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提到芯片市场可以被粗略地分割为低端市场、主流市场和高端市场,处理简单其见,我们只考虑低端市场和主流市场的区别。若一家垄断企业两级分级后的产品针对上述两个市场,并且该企业在两个市场上所面对的竞争压力不同,通过垄断定价理论我们可以给出分级价格。(图7)
垄断厂商短期均衡的条件也是MR=MC,可被细分为三种情况:
1) P>AC时,厂商获超额利润π=PQ-TC或π=(P-AC)Q。
2) P=AC时,厂商获正常利润或收支出相抵消。
3) P<AC时,厂商亏损。若P>AVC,可继续生产;若P<AVC,则要停业。
实行分级生产、分级定价后,厂商可以实施灵活的分散化经营,规避亏损的风险,保证在更宽泛的情况下组织生产。它还为争夺市场提供了方便,产品可以拥有更大的降价空间,甚至亏损经营以抢占市场份额,利润损失由其他级别的产品补偿,总体上仍旧保证有利可图。
产品的良好率直接与成本相联系,也就是说质量控制直接与成本控制相联系。假设不采取分级生产,产品单一化将导致采购单一化,进而使市场接纳边界平移,质量控制边界被迫平移。在生产技术边界不变和生产能力不变的条件下,产品总的良好率下降,报废品和淘汰品增加,成本随之上升。
3. 关于垄断竞争的补充叙述
T. L. Sauty等人在1970年代提出了一种以定性与定量结合,系统化、层次化分析问题的方法,称为层次分析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简称AHP)。该方法是对一些较为复杂、较为模糊的问题做出决策的简易方法,特别是用于那些难于完全定量分析的问题。
文献[8]用AHP方法研究了垄断竞争市场的性质,指出垄断竞争市场的均衡价格就是质量比较矩阵的主特征向量,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生产者实现利润极大化的条件。文献[8]还指出参与垄断竞争的优势厂商在相对较低的均衡价格水平可以达到利润极大化,表示他在价格竞争上处于相对有利位置,有强大的竞争实力。并且它往往是价格战的始作俑者,他将价格降到最低水平,却恰恰实现它的利润极大化。这种数理推导和芯片市场的真实情况相符,反映了芯片市场生产者的特征,现阶段Intel就是具有这样垄断竞争优势的生产者。
该模型是一个单产品厂商的垄断竞争模型,我们将其拓展为多产品厂商的垄断竞争模型,即参与该垄断竞争市场的厂商产出的是一个产品束,而不是某个单一产品。拓展了的质量比较矩阵,通过分块能够区分自身产品之间的关系和与其他厂商产品的关系;取k级子式可以刻划子市场和市场整体的关系。这样产品的对应定价就决定于产品束的基准定价,亦即质量比较矩阵的主特征向量。
只要建立赋值函数(以分级参考线横坐标位自变量,其他性能因素为参变量),就可以为一组芯片产品成对给定质量比例因子,从而构建质量比较矩阵。同时,前述的正态分布模型可以通过积分法给出产量向量。
从心理学观点看,分级太多会超越人们的判断能力,既增加了作判断的难度,又容易因此而提供虚假数据。Sauty等人用实验方法比较了在各种不同标度下人们判断结果的正确性,试验结果表明,采用1到9标度最为理想。所以分级生产的级数不宜过多,否则赋值无明显差异,需求方无法区分不同产品,通过市场作用会使价格趋同化。
四、 CPU和Chip Set的生产组合模式
现在我们考虑CPU和Chip Set的联合生产。
不采用分级生产的Chip Set不可避免地要面对生产非最优状态。技术上Chip Set比CPU容易生产,理论上等量材料投入可以生产更多的Chip Set,但生产非最优状态抵消了这一优势。还有,CPU的高回报令企业更倾向于生产它。(图8)
构造一条非线性的凹向原点的生产可能性边界和线性的等收益曲线,用以描述生产选择模式。假定CPU和Chip Set的需求是1:1的,利润最大化将导致Chip Set供给的缺口,反过来没有Chip Set的支持,CPU的超额供给部分对生产者而言不会有任何回报。
在极端情况下,若生产可能性边界呈线性,企业甚至会完全放弃生产Chip Set。(图9)
为此对Chip Set的生产必须得到补偿,补偿方式就是专利授权和转移生产。第三方企业支付权利金以获取Intel的专利技术授权,或者双方订立专利技术的交叉授权协议,当然专利技术的授权是具有时间效应的。具备了技术基础之后,第三方企业就可以设计生产类似的兼容产品,补足Chip Set供给的缺口。Intel在不同时期曾多次同VIA(威盛电子)、SiS(矽统科技)、ALi(扬智科技)[4]等公司进行专利技术的交叉授权,使它们能够量产足够的Chip Set以配合Intel推出的新款CPU,同时也扩充了自身的技术储备。因此,这实际上是一个联合产品条件下的知识产权交易问题。[5]
