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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09
专家的离奇遭遇:当县长知道行政诉讼是民告官后

文:仙逸

去年,我参加一个依法行政研讨会,杨海坤教授(行政法专家,现为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讲了一段往事,颇有意思。

十几年前的事,应西南政法学院(现已改名为西南政法大学)的邀请,来自全国各地的十名行政法专家齐聚重庆某县,就行政诉讼的制度设计进行为期七天的研讨和调研,杨海坤教授是受邀者之一。

听说是来自全国各地的知名大教授,县政府举行了隆重盛大的欢迎仪式,当天晚上,县长、人大主任、政协主席都亲自参加了招待酒会,县长明确指示政府办,要热情接待,周到服务,让专家们对县里的工作留下深刻的印象。

县长的盛举让专家们受宠若惊!奇怪的是,从第三天开始,几套班子的头头脑脑不见了踪影,接待用酒、水果没有了,甚至连原来已经安排好的调研用车也找不到了。与政府办主任联系,主任也是含糊其词,答非所问,似有难言之隐。

专家们经过私人关系才打听到其中的缘由。

原来,县长对行政诉讼存在误解,他以为行政诉讼是用来治理老百姓的,他当然会盛情款待专家们,让他们设计出更多更好的对付老百姓的制度和措施。

可是,听了专家们的研讨内容后,县长感到有点不对劲,专家搞的行政诉讼竟然是民告官,而且还在研究如何方便老百姓搞行政诉讼,这不分明是鼓励老百姓与政府作对吗,这样的专家我们县政府怎么能支持他们呢。

于是,县长通知政府办不要再理睬专家们,他们爱咋办就咋办。

杨海坤教授讲的故事来自生活,生动具体,非常经典。是啊,在行政诉讼的起步阶段,想对行政权进行监督是何其艰难啊!

先说几句题外话,行政诉讼是个什么东东呢,新闻媒体和一些政府官员喜欢用“民告官”来表达,这一提法最早是法学教授们想出来的,在制度实施初期,为鼓励老百姓多用这一法律武器,教授们给它起了个老百姓通俗易懂又很形象的名字“民告官”,这体现了法学家们的用心良苦。实际上,并不是所有的官老百姓都可以提告,也就是说行政诉讼是有范围限制的,它是指老百姓对外部行政管理行为不服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判决来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我国的《行政诉讼法》于1989年4月4日发布,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

杨海坤教授的遭遇发生在《行政诉讼法》正式发布之前,如果说那时候政府官员对此不理解乃至有抵触情绪尚属可以理解的话,那么,在行政诉讼制度实施近二十年后的今天,在行政法律制度日趋完善的今天,在依法行政要求越来越高的今天,依法行政不仅进程缓慢,而且少数政府官员特别是一些一把手把依法行政当成了追名逐利的道具,还在大搞口号式的形象工程,就不得不值得我们深入思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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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15 09:11:00
民告官是开玩笑,不信就看看上海闸北的“报复行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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