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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28

解决高房价的根本措施:建设城市周边

北京亚细亚经济理论研究中心主任 汪林海

当前,高房价已经成为影响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而造成高房价的根本原因,是政府在越位的同时,还缺位。降低房价的短期根本措施,是开发城市周边。而降低房价的长效措施,是土地私人处置或者地方政府产生方式改革。

一、当前高房价的直接原因:旺盛的需求和受限制的供给

1,造成当前高房价的直接原因,是旺盛的需求

当前旺盛的需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人口由农村向城市转移,二、城市年轻人需要购房,三、收入增加使得城市无房、少房的人购买住房。

近年来,经济发展加速,但工业经济发展速度远超过农业经济。比如,2006年工业总产值增长率为13%,农业总值增长率仅为5%,工业经济增长率比农业高出整整8%,工业经济增长率远高于农业经济增长率,意味着越来越多的人需要从农村移居到城市。从农村移居到城市的人,他们迫切需要住房。

同时,随着经济体制的转轨,国民经济中国有企业比重大幅度减少,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大幅度增加,使得城市中年轻一代参加工作时,他们的雇主不是国有企事业单位,而是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没有单位建房、没有福利分房,员工们只能自己花钱买房子。因为种种原因,城市中新参加工作的年轻人不能住父母的老房子,他们需要购买新房。

近年来,经济发展还使许多人收入增加,他们需要改善自己的居住条件,需要购买更多的住房和更大的住房。

以上三种原因,使得近年来对住房的需求量保持在很高的水平。

2.高房价的直接原因:受限制的土地供给

目前,在旺盛的住房需求下,住房的供给却受到了限制。住房供给的限制又来源于土地供给的限制。

我国宪法规定,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但实质上是土地归政府所有。

在土地归政府一家垄断时,土地供给在三个方面受到了限制:一、土地的供给不能及时跟上市场的需求;二、地方政府故意造成土地短缺,从而牟利;第三、个别政府官员坐拥土地审批权,为难缺地的公民和企业,索贿、受贿,降低了土地供应的及时性,提高了供地的成本。土地供应受到限制,其结果自然是住房供应受到限制。没有土地,哪来房子?房子总不能建在空气中。

当土地控制在政府一家手中时,政府就处于完全垄断地位。此时,土地的供给量就不能及时跟上市场需求。当土地的需求量很大时,政府还没察觉,从而不能及时增加土地的供应,结果造成土地短缺,老百姓、企业想用地却没有地可用,结果是穷人、富人皆无立锥之地。当土地的需求量减少时,政府还没有及时察觉,结果政府大量出售土地,造成少数个人低价购进大量国有土地,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一些地方政府还故意先减少土地供应量,使得地价不断上涨,然后,再高价卖地,获得更多的收入。当前,许多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40-50%来源于出售土地。东北某市的一个区,一年卖地的收入达18个亿,是该区一年政府收入的好几倍。地方政府卖地怎能卖到这么多钱?原因是,政府垄断土地,高价出售。一些企业和公民为了用地,费尽心思,花费了多年的积蓄和存款。

有两个选择,其一是长期大量供应土地,从而土地价格将一直很低,结果政府卖地收入极少;其二是少量、适量地供应土地,从而土地价格一直保持较高的水平,政府卖地收入将会很高。当前,地方政府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结果造成了城市房价居高不下。

当土地这一重要的商品归政府所有时,负责土地审批的官员们就拥有了很大的权力。个别地方政府的官员坐拥土地的审批权,为难房地产开发企业,并且直接索贿和变相索贿,这降低了供地的及时性,也提高了供地的成本。当需要用地的房地开发商求他们办事的时候,如果这些官员按规定办事,他们什么也得不到,从而及时、顺利地把土地批给企业,很难成为他们工作的实际目标。为了自己的利益,掌握重权的这些官员往往会为难房地产商,使得7天就可办完的手续,需要办3-6个月,甚至好几年,这损害了土地的供给及时性。些官员还会明示、暗示房地产商,要房地产商“出血”,送给他们各种好处(现金、礼物等)。这就增加了开发商获取土地的成本。

