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2月23日18:15 新华网
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产生和发展,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
这种影响,首先就表现在促进经济发展上。对输出地来说。劳动力的流动有效地增加了农民收入,改善了农民生活条件和农业生产条件。尤其是90年代兴起的跨区域流动,不仅增加了农民收入,而且使土地资源逐渐集中,为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创造条件。对贫困地区来说,农民外出打工成为脱贫致富的一条重要途径,“输出一人,脱贫一户”。有人曾担心农村劳动力外出会影响农业生产,但据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课题组作实证分析,农村劳动力的外出就业并不必然导致农业生产的下降或提高,在那些现金紧缺的地方,外出就业带回的现金收入对农业生产有普遍的正面的作用;劳动力外出就业也不构成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必然障碍,只要制度设计合理,工作方法对头,以“以资代劳”甚至会成为资本形成的促进因素;劳动力大量外出对农业劳动力的整体素质具有正面影响,高素质劳动力离开农村反而增加了当地人送子女读书和年轻人提高自身素质的动力。对输出地区来说,大量农村民工的涌入,提供了数量充裕且价格低廉的劳动力要素,促进了当地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弥补了经济发展中劳动力的不足。尤其是农村劳动力填补了城市劳动力的结构性稀缺,诸如搬运、缝纫、环卫、修理、收破烂、家庭保姆、酒楼服务等行业,基本上由农民工承担,许多城市离开了这些农民工,很难保证正常性运转。
另一个重要的社会效应就是有力地促进了全国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的发育,并带动了户籍、就业等方面制度的改革,加快了农村城市化的进程。劳动力通过市场来配置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而劳动力市场的运行又是以劳动者自由流动为前提。大批获得生产经营权的农民,逐步摆脱土地的束缚,离开家园,进入异地,利用市场信息,寻求就业机会,参与市场竞争,通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供需双方的自主决策实现自主就业,这就使劳动力配置决策权由行政主体转移到市场主体,形成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新机制。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也带动了其他要素市场的形成和发育,使劳动力要素和其他生产要素能够在较大的地域空间内实现有效流动和优化组合。发展到跨区域的大流动,是对传统体制的又一次大冲击。波涛汹涌的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农民对农村社会向城镇社会、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的历史趋势的顺应,也是农民自发选择的一条通向城市化的途径。
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对于提高自身素质,也有着极其深刻的意义。农民告别世代繁衍生息的封闭乡野,卷入到现代社会生活的漩涡之中,所得的不仅是收入和技术,更重要的是,在精神上受到前所未有的现代化的洗礼。农民摆脱几千年的来旧传统的束缚,克服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环境中养成的墨守陈规、不思变革与进取的秉性,有着重要的作用。这种效应,并非理论上的推理,而是活生生的现实。
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带来正面效应的同时也会带来一些社会问题,对输入地区来说,首先,由于走出的绝大多数人是有一定文化基础,体魄健壮的青年农民,留下的多为老弱病残和妇女儿童,农村劳动力的素质明显下降,严重影响了科学知识的普及和新技术的推广,部分地区出现农业劳动力不足的现象.其次,外出人员无法经营土地,对土地实行粗放式经营,耕地变荒现象大量出现,许多地区的农田和其它基础设施严重老化.对输入地区来说,大量农民工进城,给中国的城市管理带来了空前的困难.由于其数量往往超过就业岗位的实际需要,结果使城市里常常流动着不少身无分文又无事可做的民工,给城市的治安、卫生、教育等管理工作带来了严重的困难. 大量流入城市的民工,往往由于他们的家庭过度生育而处于极度贫苦之中,无法像正常家庭的后代一样获得上学就业及技能训练的机会,这就使他们几乎是先天性地处于社会边缘状态,他们比其他社会成员更直接地感到各种社会压力.在巨大的生存压力下,他们感到自己无法发展自己的能力,感到自己有被文明社会抛弃的可能。据调查统计,近来城市和交通线上的偷盗、抢劫、卖淫、嫖娼、赌博、贩毒等各种犯罪活动,决大多数都是流动人员作案.犯罪浪潮导致社会紧张程度加深.另一方面,我国在有限的国力下,只能支持有限的职业和身份的人,大量廉价劳动力涌入城市,无疑给城市造成一定的就业压力。
我们应该看到,农业剩余劳动力大规模地向非农产业转移,主要由乡镇企业所吸收,在总体上并未突破农村的区域空间。乡镇企业在吸纳农业剩余劳动力方面的潜力尚未挖掘,乡镇企业发展如能和小城镇发展结合起来,将进一步拓宽农村就业门路。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现有的乡镇企业已陆续进入技术进步和内涵发展的阶段,对劳动力的新增吸纳能力已经下降。因此,积极推进人口城市化进程,发挥各类城镇的吸纳功能,将农业剩余劳动力的产业转移与地域转移更有效的结合起来,将城市和农村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把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化与工业化、城市化有机地结合起来,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城市化道路,应该是我们对农村劳动力转移所作的主要对策。
诸如上面提到的由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带来的社会问题,既要辨证分析,也要正确处置。实际上,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所带来或引发的社会问题,是任何人口流动运动所不可避免的。只要有人口流动,就有这些问题产生,而不论是农村劳动力流动,还是城镇居民流动。改革必然带来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带来人口流动,而人口流动又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对于家庭主要劳动力已经稳定就业于非农产业的农户来说,应采取政策引导农民离土,最重要的是采取在乡镇集体和个体私营企业中尽快而有普遍地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首先是建立失业保险制度,使已经就业于非农产业的劳动力能依托失业保险制度克服由于暂时失业所造成的困难,消除离土农民与承包脱钩后的后顾之忧;其次是养老保险制度,使已经从农业中转移出来的劳动力不致于由于晚年生活没有保障而流回农业。同时,在农民生活温饱有余、基层组织键全的社区,也应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形式多样、农民自愿”的原则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从而一边转移剩余劳动力,一边因势利导地推进农业规模经营。
面临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力流动,无疑要加强管理,但努力的方向应该是形成一套市场经济条件下灵活有效的体制措施。将流动的农民主要作为人口管理,而不是主要作为劳动力管理;将其纳入到对市民的统一管理之中,而不是另眼相看,采取特殊的身份性管理。同时加强对农村的教育工作,提高农民的劳动力素质。从根本上看,应该大量增加对人力资源开发的投入。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农民增加智力投资,这是决定我国农村劳动力长期就业和转移的战略思路。我们必须在农村的义务教育、户籍管理、迁徙自由、市场准入、劳动就业、公益建设和享用、民主政治活动的参与等方面,彻底消除对农民的歧视,还农民一个平等的社会地位,使农民在农村和农业的发展上拥有切实的主动权,这样,在农村劳动力转移上,不论是向城市转移,还是在农村参与农业产业化建设都能做到合理公平,使农民的心理承受上都能够做到平衡。
切实解决进城居民和异地转移民工的子女入学入托问题。大力提倡借读制,允许民工凭暂住证送子女就近入学入托。在民工聚居区举办专门学校,充分发挥退休教师的余热,为民工子女上学提供基本条件。(作者:陈玲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