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提问 悬赏 求职 新闻 读书 功能一区 真实世界经济学(含财经时事)
2161 5
2007-08-29

1.现有土地制度大致可以概括为三句话:农地恒为农地;农地转为非农用必经由国家征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可向市场批租。但是,这套制度有一个很大的缺口,那就是9亿农民自用的“农村建设用地”。

2.“小产权”小就小在宅基地的权利界定。按现行体制,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经申报批准可取得、使用,其使用权并无年限的限制。宅基地别无他用,就是用来盖建拥有永久所有权、可出租、也可买卖的农民住宅。但是,作为宅基地的土地本身,却是既不准出租、也不准买卖。按“习惯法”处理,我国农村从来只有房产交易,“没有”地产交易;只对房屋作价,不对宅基地作价。

3.在法律上,要不要承认、保护、规范农民向城镇居民出租、出售宅基地上农民房的权利,一直悬而未决。我的看法是,无论《土地管理法》还是国家有关土地的其他规定,规范的只是土地,但对宅基地上加盖农民拥有永久而完全所有权的农民房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完全没有清楚的规定。

5.小产权供市的行为,与政府几年来宣布的稳定房价上涨幅度的调控目标是一致的。从这点看,小产权应该也给政府提供了一个机会,也就是借助自发的产权演进力量,来减少房价越调控越高涨的尴尬。经验已经显示,有什么样的产权界定就有什么样的“市场”及市场的表现。那些断言 “市场化不能解决房地产问题”的人,不过是对我国由政府垄断一级土地市场的权利状况及其逻辑后果,缺少认识而已。

6.不是说要鼓励违规行为。区区在下一个教书的,鼓励什么、反对什么,皆无足轻重。重要的是经济现象背后必有规律,这么大范围内以不同形式发生的行为,总有几分“道理”——不是一定就天然合理,而是说必有内在的因果关系。我所看到的是,正是土地法规的含糊和权利界定不清,才诱发了大量的“违规行为”。土地资源是人类社会必定要利用的最基础性的资源,没有一整套清楚界定使用、收益、转让的产权制度,怎么样也是摆不平、对付不过去的。

7.“小产权”的挑战包含一个大机会,就是根本改革早已不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土地流转制度。

8.最大的体制症结,就是政府既当政府、又当惟一的“批地地主”。这不能不使土地资源的配置在某种程度上屈从于行政指令和长官意志,在急速的城市化进程中造成难以避免、更难以承受的浪费和资源误配置。在民主和法治远不健全的现实条件下,也根本做不到公正地分配史无前例上涨的土地地租。结果,政府扮不好“地主”角色,也演不好政府的角色。审时度势,改革国家工业化时代留下的土地流转制度,此其时也。对于横在中国制度变革道路上回避不了的任务,早攻坚,早收益;拖下去,受害无穷。可行的第一步,就是顺势承认农地进入城市一级土地市场的合法权利,打破土地流转的政府独家行政垄断。

(作者为北京大学和长江商学院教授。本文是作者在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第十次中国经济观察论坛上的发言(2007年7月29日)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07-8-30 00:24:00
逐句地看完这个帖子以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震撼啊!为什么会有如此好的帖子!我纵横网络bbs多年,自以为再也不会有任何帖子能打动我,没想到今天看到了如此精妙绝伦的这样一篇帖子。楼主,是你让我深深地理解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句话。谢谢侬!在看完这帖子以后,我没有立即回复,因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复会玷污了这网上少有的帖子。但是我还是回复了,因为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那我死也不会瞑目的!能够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是多么骄傲的一件事啊!楼主,请原谅我的自私!我知道无论用多么华丽的辞藻来形容楼主您帖子的精彩程度都是不够的,都是虚伪的,所以我只想说一句:您的帖子太好看了!我愿意一辈子的看下去!这篇帖子构思新颖,题材独具匠心,段落清晰,情节诡异,跌宕起伏,主线分明,引人入胜,平淡中显示出不凡的文学功底,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是我辈应当学习之典范。就小说艺术的角度而言,这篇帖子不算太成功,但它的实验意义却远远大于成功本身。正所谓:“一马奔腾,射雕引弓,天地都在我心中!”楼主真不愧为无厘界新一代的开山怪!本来我已经对这个社区失望了,觉得这个社区没有前途了,心里充满了悲哀。但是看了你的这个帖子,又让我对社区产生了希望。是你让我的心里重新燃起希望之火,是你让我的心死灰复燃,是你拯救了我一颗拨凉拨凉的心!本来我决定不会在社区回任何帖子了,但是看了你的帖子,我告诉自己这个帖子是一定要回的!这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好贴啊!苍天有眼啊,让我在优生之年得以观得如此精彩绝伦的帖子!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9-25 14:13:37
说 了这么多,小产权房到底该不该买?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9-25 14:18:10
你能买到小产权房又有合用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9-25 14:21:34
群84151593欢迎大家来谈史论经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10-19 19:59:15
小产权的症结是不是就是集体土地的市场问题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