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微观经济学
4680 26
2013-02-08
      最近有篇帖子大肆批驳西方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尤其是消费者理论,在论坛里很多人讨论。但是每次看到这个帖子的时候我都深感楼主对经济学基础掌握得是如何的不透彻。可惜,后面跟帖的人都没有很直接的对其进行批驳。现在我终于放假了,所以专门花时间对其中的逻辑进行批驳,也是发表一些对经济学理论的个人见解。如果有不完善的地方,也欢迎大家对我进行批驳或者补充。另外,这个帖子对事不对人,希望大家的讨论能围绕经济学理论,而尽量不要跑题。
     一下进入正文。首先,对于帖子的引论部分的置疑已经有人指出,”90%错误“以及”彻底重写“这样的表述其实就很武断。这个我不多说了。以下就所谓错误逐一讨论。
      这个是原帖地址,大家可以对比:https://bbs.pinggu.org/thread-2155888-1-1.html
      消费者理论错误一的批驳
       对方在这一点上的偏见是后续问题的根源,我多说一点。首先,两种面包之间的选择和两种不同商品之间的选择都是选择,两种选择只是程度上的差别,而没有本质区别。不管什么选择,都是为了实现所谓的效用最大化。效用这个词有点抽象化了,我们不妨说的通俗点,叫幸福感最大化。所谓性能价格比是针对同一种商品的不同型号来说的,而经济学讨论的问题更为本质,它的选择原则不妨可以类似地表述为幸福感价格比。
        有人会说上面的描述太抽象了。我举个例子。我不知道论坛里现在有多少人经历过或者听说过六七十年代时的农村生活(我没经历过,但是我父亲跟我讲过)。那时候我父亲家里很穷,家里有点钱的时候就要考虑拿钱买吃的还是买穿的(面包和棉衣的选择)。权衡的结果自然是买吃的,但是没棉衣穿怎么办呢?整个冬天就缩在被子里不出门。也就是说,棉衣带来的幸福感不如食物。40年之后呢,现在我们的生活富裕了。每个人都有了三四件棉衣和足以饱肚子的食物。但是我们还是要继续选择,是买更好看的棉衣还是更美味的食物,以及在美味食物里选择哪一种。再次强调,经济学考虑的是很本质的个人追求幸福感的问题。如果只局限于某一种商品的选择,就降低了经济学的价值。
        另外,有人说上面说的选择没有客观标准。事实上这正是经济学要研究的问题。每个人的选择本来就是不一样的,经济学是要研究”总体而言多少人会选棉衣和多少人会选面包“,而不是要研究”应该选棉衣还是选面包“。上面说的六七十年代的例子,也不排除有人会做另外的选择:要买棉衣出门撑面子,而一回家就睡觉减少消耗以减少对食物消费。两种选择在经济学里都是可以被容纳的。
       消费者理论错误一的批驳类似于错误一和下面的错误三,不多说。
       消费者理论错误三的批驳 :替代理论的糊涂和错误
       经济学并没有认为任何商品之间在任何时候都可能互相替代,而是任何商品都可能在某些情况下互相替代(请注意我的表述和对方表述的区别)。在对方列举的几个例子里,商品确实是不能替代的,但是”二者更多时候不能替代“则是不合适的。不能替代的场景其实是少数。
       另外,更核心的问题是,经济学不仅仅是研究某个具体的场景,而更多地是整体的生活状态。大家每天都会肚子饿,每年都会有冬天天冷。一年赚的那笔钱需要考虑多少钱拿来买衣服多少钱拿来吃饭多少钱攒起来以备不时之需。肚子饿了该吃什么食物只是研究的问题之一。
        消费者理论错误四的批驳
        前面已经说到,幸福感最大化是经济学里讨论个人选择的核心。而性价比只是幸福感价格比的一种特例而已。买甘蔗的目的是为了获取蔗糖,而获取蔗糖的目的归根到底是为了让自己吃得更开心。把选择局限在追求蔗糖最多化这一步就显得肤浅了。对方在这里的错误源于认定”选择只能是同种商品不同型号之间的选择“,再次强调,这种选择只是更宽泛的选择的一种而已。
        消费者理论错误五的批驳       这个在第一条里其实已经说过:对方根本就不理解效用的含义,体现出对方对人文科学懂得是在是太少了。消费者需要的所有很具体而且多种多样的商品,归根到底都是为了幸福生活。效用不是消费者需要的具体的物质,而是消费者通过消费商品来实现的东西。
       消费者理论错误六的批驳
        尽管经济学里大部分的分析都是以边际效用递减为基础的,但是经济学从来没有说边际效用一定是递减的。(只有初级教材才只说边际效用递减的情形,这也反映了对方对经济学的理解到了什么程度。如果有疑问,请丢开曼昆和任何国内作者写的书,看看范里安就可以了,他的书只是中级而已)。至于吃饭的那个例子,也许第一两第二两的边际效用不是递减的,但是一定会有递减的过程。吃到六分饱的时候吃一两米饭得到的幸福感肯定比很饿的时候要小,也比吃五分饱的时候小。对方显然只是将特例当作一般,而曲解了经济学。
       经济学也没有认定人在消费商品时是无满足的(这一点同样可以参考范里安)。经济学不会说比尔盖茨处于忍饥挨饿的生活状态,经济学只会说,比尔盖茨也需要吃饭,而且到死也不会停止这种消费需求。说经济学认为”一天吃几千吨大米还没有吃饱一天喝几万吨水还没有喝够“这样的话也是对经济学的曲解。
       消费者理论错误七的批驳
       无差异曲线显然是存在的。现实生活,不能找到这样一个消费者,他会认为2个面包和1件棉衣,与1个面包和2件棉衣无差异的?对方显然不了解生活。确实会有人为了(若干数量的)吃的放弃(若干数量的)穿的,或者为穿的放弃吃的。一个比较极端的例子是,国民党从上海撤退之后,很多当地居民拿黄金或者家里的值钱的东西换食物,这就可以理解为拿玩的(奢侈品)换食物。尤其是当预算约束是紧的,这种选择就更显而易见了。
       西方经济学消费者理论错误八:导致消费者理论与价格理论无关
       经济学说价格和消费者理论无关?这句话就很可笑的。消费者选择形成需求,企业决策形成供给,两者共同决定价格。这种最基本的经济学逻辑都不知道,再批判就让人笑掉大牙了。这一点充分显示了对方对经济学的无知(很抱歉用到这个词,对方的某些话是在是...)。对方举的几个例子(消费者都认为山东苹果好吃,河北苹果就不得不降价。消费者都觉得苹果手机好,诺基亚手机价格就高不起来。)全部都可以用经济学的理论解释。



