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成立于2004年11月8 日的郴州市金贵银业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8年4 月23日,由曹永贵、张蕾、曹永德、李楚南及其他29名自然人和深圳中银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起设立。
2008年4月8 日,由曹永贵、张蕾、曹永德、李楚南及其他29名自然人和深圳中银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召开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根据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的规定,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由州市金贵银业有限公司以2008年2 月29日的净资产按照1:0.70070475 的比例折股,整体变更设立而成。公司股份总数为14,6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600 万元。
发行人改制设立前,主要发起人为曹永贵,持有本公司61.102%股权,还持有郴州市金贵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郴州市金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2% 的股权。
发行人为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整体继承了金贵有限的全部资产与业务。发行人拥有的资产主要为生产经营及销售高纯银和银深加工产品所需的资产,从事的主要业务为白银生产加工及铅、金、铋、铜、锑、锡等多种金属的综合回收。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高纯银及银制品、高纯硝酸银、银基纳米抗菌剂、电解铅、粗铅、高纯铋、电积铜、氧气、氮气、压缩气体、液化气体;综合回收黄金、硫酸及其它金属;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