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不论是资本主义的或者是特色社会主义的,都面临着一个“商品信息不公”的发展难题,他制约着市场经济的商品流通秩序。市场经济商品流通特征,虽然说是民主自由的,或者说是无序的,但是市场竞争的方式应该是公平的,也就是说,商品制造应该建立在公开公平的基础之上,不能够暗中造假售假,残酷的现实告诉人们,市场经济环境下,始终都伴随着造假售假,商品造假这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产生的专利,在世界所有市场经济环境中都有类似的现象发生。这个理论根源,至今没有弄清而暴露出来。
世界上所有事物的存在,都有它自身的生存理由。商品造假售假也有它的存在的根由,这个根由不是别的,就是WTO贸易组织知识产权国际局给商标定义的概念,这个概念是错误的或是正确的,是文明或是愚昧的,请大家论一论。
借以给我国《商标法》修正案提几点意见,本作者立论:现行《商标法》与国际接轨的“商标”概念是愚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