人类的经济是如何发展的?(其实效用论认为交换增加了交换双方的总效用,而你的无知使得你没有用这一条来作为挡箭牌,而我这个挡箭牌扔给你,效用论也还是矛盾的)如果说交换增加了总效用,而按照你所说的,效用是用价格来表示的,那么只要完成一次交换,价格就上涨一次,因为效用增加了,所以价格也要增加一次。但这与事实完全不符。所以价格显然不是为了来表示效用的感觉,而你拒绝承认价值的存在就必然陷入这个困境。
你的效用论这里出现一个没有区分不同本质需求的矛盾。一方面,需求作为效用的基础,其不依赖交换的存在而存在。换句话说,需求,早在人类出现交换行为之前就已经存在了。另一方面,在你那里,需求只能用成交价格来衡量。没有成交的价格实际上是你没有办法谈论的。因为你不得不面对两种需求和两种价格:一种是成交价格下的需求,一种是非成交价格下的需求。这里矛盾又一次出现:如果价格过高,所以导致没有办法成交,那么就应该降低价格。但是,根据你的理论,价格高恰恰反映了较高的需求或者较高的效用。我们举个例子:甲在市场上出售某物标价230元。这个价格高于别人的成交价200元。但是甲标230元是认为自己的这个东西在自己看来完全值230元。但是他要么服从别人更低的价格从而增加成交的可能,要么坚持自己的效用观点。于是效用论要么承认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效用和需求立场,从而价格不严格对应所有人的效用或者需求,要么不承认事实。效用论的创立者们采取了前一种立场:
实际上,即便我们不划分阶级和阶层,不同的人都有不同的效用观点。于是成交价格象美女和甜酒一样诱惑着效用论,非成交的价格则象幽灵一样在后面追杀。
本人的观点历来是客观效用,而不是主观效用。客观效用本身就有自己的量化单位,货币才是交换尺度,客观效用是与货币对接的对象。你在反驳别人的时候,麻烦你先把别人的观点搞清楚来。第1个问题已经回答。第2个问题,物物交换首先是主观过程,之后才决定交换物如何分割,从而形成双方的交换数量。这个主观过程就是交换者根据需求度等综合因素划出一定商品数量范围,然后双方划定的范围实现重叠交叉,重叠交叉部分即为双方“等需”的交换数量。
在本人相关的主贴里就阐述过,价值是人赋予正面事物的主观意识,使用性当然是正面事物,所以就被赋予价值,于是简称“价值来自使用性”。本人的观点是,使用性与效用相等,都是客观事物,而价值或使用价值皆为主观意识。
所谓“不产生任何价值”,是因为不产生使用性或效用,从而没有价值可被赋予而谓之。
既然效用是客观的,何来什么“失去”,只是“转移”,所以才叫“交换”。感觉上也无所谓得失,所以交换才是双方的“等需”。
既然成本和效用都是客观的,那么成本只能以客观实物弥补,客观实物自有计量单位,按计量单位分割即可,无需凭感觉。
这有什么“矛盾”呀,当货币量等于商品量时,出现不同的价格交换相同的商品或商品效用,只表示商品或商品效用的转移。某人此处出高价,付出更多的效用,那么他处就必然减少了自己所拥有的效用,仅此而已。
说你混乱你不服气:你从来是客观效用论,然后交换嘛又是主观过程?那么主观的这个过程交换的是客观的效用,请问你主观交换的是什么呢?如果说你主观交换的就是对交换物或交换对象的评价,那么说到底你的效用还是主观的咯?
也就是说,当你出现矛盾的时候,你还是把价值引进来避免你的矛盾。
那么既然没有效用,请问诸如票据这类完全没有效用的东西凭借什么交换呢?你忘记了,当人类第一次捡起贝壳说,下一次你凭着这枚贝壳向我索要我欠你的一只山鸡时,这枚贝壳对于接受他的人来说是一种什么样的风险?否则何来马克思那里“惊险的一跃”?到你这里,这枚完全无用的贝壳居然和山鸡一样是可以下锅的了。
你忘记了,你是只承认效用的。而效用之所以被交换,是因为两种不同的物品之间效用的不同。如果效用相同,那么交换就没有意义。两张A4纸之间来回交换“只会增加交易成本”(永远交换,永远就别在上面写东西了)。你为了避免抽象出价值,就只能陷入具体效用的不同之中,而不同的具体效用是没有办法使两者的不同属性相等的。你必然要求助于价格,从而导致随之而来的逻辑混乱。
成本和效用既然是客观的,那么令他们能相等的是什么呢?如果你认为是价格,那么什么决定价格?如果你认为是需求决定价格,那么不就又回到主观决定论上去了吗?到头来还是主观效用论咯?