3.旺盛的住房需求和受限制的土地供给下,房价只有一路飙升

早在100多年前,英国的经济学家马歇尔就提出,供给和需求的均衡点确定价格。这叫供求均衡价格论。供求均衡价格论正确反映了商品价格决定的现象(虽然没有正确反映商品价格决定的本质),现实中,许多学者都用这一理论。当需求不断高涨,供给受到限制时,商品价格就会不断上涨。

我国住房的价格正是这样。当前,由于人口由农村向城市转移、城市年轻人就业和结婚生子、收入增加等三个因素使城市住房需求大幅度上升,而另一方面,政府土地供给不及时、地方政府故意造成土地供给短缺、土地审批官员刁难房地产开发商,使得土地供给大大受到限制。在高涨的住房需求和受限制的土地供应两方面的夹击下,住房价格只有一路飙升。事实正是如此。

二、高房价:城市发展受到阻碍的表现

城市发展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城区向周边不断扩展的过程。而城区向周边扩展是否顺利,又直接决定于城市周边待开发地段的土地供给是否及时,和待开发地段的交通、教育、治安等是否得到及时地改善。城市发展越快,这些工作就越迫切。

如果城市周边的土地供给不及时,或者城市周边待开发地段的交通、教育等迟迟得不到改善,从而使得该区域无法发展起来,那么,大量和居民和企业只能用拥挤在有限的城区中。由于城市的面积有限,从而能够建造的住房数量也有限。大量的企业和居民都希望有一定的住房以供居住和办公,结果,大量的企业和居民只能互相出高价购买有限的住房,结果房价一路高涨。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下降了,城市的发展速度却受到了限制。

实际上,高房价正是城市发展进程受到阻碍的表现。

三、政府降房价的短期根本措施:开发城市周边

城市发展往往是从市中心开始,逐步往四周发展。从而,城市住房建设主要集中在城市周边。对多数处于内陆的城市而言,城市周边的土地几乎是无限的,几百万、几千万套房子都可能建。

房地产开发商要在城市周边建房,首先需要土地。如果政府让开发商在城市周边每年都能及时、顺利、轻松地到土地,那么,降房价就迈出了艰难的第一步。

光让开发商在城市周边拿到土地还不够。因为短期内,办公的地方都在城市中心,从而人们都在市中心上班。如果没有通畅的交通,人们是不会到城市周边买房的,他们宁愿挤在市中心。试想一下,如果住在城市周边的房子里,上班需要4个小时,下班需要4个小时,谁愿意住?只有把城市周边的交通条件、治安条件、教育条件等改善了,使得居民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上下班,城市周边的住房才能够居住,也才能够卖出去。但是,改善城市周边的交通、治安、教育耗资巨大,这不是单个开发商所能完成的,这也不是开发商的本职工作。改善城市周边的交通、治安、教育等公共设施,只有政府才能够做,也正是政府的职责所在。

如果政府改善了城市周边的交通条件和治安、教育等,那么,降房价就迈出了关键的第二步。

如果政府能够让开发商及时、顺利、低价得到城市周边待开发地段的土地,并且积极改善城市周边待开发地段的交通、教育、治安等,那么,大量的住房就会在城市周边待开发地段拔地而起,从而住房的供应量就大幅度上升了。由于城市周边交通方便、治安良好、环境优雅,大量的人们就会到此购买住房,安居乐业,想法设法居住在市中心的人就减少了。由于城市周边可以无限扩张,从而城市周边的住房供给量可以很大。虽然需求很旺盛,但供给可以更旺盛。在城市周边住房大量供给时,城市房价不但不会上升,甚至还会下降。

经济学可以严格证明,只有改善城市周边待开发地段的交通、教育等基础设施,并且及时以合理的价格把城市周边待开发地段的土地出售给开发商,城市房价才会降下来,城市的发展也才会走向正轨。

可惜,当前地方政府在开发城市周边上,步履蹒跚,作为太少。一方面,是地方政府没有认识到开发城市周边的重要意义,另一方面,是开发城市周边需要花费很多钱,并且短期对官员不一定有回报,从而地方政府也不原意开发城市周边。