      由此可知,上述作者缺乏对经济学的基本了解,其帖子根本就没有看的价值。


      下面对一个回复的同学的批驳。该回复认为,需求定律加上自私的基本假设的解释力足够。但是,问题是,需求定理不过是消费者选择理论的一个结论而已,而且需求定理也会有特例(吉芬商品),所以丢弃消费者理论而只留下需求定律是不合适的,缺乏本质的探讨。消费者理论更具有解释性,是不可缺少的。  


      后面说一下对后面回帖的同学的看法(这个大家可以拍砖,但是如果说的不对请不要激动)。回帖的很多同学其实都没有针对性的提出反驳,其实是很可惜的。而且那么多人回复让它在坛子里很靠前,倒觉得实在帮他炒作了。我觉得还不如别理他的好。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13-2-8 18:08:59
鼓励积极发帖讨论,学术辩争,言者无罪,勇于尝试便是成就!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3-2-8 18:10:16
有道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3-2-8 19:22:50
需求定律可不是消费者理论的结论。需求定律之于经济学,是一个公理而非一个定理。公理是什么?就是学习这个学科的人必须接受的,就好像数学里的1+1=2一样,不可质疑。借用张五常的话说,需求曲线可以向右下倾斜,也可以向右上倾斜,但在经济学里,它只能向右下倾斜。你不接受?可以。那你自己去开创一个以“反需求定律”作公理的经济学吧。但是截至目前为止,还没有人能做到这一点。消费者理论尝试证明需求定律,却发现吉芬商品这座大山始终绕不过去。

至于吉芬商品存不存在,中国学术界曾经有过讨论。我个人认为,吉芬商品是不存在的。(关于吉芬商品的讨论可能涉及的篇幅较长,暂按下不表,有兴趣的话私下讨论)吉芬商品出现的可能性,是需求定律可证伪性的表现,是需求定律可以被证伪,而不是被证伪。