换句话说,出不起价或者准确地说,不能(按照高价)进行支付的需求,不在你的考虑范围和不在经济学讨论范围。所以,你那里的经济学恰好一切都成交,市场总是出清的。于是经济学也就无所事事了。
真是莫名其妙的“混乱”,交换肯定是不同效用的交换,这还用说。比如,大米的效用是饱肚,用公斤计量。布匹的效用是制衣,用米计量。多少公斤大米效用折算成货币量,多少米布匹效用也折算成货币量,然后两者的效用根据货币的尺度标准衡量,尺度一致就代表效用量相等而实现交换。同时,货币量相等既是效用量相等,也代表着交换双方的“等需”。哪里来的什么“逻辑混乱”呀?
效用是客观的,也就是回到你以前所说,效用不过是物质的物理属性。但评价是主观的,于是价格衡量评价而不是衡量效用。
于是每个人那里有不同的价格和对同一物品的不同评价。出价高的人获得物品的效用,也就是取得可观的物理属性。到这里一切没有没有问题,接下来问题就来了:
对同一件物品出价高的人一定对该物评价高过出价低的人吗?换句话说,一个年收入50万的人可以出价20万购买别克车,一个年收入5万的人,不能出价那么高的价,是否我们认为年收入5万的人,对这台别克车的评价和年收入50万的人不同呢?不论同或者不同,我们都会追问,什么决定了那个出价?换句话说,什么导致了有的人可以出价高,什么导致了有些人出价低?
你前面的逻辑是效用就是物理属性,所以是客观的,那么这里的价格结果还是决定于主观的评价了。这不是逻辑混乱是什么?说到底,你为了逃避商品的价值,所以在主观评价不能解释时,躲到客观物理属性里去,在客观物理属性不能解释时,偷换成主观评价。
评价结果两种情况都有,评价既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这与人的收入状况当然有关系,但不是唯一关系。
he_zr 发表于 2012-12-30 23:28
交换双方是卖方买方,先从卖方说起。
卖方考虑的因素是成本加利润,成本里包括劳动力和生产工具等的耗费。
市场经济条件下,卖方都是按需生产,取决于买方,不会超过买方需求生产而成为无效供给。
买方的考虑因素是
1、需求度,表现为满足需要的轻重缓急,需求越高出价越高,反之则低;
2、商品稀缺度,表现为获取该物的难易度,耗时耗力程度,或寻求竞争下的最低价;
3、支付能力,表现为自己剩余产品量或收入状况;
4、消费计划,表现为根据自己的生活如何消费最合理。
5、随机消费,表现为商品因更新、换季、变卖等原因激起消费欲望。
1、需求度,表现为满足需要的轻重缓急,需求越高出价越高,反之则低;
2、商品稀缺度,表现为获取该物的难易度,耗时耗力程度,或寻求竞争下的最低价;
3、支付能力,表现为自己剩余产品量或收入状况;
4、消费计划,表现为根据自己的生活如何消费最合理。
5、随机消费,表现为商品因更新、换季、变卖等原因激起消费欲望。
我就想问:你的需求度没有支付是否也能作为一种需求?换句话说,经济统计国家财富的收支是否包括了全国人民没有购买的或者收入的需求?请问你的这个需求用什么来统计?
你的商品稀缺度不被支付条件下是否也决定均衡价格?在人口爆炸的时代,月球上的土地已经在ebay上有出售了,这个稀缺如何决定价格?
你的消费计划可以任意列支吗?富士康工人的绝大多数没有iphone4的,尽管他们为消费市场提供这样大众趋之若鹜的产品。40万的富士康工人是否可以在自己的消费计划中开列自己所生产的产品?
商品更新换季和价格有什么关系?买不起的,一年换季8次也买不起。因为换季可以不用支付就进商场拿东西吗?
人类在生产力极其低下,所生产出来的产品自己都不够消费,哪里还有剩余产品去作商品,哪里还有能力去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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