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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08
支撑上述观点的理由:
1、政策一直都有,只不过此次由二选一变成单选。一直以来,ZF对二手房不满5年的征收个税,两个口径总价的1%或者差额的20%。由于后者执行上有难度,一些福利分房,公房等等没有完整的购房手续的,无法判断原值,后来地方ZF大都采取前者。此次强调,还是会面临上述问题,而且还是开了口,对于能够判断原值的,采取差额的20%。那么不能判断的呢?
2、政策限制了刚需,对有实力的投机者没有影响。清楚二手房交易的都清楚,之前为了避税,可以全款过户,选择差额缴税,现在一样,签订新合同可以不涨价,0增值的合同过户依然不需要缴个税,真正需要交税的还是那些要用贷款买房的刚需。
3、政策设定是在房价无限上涨的基础上的,对房价下跌的情况没有考虑。一天有人问,要是有人300万买了房子,然后200万卖掉,差额-100万,ZF能倒贴吗?虽然开玩笑,但可以看出ZF也跟大部分卖房人的判断一样,房价是不会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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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9 08:22:23
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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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9 08:50:39
20%的个税政策出发点是好的,但有可能伤及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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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9 16:24:05
在还没有实际效果出来前,就说这个政策不好的人,我个人觉得是别有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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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9 23:54:00
赞同,对流通环节征税一方面可能抑制二手房的供给,另一方面可能使增加的成本转嫁到购房者身上,没看到太多积极作用,要想打击投资直接征保有税不就完了吗,不知道zf是真不明白这些基本道理,还是不想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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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10 22:29:50
whitesoul 发表于 2013-3-9 16:24
在还没有实际效果出来前,就说这个政策不好的人,我个人觉得是别有用心。
呵呵,我也没有房子,只是在中立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没有其他用心。这位觉得好的话,可以讲讲观点,讨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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