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移花接木,还是昂贵的“天价”?
昂贵,仍是一个比较的名词。这个病人,这个病人的这个病情,这个病人使用了如此的医疗服务,贵吗?是价格虚高的贵,是在同样疗效的医疗服务中的价格高,还是什么?央视记者的比较参照点是什么?记者什么都没有说!
“天价医疗费”,天价的定义是什么?仅仅指这个金额?这个金额为什么可以称做为“天价”?
央视记者只给了一般大众一个虚空的饭后茶余的闲话的话头:五百万,一个可以令任何普通中国人心动的数字。将一个严肃的、科学的、医学的、医疗费用管理的题目,移花接木成了百姓饭后茶余的闲话。
我们已经知道,这个病人的所患不是伤风感冒、阑尾炎,不能用诊治伤风感冒阑尾炎的花费去比较,不能由此而得出昂贵与否的结论。
这个病人病情极危重,抢救了八十二天,不能用抢救了一两天的花费去比较八十二天的花费,不能以此而得出昂贵与否的结论。
这个病人采用了世界上最先进的、疗效最好的特殊医疗手段,不能用疗效一般的抢救手段来比较,不同的东西有不同的花费,更高的质量意味着更高的价格。一个在入住ICU之初就被院士级专家建议放弃治疗的病人,能够存活六十余天,本身就是先进医学科技所创造的奇迹,是哈二医与二十几名会诊专家所创造的奇迹。这个病情的这个结果,二百万也好五百万也好,值!
病人家属不是要求“不惜一切代价延长一分钟”么?病人家属自己的要求实践了,目的达到了,现在是十四块或者五十元延长了一分钟无价的生命,何贵之有!“天价”之何在!
一个在职的博士记者,对这些的遗忘,难以理解。
六、知情选择?央视的自我矛盾!
有一点已经很明确,央视记者的观点,我们不能说是央视的观点,就是这个金额就是“天价”,而不管是什么病情、治疗手段、病人及家属的自主选择。
现在已经明了,专家、翁家自己请来的专家都已告知家属病人的病情和治疗的后果,翁家进行了自主选择,甚至自己买来了血滤机、自己带来了呼吸机,自己带来了专家级的医师护士亲自进行了治疗和护理,自己根据自己选择的专家所提供的治疗意见亲自从国外购买了大量的国内所没有的药品。“天价”医疗,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延长一分钟生命,是翁家自己的选择,医务人员尊重了家属的自主选择,选择了最好的治疗护理。
但央视的评论中,不管是不是故意的回避了这个家属的自主选择,从其评论的内容可以得知,央视是反对家属进行的这个自主选择,家属自己要求自己所能够承受的也是医疗机构能够提供的高质量医疗也就是高档医疗消费,也是为央视所不容,这里,翁家的自主选择权不被央视所尊重,国家的法律所尊重的病人的自主选择权也不能被尊重。
但央视记者,为什么又要对病人家属的所谓的对医疗花费“不知情”而耿耿于怀?
且不论迷雾一般的病人家属是否知情,央视的观点,究竟是否尊重消费者的知情自主选择权?我更疑惑的是,央视的这个自我矛盾的背后究竟是什么?
我也想知道,如果当初医院、专家拒绝了病人的自主选择权,拒绝了这个“天价”的医疗,央视会做如何的评论,是否会做出更加令人可怕的“医院拒绝积极救治导致病人死亡”的新闻炒作?
有一点也很清楚,面对央视的自我矛盾,面对央视的“强势”,自这个病人进医院起,医院就已经注定是在劫难逃了,不同的是选择电刑还是绞刑!
任何消费者选择免码光头面或者是选择大鲍鱼煮稀饭的早餐,央视记者是不会作任何评价的;千万富翁乘坐专机来往的天价消费与民工挤在火车座位底下回家的最低档的消费,央视记者也从来没有什么评论;尽管这个差别是以万倍计的,而非本案是以数十倍计的。即使有央视记者的惊呼,也只是会羡慕消费者的奢靡,而不会指责橱子为什么要制作大鲍鱼煮稀饭、不会指责飞行员要开这一趟飞机。但在本案,在医疗问题上,在面对千万富翁的医疗消费选择和提供医疗消费服务的医务人员,央视的态度就是另外一个面孔?
