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入WTO后中国财税可能受到的影响和税制改革问题
  中国加入WTO的日子正在临近,“入世”后的财税改革及其相关政策取向为各方所关注,在此试作简要讨论。
  (一)入世带来的制度创新压力必然要求加快和深化财税改革
  入世,是改革开放的中国和日益“全球化”的国际社会的共同选择,大势所趋。中国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应看到,入世将是中国经济管理体制模式与经济增长模式“两个转变”的一种催化剂,必然产生国外制度规范、竞争机制、科技水平、市场辐射等方面带来的冲击,增加中国调整经济机制与经济结构、提高科技含量的压力,短期看虽有痛苦,长期看却将是良性的效应,逼着我们上下一心,转换机制,加快市场化和现代化步伐,推进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靠创新调动潜力,焕发活力——竞争力是竞争出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要在全球化的大市场环境中发展确立的。
  中国财税体制是ZF经济调控体系和经济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有力工具,改革开放以来经历了一系列的改革,但在许多方面,仍存在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新体制不相适应的矛盾。入世以后,这些矛盾将表现得更加明显和突出,因而入世带来的制度创新压力,必然要求我们加快和深化财税制度改革。
  (二)对关税将分步调减并改进结构与管理
  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国名义关税税率的算术平均水平,已由1991年初的42.5%,逐步下降为1994年的35.9%,1996年的23%,1997年的17%和2000年的15%。当中国成为WTO正式成员后,还将依照WTO的要求和自己的承诺,将关税进一步降低。根据协议,将继续有若干年的过渡期,分步实施,至2005年要把关税平均税率降为10%。在这一过程中,中国将合理调整关税税率结构,依照比较优势原则对国内产业进行适当保护;将继续严厉打击走私和大力清理、整顿、削减关税优惠减免措施,提高实际征收率(现仍大大低于名义税率);也将加快建立反倾销税、反补贴税制度。需要指出的是,我国进口产品中近半数是加工贸易的来料,对这些来料,现行规定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流转税,允许在不提供确切担保的情况下,分散到各地自由进行加工,属于世界上最宽松的开放型全优惠征管办法,漏洞与弊病很大,今后可能的改进方向,是借鉴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把加工贸易纳入保税区、出口加工区或指定的保税工厂实行保税管理。其他不进入这些地点的进口原材料,一律照章征收关税与进口环节流转税,或缴纳一定数额保证金,在加工成品出口时,退还所征税款或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