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克汉姆1 发表于 2013-2-3 10:54 
“上帝和天堂是客观实在么?”
1 如果你的理论准备(不说理论素养)尚不足以解答这个问题,倒不如实事求 ...
第一,我已经讲过,上帝和天堂不是“客观实在”,而是实践性的实在。它具有实践意义的“客观性”,不具有认识论意义的客观性。
第二,我没有跳出主客关系。我只是认为主客关系属于认识论问题,不属于本体论问题。康德已经从认识论角度(理论理性)反驳了上帝存在的证明,他提供了一种信仰角度(实践理性)的证明。
马克思的主、对关系不是主、客关系,这从马克思《提纲》的第一条就可以看出来,他说,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角度去理解。换言之,马克思反对把“对象”狭隘化,仅仅理解为“客体”。
您在认识论的范围内讨论本体论问题,从哲学的角度看,是不合法(不合理)的。
第三,所谓“扬弃”辩证唯物主义,正确的说法是扬弃传统教科书的唯物主义形态。这是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主要成就。您把这么大的成绩归功于我,我可不敢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