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2005 发表于 2013-4-4 16:36 
1首先不同意LZ的观点。因为,“不能说与经济论坛无关”。
===理由:尝试谈谈所谓“理论”。类 ...
再PS个:叶檀女士也鲜明地提出了应对“方大神们的超级作空机制”的解决之道:

简单说,“打铁尚需自身硬”。具体说,一个是“不理他”,是指对不合理甚至无耻的针对个人的舆LUN攻击无视。二是理性应对。包括,如果对方的舆LUN监督“说对了”至少“有道理”不妨正视自己的失误。对于有可能影响自身前途和名誉的“似是而非”的指控,不妨事前做好准备。很多人,尤其是工科出身的知识精英(请恕羊实话实说哈),十分不注重“社会化沟通”的重要性和关键性,而这是网络舆LUN时代极其不理性的应对方式。

多年前,一个媒体前辈教导我们就争端话题访问高段位人士的一个要诀是:先问问对方“要不要有个解释自身为自己辩驳的难得机会”,想想也是:法庭上人们先入为主的认为“被告”是推定有罪的,如果是羊,羊不管三七二十八,不管市井泼妇还是江湖赖汉,先哭上几秒种大喊冤枉,用“精神力攻击”方法,让陪审团大人们形成一个“近乎公平看待原被告们”的公平态势,至少有个纠偏。然后才可能有个“陈述怨情暗中反击所有不良指控”的机会。否则像俺们国内的有些法庭连喊冤的机会都没有,绝对死定了!
===对比现实世界的法庭,我们面临的舆LUN空间有几处相同:1是陪审团或大法官们就是我们这些身兼数职的“看客”,时而作壁下时而代入下,哈哈。2是现实世界的陪审团或大法官们的判罪标准是既定的,中长期的,而网络或论坛空间里,我们这些“看客”的判罪标准往往不仅是推定的,而且是变动的,高弹性的,容易被操控的,按美国的说法是DIRTY的。3是,万幸的是,现实世界的“被告”是确定的,多是被告举证自身无罪的。而网络/论坛空间里,“被告”虽也需要举证,但其实是很容易“翻盘”的,哈哈。而不幸是:4现实世界中,只要我们都学习林黛玉步步小心时时在意不擅多言辞不行差步错,“被面对”陪审团或大法官们的机会很少。而网络/论坛空间里,则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几乎谁也逃不过。并且,其影响后果也不同:5现实世界陪审团或大法官们的宣判后果是既定的,要么官司了结,要么有罚而已。但网络/论坛空间则完全不同,舆LUN的影响后果是不确定的,对知识精英更是如此,看到很多成名人物的“老底”被翻出,“陈年老账”被起底,感觉很复杂。大概只有在未成名尚年轻时对自身名誉对相关舆LUN,对“方式”做空机制充分重视,有理有力有分寸的回应,才是对自我人生真正负责任的理性之道罢。[em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