因此,央视即使有意见,应该的,只是建议中央禁止医疗高消费,禁止使用西方国家的先进的医疗技术,而不是指责中国的医务工作人员!
更奇怪的是,央视脚下北京市诸家平产收费五万的医疗机构的收费,也是比一般的医院收费高出近百倍,为什么央视不去炒做?是选择性失意和选择性炒做?
另一个关乎到医疗伦理的话题,央视不应该空口讲白话不牙疼,应该勇敢的表态:――――从伦理学的角度来看,花大价钱延长生命是否有罪?
醉翁之意不在酒?
七、昂贵与否?
本人在一个专业网站上就此曾发表一个帖子,转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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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中国与西方国家的医疗费用,有明显差别的只是人工费用,以及与人工消耗有明显关系的一些费用。在一般的医疗项目上,人工费用差别的影响可以很大,如此,相成了中国与西方医疗费用相差很大的情况。一但出现人工费用所占比例很低而物质消耗很大的时候,这个差距也就不明显了。甚至,由于效率与浪费的关系,价格很可能会出现相反的变化。
比如,纺织行业以人工费用为主,产品价格西方国家显的很贵而我国很便宜。高科技或者技术、资金投入为主的行业,比如汽车等,西方国家的产品反而比我国便宜的多。
这个案例的问题就在这里。
一般的阑尾手术、接生等医疗项目,由于器材、药品消耗不多,或者是国产的物品,因此主要是人工的消耗。我们的人工便宜,西方国家的贵,因而,我们的收费比西方国家的便宜很多。同样的差别,不仅是中西方的差异,我们的城乡之间、大小城市之间、大小医院之间也是如此。从这一点上说,从另一个与本题无关的角度上说,可以说,我国的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的成功(人均寿命、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等指标的先进)是以牺牲医务人员的权益为代价的,以剥夺医务人员的薪资为代价而实现的。
如果是极度危重的病人,采用西方国家的标准进行救治,或者对恶性肿瘤采用西方国家的标准进行治疗,那么,人工的费用是微不足道的。这个病人,这两种情况同时存在,其价格自然不菲,与西方国家不会有什么差别了。
这个病人还有另外一个情况:特殊身份。由于此,他要求采用最好的治疗,最好的照顾。这个病人其实还有另外一个特殊之处:信息!可以很合理的想象,这个病人的家属有很好的信息来源,从他能够轻易的调动中央电视台这一点来看,这么看他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什么是一般老百姓、或者那个什么“熟人”所理解的“最好”?自然是最好的药物、最好的器材、最好的设备、最好的消耗!可以合理的假设,医院自然必须要满足这个特殊病人的特殊要求。可以合理的假设,如果这个世界上有什么最好的药物、最好的器材、最好的设备、最好的消耗没有为其使用,后果可以想象,不是什么“天价”医药费的问题暴光了,而是侵犯其选择权、侵犯其生命健康权这个更大的帽子了。
这个病人治疗了六十余天,前面已经论证,这个病人享受的是世界上最好的甚至是一般西方病人都不能享受的最好的药物、最好的器材、最好的设备、最好的消耗,这几个最好,其价格,自然也是“最好”。我们都大致的知道,西方国家的医疗费用消耗是如何的高。这个病人每天的费用,即使按翁家自己的说法,全部的费用,大约是六千多美金。用这个简单的数字,对比西方国家的费用,还远远不能说是“高”。
注:最新的一期《美国外科学杂志(The American Journal of Surgery )》(Volume 190, Issue 6 , December 2005, Pages 950-954)上有一篇涉及到阑尾切除术费用的论文。Colorado大学附属的Denver医院(Denver Health Medical Center and the University of Colorado Health Sciences Center),开腹阑尾切除术的平均住院费是12,310美元,腹腔镜阑尾切除术16,773美元。(论文摘要链接:
http://www.sciencedirect.com/sci ... 708a0babb135451ca2b)。