最近,美国最高法院对生产自动化机械组件的Festo公司控告Shoketsu公司侵犯其专利权一案做作出裁决,取消专利权中的“均等论”,允许第三方企业稍加变更生产受专利保护且基本功能不变的产品。美国属于英美法系国家,采用判例法,此裁决影响深远,震动了整个IT行业,需要给予足够重视。[6]
五、 结论
首先,尽管技术进步贯穿芯片生产过程始终,但短期内并不单纯表现为促使价格持续下降的唯一因素。短期内,芯片制造厂商可仅依靠生产优化对应调整产量,进而直接影响市场均衡价格,以比研发全新产品低得多的成本,获取竞争优势。
其次,芯片的市场出清价格与产品质量特征和分级生产有关。在总生产能力已知的情况下,借助分级生产模型和经验数据,可以直接导出各产品的理论产量。通过赋值函数和质量比较矩阵,可以间接导出产品束的基准价格,以及产品的个别定价,也就是质量比较矩阵的主特征向量,亦即市场出清价格。
最后,芯片生产厂商的专利交易未必按照专利本身的价值进行,试图弥补某一产品的供给缺口动机也可以成为影响专利交易的因素。换句话说,两项甚至多项专利的交叉授权,是综合了专利技术本身的价值与使生产达到最优化,这两种不同的属性。
综上所述,笔者对芯片厂商基本经营活动初步给予了经济学的解释。不仅从理论上推导出质量控制和分级生产对产品定价的直接影响,而且将其扩展到知识产权领域,用以分析芯片厂商的专利授权与转移生产行为。从发展民族高科技产业的角度出发,我们也能够从中得出有益的启示,即可以通过生产上的相对优势换取绝对优势企业的先进技术,从而达到快速跳跃发展的目的。台湾的成功模式值得我们借鉴。
参考文献:[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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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挪威]席德斯特等.2001;经济学家数学手册[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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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平新乔.2001;微观经济学十八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8] 孙静.2001;接近零不合格过程的质量控制[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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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杨启帆,方道远.1999;数学建模[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
[11] 数学手册编写组.1979;数学手册[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1] 这里的服务主要指独立于硬件和软件的销售商支持之外的有偿服务。
[2] 在最近几年的PC MAGZINE公布的按影响力排名的世界信息产业100强(PC MAGZINE IT100)中,前三名总是Microsoft(微软)、Intel(英特尔)、AOL(American Online,美国在线)。正好分别是软件、硬件和服务的代表性提供商,而昔日霸主蓝色巨人IBM(国际商用机器公司)作为综合性提供商落到了第四位。
[3]台湾在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生产领域的地位举足轻重,被称为“硅岛”。因此,上述事件便产生了全球影响,作用到了整个CPU和Chip Set市场。
[4] 上述三家公司都是台湾的高科技企业,岛内很多相似企业得益于专利交叉授权和委托代理生产(OEM和ODM)。OEM是最终设备厂商的缩写,ODM是最终设计厂商的缩写。
[5] [美]斯蒂格利茨.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P380-384,以甜瓜公司为例讨论了面对单一产品的专利保护问题。
[6] 目前,Intel正展开针对VIA的司法诉讼,VIA也积极准备反诉。
[7]笔者只在论文末尾列出主要的经济学参考文献,限于篇幅其他技术性参考文献恕不一一列出。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参阅诸如微型计算机、PC MAGAZINE(个人电脑)、PCComputing(电子&电脑)这样的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