即便是消费者理论中,吉芬商品的条件也是相当苛刻的(贫穷物品+收入效应大于替代效应),不是见到价格、消费量都上升就可以叫吉芬商品。至少到目前为止,所有所谓的吉芬商品or现象都可以用需求定律中的“其他因素变化”来解释。可是这“其他因素变化”——也就是局限条件的变化不是每个人都能看得明白的,所以才会有如此多人急火火地想把这些商品都归进“吉芬商品”以掩盖其水平低下之事实。

就解释现象的能力来讲,需求定律加上局限条件的变化的解释力丝毫不逊于消费者理论里的数学工具,而且往往更通俗易懂。消费者理论里的效用概念、等优曲线(大陆一般译为无差异曲线)等数学工具都是主观之物,解释现象时必须转化为客观的局限条件,否则又会变成不可证伪的套套逻辑。(我之所以认为需求定律是公理也是这个原因,需求曲线既可以右下倾斜又可以右上倾斜,那需求定律就成了不可证伪的理论,同样成了套套逻辑。你说右下就右下,你说右上就右上,那不都是你说了算么)使用时相当麻烦。当然,如果是以做题为主的话那当我没说吧。对于题海众来讲,不停地拿数学工具解题就好了,解释现实中的现象不是他们要考虑的。从这个角度讲的话,消费者理论确实更优。

至于那个打广告的某汪,其理论也是换汤不换药的套套逻辑,借着批驳消费者理论来吸引眼球。打广告的事完全不用我们操心的,某汪的理论没有大行其道就已说明人民的眼睛还是雪亮的,不会为如此低级的东西所骗。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3-2-8 20:04:59
我不同意需求定律就是公理这样的说法,也没有任何一本教材认为它是公理(即使是曼昆的初级教材也只说需求定律适用于大多数商品,而不是说的全部商品)。我也不觉得张五常的话比范里安之类的经济学家的话更可靠。
        以“预算约束下的效用最大化”为基础的消费者理论并没有试图证明需求定律,也没有把吉芬商品当作大山。它很客观地承认需求量在一定条件下(通常都会出现的条件)可以是价格的减函数(这个是常态,也就是需求定律),也可以在很极端的条件下是价格的增函数(这个是所谓吉芬商品)。但是“条件极端”和“不可能出现”显然是不同的概念。

        说效用和无差异曲线是主观之物,我同意。但是需求本身其实就是整个市场上的消费者的主观选择的加总形成的结果。要不然市场需求就不会那么多变而难以捉摸了。认为需求是纯客观的概念,我觉得就把经济学理解的过于机械了。经济学是社会学科,结论本来就不是自然学科那么绝对的。(在这一点上我倒是支持行为经济学的想法,真实的去分析人的行为。)

        需求定律本身要解释现实世界的绝大多数问题都没问题,但是把它当作公理而不去追寻它形成的原因就有点缺乏探求精神了。而且,也有很多现象其实是需求定律不能解释的。“至少到目前为止,所有所谓的吉芬商品or现象都可以用需求定律中的“其他因素变化”来解释”这句话我觉得过于武断了。吉芬商品是指价格上升而导致需求增加,而不是价格上升的同时需求增加,(价格和数量之间是因果关系,而不仅仅是正相关关系。)这个绝对不是“其它因素变化”可以解释的。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3-2-16 09:54:29
偶然看到这篇帖子,也发表下看法。
1,西方经济学从来就没有把面包和面包之间的经济关系,同棉衣和面包之间的经济关系,这两个关系搞清楚,从而导致了一系列严重的问题。

2,西方经济学依照奥地利学派的观点来构建经济学理论,认为有了个效用最大化,所有问题都已经解决了,实际上,效用最大化只是个开始,还有很多更有意义的工作要做。例如,性能价格比理论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理论,西方经济学都没有发展起来。

3,lz恐怕对西方经济学消费者理论太偏爱了,对别人帖子里的观点没有吃透。


4,好吃的苹果比不好吃的苹果的价格高,这就是典型的消费者选择影响商品价格的现象,西方经济学的消费者理论给出了像样的解释了么?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点击查看更多内容…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