由此,我理解,哈医二院为何会少收了医疗费!这也是我们普遍遇到的社会现状:药要用好的,吃了不算还要打针,检查设备要用进口的,医师要是高级的,病房要小间还要带空调带卫生间,门诊排队的时间不能长、、、、一切向西方国家看齐,甚至要超过西方国家----实际上,与西方国家多数的医院相比,在病房享受条件上,在门诊、检查预约等候时间上这两个指标,已经是大大超过西方国家了----否则就跟你没完没了;支付医药费的时候,只愿意按世界最贫困国家的收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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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收费,任何国家,包括我国在内,都是同样一个准则:面向一般大众的基本医疗保障,国家通过限制收费标准、减免税收、国家直接的补贴和拨款而控制大众的医疗费支出,甚至国家全部免费。这里,有两个必然的限制:大众,基本医疗保障。用一个形象的说法,保证蛋炒饭吃饱。但如果对蛋炒饭不满意,可以自费高价去私立医院。上述引用的美国的医疗费资料还是美国的针对平民大众的标准。
我国的政策也是如此。就是现在正在推行的平价医院也是如此。国家在推行平价医疗的同时,也推行针对有特殊需求的特殊医疗,收费放开。
翁家的医疗消费属于什么性质?显然不是基本医疗,而属于特需医疗,如此没有抢救价值的病情动用如此众多的专家团和如此特殊的治疗手段,直接从国外进口药品,决不是基本医疗似的鸡蛋炒饭,而是鲍鱼煮稀饭似的高档特需医疗。
如果要将这种高档特需医疗按基本医疗进行费用控制,通过减免税收、国家补贴的方式进行控制,那么,社会医疗资源分配的公平性何在?我们的社会医疗资源分配的公平性已经是世界倒数第一,问题之一就是不分青红皂白的一律控制医疗收费标准,国家对医院的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的实际效果,成为不用者得不到这个税收减免、财政补贴得好处,少用少得,多用多得的怪圈!一方面真正贫困得人群得不到基本的医疗保障,而那些千万富翁百万富翁获得了大部分国家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的好处,富者越富穷者越贫。
本案,如此的消费,如此的特需医疗,医院的一百四十万人民币的收费,不是多了,而是远远的少了,到任何一个国家,绝对不会是这么个十几万美金的收费,至少要翻上十倍,否则不能体现众多专家劳动的价值,不能体现社会的公平!
如果从这个特殊的安排而造成对其他病人的诊疗的不利影响,是否应该进行相应的赔偿?
有什么理由,对这种高档的特需医疗按国家的基本医疗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对特需医疗的收费按基本医疗的标准进行评论鼓吹,央视,能够解释否?
八、央视记者的公平性应予质疑
本案,是一起医疗纠纷,医疗纠纷的一方鼓动了媒体的力量。与本人在医疗纠纷处理中遇到的情况并无二致:“不同意八百万,叫记者来”,记者真的一叫就来了。
翁家,不仅在哈二医发生了医疗纠纷,在前面就诊的两家医院都发生了纠纷,都获得了不菲的赔偿。从最高级别的医院、到专科医院、到哈二医,连续出现纠纷,问题令人深思。是医疗机构都是如此的恶劣,还是别的什么?结合翁家的地位、翁家动员的力量、在哈二医的显赫表现,很难相信任何一家医院敢不小心翼翼。结合翁老爷子住院期间翁家偷取病历资料的情况,更令人生疑,翁家到央视对哈二医的“举报”绝对不是一般的举报,其目的无非是对医院施加压力而达到自己的目的。当然,任何人都可以使用任何合法的手段或者打搽边球的手段来达到自己的民事目的,是经济人的合理表现,更何况翁家少爷就是一名成功的商人,无可厚非。对此家属的意图,央视的记者不可能不清楚,理应注意避嫌才是,做好客观、公正、平衡、准确的报道。
但央视却出现了上述种种令人疑惑的问题。更有,央视记者公然鼓动非法之举。一是家属偷拿病历的行为,二是竟然无视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关于医院只向家属提供客观病历的明文规定而鼓动复印全部病历。
央视,央视的记者,其公平性值得质疑!
否则,无法解释以上我的诸多疑问。不能不令人怀疑央视个别人是否有意无意的利用自己可以左右社会舆论的力量插手了这一起医疗纠纷并图利一方。如此,不管是我们有意还是无意,这些客观存在的问题明显的与《中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职业道德准则》的有关规定和《中国国际记者协会职业规范》的有关注意事项不符,不像是一篇新闻报道,更像是一篇辩论文。据了解,这位央视记者曾是西安某著名高校的一名辩论高手。我们希望看到的是全面的事实真相而不是律师的诡辩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