四、降房价长效措施:土地私人处置,或者地方政府直选

如果土地可以私人自由处置和出售,那么,土地的供给就不会长期短缺,土地的拍卖价格就不会长期居高不下,那么,房价也不会不断上涨。因为在土地私人自由处理的情况下,拥有土地的人会互相竞争,土地的价格将是一个合理的市场价格,这个市场价要比政府垄断下的拍卖价格低很多。我们完全可以在土地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实现土地私人处置。

如果地方政府是由老百姓直接选举产生,那么,纵然土地归政府所有,政府在老百姓的监督和压力之下,也会及时按合理的价格供应土地,也不会不出现土地长期短缺,不会出现房价高速上涨。

只要土地私人处置和地方政府直选两者有其一,我国的高房价就可以控制下来。

但是,土地私人处置和地方政府直选两者中,我们目前一者都不具备。我们的宪法规定土地是国家所有,结果是土地由政府控制,与政府所有无异。我们的地方政府是间接选举的,间接选举的结果,是政府不对老百姓负责。高房价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但地方政府无动于衷,甚至高唱“高房价有利于改善城市形象” — 改善了城市形象,却把老百姓推进了火坑。

从而我们的房价就像风筝,地方政府努力使风筝飞得高,中央政府努力使风筝飞得低。地方政府在实施使风筝飞得高的措施,中央政府找不到使风筝飞得低的办法。

五、我党和人民政府的任务

房价是当前考验党和政府的重大问题,我们一定要向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要抓住问题的实质,动真格,解决真问题。

我们要做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工作的定位要清晰,既不要越位、也不要缺位。当前高房价的根本原因,其实就是政府在越位的同时,还缺位。

高房价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的越位(对土地的垄断和对城市发展的不合理控制)和缺位(不积极开发城市周边的待开发地段)。可惜群众不明真相,许多政府官员也不明真相。但是少数房地产开发商们却很冷静,看得很清楚,比如北京华远房地产公司的总经理任志强。我觉得先生有一定的经济学基础。

首先,地方政府在越位,不该做的事政府在做。对土地垄断和过分控制,对城市发展的过分控制,是政府不该做的事。这些事情应该努力让市场去解决。虽然宪法规定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这需要政府在土地管理中扮演一定的角色,但是,地方政府切不可认为宪法规定需要政府发挥作用,就大搞审批,大搞卖地赚钱。地方政府完全可以在土地国家所有的前提下,让市场在土地供给中发挥作用。

其次,地方政府也在缺位,该做的事政府没有做。改善城市周边待开发地段的交通、教育、治安等工作,是政府的本职工作,是城市快速发展中政府的迫切任务,当前,地方政府却没有做。

当然,也有利益的因素。地方政府越位的原因,是因为越位后可得到钱—把土地控制起来的,地方政府可以得到很多钱。地方政府缺位的原因,是因为缺位就可以少花钱—开发城市周边政府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和经费,不开发就少花钱、少操心。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社会主义土地市场和房产市场。

当前,我们没有在房地产行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土地政府垄断和过分控制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不是属于计划经济的范畴,它是计划经济打破后,由于种种原因和种种顾虑而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是历史旧账。我们要在房地产领域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土地国家所有的前提下,打破土地政府所有,建立社会主义土地市场。

只有建立社会主义土地市场,才能建立社会主义房产市场。

三、进一步加强地方百姓对政府的监督和控制,建立民有、民治、为民的地方政府,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当前,在名义上,地方政府对地方百姓负责,受地方百姓的监督和控制。实际上,地方政府并没有多少制度上的、起作用的为百姓负责的驱动力,地方百姓对地方政府的监督和控制可视为不存在。这是铁的事实,希望同志们要尊重这个事实、面对这事实,并且努力改变这个事实。我们要逐步推行县、市长直选,让地方的百姓选择对自己负责的县、市长。

当前,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干部只对上级负责,很少对百姓负责。甚至在公开的场合,许多领导都仅对上级负责,不对群众负责。政府普通雇员对上级负责问题不大,如果政府的领袖也只对上级负责,问题就很大,后果也很严重。

附1、四类商品和政府的工作重点

商品分为四类,分别是:

一、便宜的生活必需品,如饮用水。没有饮用水人会渴死,但饮用水很便宜,从而没有人渴死。

二、便宜的非生活必需品,如鲜花。鲜花比较便宜,几块、十几块钱一朵,不过没有鲜花人照样生活。对人而言,鲜花一般而言不是必需的,除了对追求姑娘的小伙子。

三、昂贵的生活必需品,如住房。没有住房人很难受,但住房很昂贵,很多人为此发愁。

四、昂贵的非生活必需品,如豪华汽车。豪华汽车价格几十万上百万,但老百姓可以不买,因为没有豪华汽车人照样生活。

政府工作的重点,是第三类,即昂贵的生活必需品。因为这类商品是生活必需品,买不起这类商品,老百姓会很难受,甚至无法生存。而且这类商品很贵,老百姓买起来不轻松、很困难。这类商品的价格如果太高,老百姓的福利损失会很大,社会稳定也会受影响。

附2:高房价的两大误解:平均房价和开发商

当前,许多人不断从报纸、网络等媒体上获悉,住房的平均房价又上涨了10%,15%或者30%,接着就说开发商是高房价的罪魁祸首。这里,有两个重要的误解。

第一,新增住房平均房价不是城市房价的风向标,劣等住房的价格有用性比才是房价的风向标。

新增住房平均房价不是城市房价的风向标。新增住房的平均房价和城市住房价格水平是两回事。新增住房平均价格升高,不等于城市住房价格水平升高。即便城市住房价格水平下降的同时,新增住房的平均房价也可能上升。因为新增住房平均房价是城市所有新建住房的价格的平均值。比如,有一年,城市新建的多数住房不是建在城市周边的待开发地段,而是建在市中心拆掉旧房子所得的地段上,这一年的新增住房平均房价的相比上一年就可能会高出许多。但是相比上一年,城市房价水平并没有相应地提高。

住房的有用性,是考虑到住房面积、结构、新旧程度,以及住房所在地段的交通条件、治安、教育等所有因素之后,对某套住房的居住舒适程度的综合评估。劣等住房是城市所有已建住房中,所处地段最差的住房,也是城市中有用性最低的住房。劣等住房的价格有用性比,就是指劣等住房的价格与劣等住房的有用性之比。

劣等住房的价格有用性比才是城市房价的风向标。当劣等住房的价格有用性比增高时,城市中所有住房的价格都会上升,当劣等住房的价格有用性比下降时,城市中所有住房的价格都会下降。

第二 高房价的根源,是地方政府的越位(对土地供给的过分控制)和缺位(没有及时改善城市待开发地段的交通、教育等条件),与开发商无关。

当前,我国高房价的根源,第一是地方政府越位,地方政府的越位主要体现在对土地的过分控制;第二是政府的缺位,地方政府本应该承担起改善城市周边的交通、治安、教育等条件的任务,但地方政府往往没有做。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9-5 19:23:3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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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28 21:31:00
好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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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28 23:13:00

肤浅。

空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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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29 16:39:00

这可不是空想,而是唯一选择。

其他的政策,如提高房贷首付比、规定容积率等,甚至廉租房,都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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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2 21:30:00
关键是流动性过剩问题,再多的房子也会被买光,因此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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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4 21:30:00

回5楼:

我不赞成你的观点。流动性的资本再多,如果购买住房无利可图,流动性资本也不会购买住房。

为什么流动性资本不购买汽车、砖头?而偏偏要购买房子?

因为土地在政府的控制下,导致住房产量不能象汽车一样无限增加。本来,城市住房可以无限增加的。北京市周围的土地可以建几十亿套住房(内蒙古、河北、山东都在北京市周边),全世界的流动资金都可以消化!

正是因为政府对土地的严格控制,导致住房产量迟迟跟不上居民对住房的需要,从而导致年轻人面临无房可住的局面,而住房又是生活必需品,于是大家互相竞争出高价购买有限的住房,竞争出高价购买住房的结果,是年轻不得不花费超过收入50%的收入来购买住房。

试想,如果土地市场供给,那么,住房的产量随时可以跟上,甚至超过住房的需求,房价怎能涨那么高?

  总觉得,研究金融的人最好不要参与房价的讨论。因为中国房价问题决不是金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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