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8-25 22:45:00的发言: 首先,我没有最先提出所谓“民主”与“正义”之关系的讨论。如果有人愿意讨论两者之关系,我一定愿意听听他们对“民主”与“正义”的看法。
其次,即便如此,我也可以谈谈我对“民主”的理解。在我看来,给定人群的“民主”,就是在该人群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决策——至于怎样规定才算“多数”(三分之二也好,一半也好),才算“决议有效”,这只是技术细节。民主只是一种技术手段。它天然本没有什么“崇高”、“邪恶”的含义。
再次,在我看来,“正义”之讨论,很无聊(当然许多人会反对这一点),正义如果可以由任何人来任意解释,这样的概念只能当作口号,而不能用于理论探讨。在我看来,敢于给“正义”下定义的人,正是特别需要注意的人。
最后,民主是“为了”帕累托改善,与民主“能否”实现帕累托改善,是两个问题(先且不谈“民主”的具体含义是什么)。请教一下,您在哪本著作中读到,“民主是为了帕累托改善”?
谈及“民主”和“正义”的关系,最初是我问了NIE老师一句,“正义”和“民主”有关系吗?
我不认为两者之间有必然的关系,所以反问了NIE老师一句,既然你也不认为它们之间有必然联系,那这个问题上是否可以算是达成共识?
至于说“民主”和“帕累托改善”的关系,我认为应该从“帕累托自由悖论”来理解。
既然“自由”和“帕累托改善”是相悖的,那么限制“自由”自然能获得“帕累托改善”。
而限制“自由”有两种方式,一是独裁来限制,二是人们相互妥协,第一种方式就是所谓好的专制,而第二种就是民主。
个人以为,这么简单的道理不需要哪本书去扯吧?
至于你提出“民主是为了成帕累托改善”和“民主能否实现帕累托改善”两个问题,我认为前者是可以肯定的,因为“相互妥协”就是为了“帕累托改善”,后者在“相互妥协”下也是可以实现的。不过,违背了“相互妥协”这个原则就不行了,比如“少数服从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