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力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的体现
——雇佣劳动与资本价值的关系探讨(9)
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自然界为人的生存准备好了物质食粮和精神食粮,把这些食粮变成人的生存资料就是劳动,就是生产活动。人生产生活资料消费生活资料的过程就是人的生命活动的过程,因此,生产活动就是人的生命活动,就是人的本质!
人类发展劳动生产力,就是提高生产效率,提高生产效率,就是增加产品的数量,产品的数量增加了,能够供养的人口的数量就增加了!
在资本主义以前的古代,即东方的亚细亚所有制,西方的古代所有制和日耳曼所有制的社会中,劳动者把自己的劳动看做自己的财产,这就是劳动同劳动的物质前提的统一。因此,劳动者不依赖劳动就拥有客观的存在。个人把自己看做所有者,看做自己现实条件的主人。个人看待其他个人也是这样。在这里,各个个人都不是把自己当做劳动者,而是把自己当做所有者和同时进行劳动的共同体成员。这种劳动的目的,不是为了创造价值,相反,他们劳动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各个所有者及其家庭以及整个共同体的生存。土地是一个大实验场,是一个武库,既提供劳动资料,又提供劳动材料,还提供共同体居住的地方,即共同体的基础。人类朴素天真地把土地看做共同体的财产,而且是在劳动中生产并再生产自身的共同体的财产。每一单个的人,只有作为这个共同体的一个肢体,作为这个共同体的成员,才能把自己看做所有者或占有者。
亚细亚所有制是把土地作为共同体的基础,共同体是实体,个人不过是实体的附属物,是实体的纯天然的组成部分;西方古代所有制也是以共同体作为前提,是把城市即已经建立起来的农村居民(土地所有者)的居住地(中心地点)作为自己的基础,在这里耕地表现为城市的领土;日耳曼的所有制的联合是公社,这里公社并不集中在城市中,而集中在作为乡村生活的中心、作为农民的居住地、同样也作为军事指挥中心的城市中,在日耳曼人那里,各个家长住在森林之中,彼此相隔很远的距离,因此,公社便表现为一种联合而不是联合体。由此可见,在这里,这些共同体本身作为第一个伟大的生产力出现;特殊的生产条件(例如畜牧业、农业)发展起特殊的生产方式和特殊的生产力,既有表现为个人特性的主观的生产力,也有客观的生产力。劳动主体所组成的共同体,以及以此共同体为基础的财产,归根到底归结为劳动主体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而和该阶段相适应的是劳动主体相互间的一定关系和他们对自然界的一定的关系。
在所有这些形式中土地财产和农业构成经济制度的基础,因而经济的目的是生产产品即使用价值,是在个人对共同体的一定关系中把个人再生产出来。在所有这些形式中都存在着以下特点:(1)对劳动的自然条件的占有,即对土地这种最初的劳动工具、实验场和原料的占有,不是通过劳动进行的,而是劳动的前提。(2)这种把土地当做劳动的个人的财产来看待的关系,直接要以个人作为某一公社成员的自然形成的、或多或少历史地发展了的变化了的存在,要以他作为联合体成员的自然形成的存在为媒介。
在发展生产的问题上,古代的观点和现代的观点相比,就显得崇高得多,根据古代的观点,人,不管是处在怎样狭隘的民族的、宗教的、政治的(奴隶制度和封建制度一样)规定性上,毕竟始终表现为生产的目的,在现代资本主义世界,生产表现为人的目的,而财富则表现为生产的目的。事实上,如果抛掉狭隘的资产阶级形式,那么财富岂不正是在普遍交换中造成的个人的需要、才能、享用、生产力等等的普遍性吗?财富岂不正是人对自然力——既是通常所谓的“自然”力,又是人本身的自然力——统治的充分发展吗?财富岂不正是人的创造天赋的绝对发挥吗?这种发挥,除了先前的历史发展之外没有任何其他的前提,而现代社会资本主义的发展使这种全面发展即人类全部生产力的全面发展成为生产目的本身。
因此,资本主义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是,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也就是劳动生产力发展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这种个人所有制就是古代共同体的所有制,即每一单个的人,只有作为这个共同体的一个肢体,作为这个共同体的成员,才能把自己看做所有者或占有者。
这种否定的否定的规律证明,生产力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的体现是颠扑不破的真理!
劳动者201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