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今天看到人民网一篇文章,认为貪腐终将消失。我认为这违背人性。其实人性本来就是追求好逸恶劳和貪腐的,在制度安排不变的前提下,貪腐很难解决。
人民网的文章:
1871年3月18日(正式成立日期为同年3月28日)到5月28日,巴黎曾被一个ZF短暂管理,即巴黎公社,马克思对它评价极高,认为这是对共产主义理论的一个有力证明。马克思、恩格斯密切关注巴黎公社并总结出相关经验,他们强调工人阶级新政权工作人员的新风尚、新作风及新品德,认为工人阶级新政权工作人员已存有“社会公仆”意识,他们对巴黎公社的工作总结了两条特点:一是尝试建立民主选举以及监督制度,二是尝试建立公务人员的薪金制度。由于多方面原因,巴黎公社最终失败,由于其时间短,经验少,加上社会条件限制,两位哲学大师只提出了问题。为领导俄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列宁从教育、制度以及监督三方面进行反腐建设。列宁深刻认识到,教育、批评等手段只能解决官僚主义以及贪污腐败表面问题,要想彻底解决,还需加强法制建设。
马克思主义认为,腐败作为一种历史现象,不是天然存在,总会有消失的一天。腐败产生是由于生产资料的私有制。过去的所有阶级在获得统治权之后,便想着如何收集财富以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阶级对立产生之后,情欲、贪欲以及权势成了衡量历史发展的杠杆。正是因为私有制导致社会公共权力的异化,国家权力演变成统治阶级维护自身利益的工具。剥削社会是以私有制为主导,尽管那时也有明君、贤臣,但那一时代的经济基础以及国家性质决定了所有社会群体最终要服务于统治阶级的利益。所以剥削社会的社会性质决定了腐败的存在。尽管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快速发展,社会经济高度繁荣,但腐败思想也迅速膨胀并充斥全社会。在共产主义社会最终目标是消除私有制,若私有制被根除,腐败的根源消失,腐败现象也随之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