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第三届流通与农业产业化国际论坛》上的演讲
我是个农民,是个还在种地的农民,下面我从自下而上的角度谈谈农民对“三农”问题的看法。其实在农民眼里,“三农”问题,说到底是“农民增收”问题。农民富裕了,所有的问题就不是问题了。
那农民为什么会穷呢?多数人认为,农业现代化了、新农村建成了,农民就富裕了。这种观点甚至已经体现在国家的政策上:去年,中央就提出要大力“建设新农村”;今年,又“调整”为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可实际情况不是如此:我们的耕地面积还不到美国的一半,粮食产量早就超过美国,足以说明我们的粮食种植并不比美国落后,而我们的农业又以粮食种植为主。所以,发展农业救不了农民。
今天,我们的农民没有种不出来的东西,只有卖不掉的东西。所以没有农民不清楚:贫困与流通的关系远比与农业和农村的关系大得多。甚至我敢说,如果我们的粮食产量再增加一倍,农民不仅不会富裕,反而只会更穷。不知道各位是不是理解其中的道理。
再说新农村,谁来建?国家吗?就不要说建房,就是将每个村组之间的路修好,全国十几万个村,近百万个“组”,恐怕没有个几百万亿是完不成的。显然,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国家是拿不出这笔费用的,只有靠农民自己。而农民不富裕,新农村建设又从何谈起?因此,所谓的“三农”问题,其实是个伪命题,核心问题只有一个:怎样让农民富裕。在这之前,我们一定要先明白“农民为什么穷”的道理。
一、农民为什么穷?
1、农民太多了。
我们有10亿农民却只有18万亿亩耕地,人均2亩都不到。其中80%以上种植粮食。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4年我们生产了9千多亿斤粮食,平均价格为7角1分/斤。所以,2004年农民人均产值才6百多元。国家提出,要力争在十一五期间把粮食产量提高到1万亿斤。众所周知,在供需平衡的条件下,粮食产量增加只会导致粮食价格的下跌。也就是说,即使我们现在的粮食产量实现1万亿斤,而且价格维持在7角,粮食总产值还不过7千亿,人均才7百多元,扣除种植成本,农民的人均收入不会超过400元。农民(尤其是占农民80%的粮农)还不可能富裕,80%的农民的农业收入不可能超过400元。
所以,如果我们只有1亿农民,情况就会完全不同。而1万亿斤粮食,有200万人从事生产就够了(我女儿的小学地理课本上说,加拿大98年的人均粮食产量就达到50万斤),10亿人分200万人的饭吃,是农民贫困的第一大根源。
2、居民太少了
农民的收入和居民的消费密切相关。中国农民有一个特点,自己消费很少,基本是自给自足型。他们生产的农产品分二部分,一部分自己吃,另一部分出售给城镇居民,就是商品粮。农民的收入只和商品粮或者商品菜有关。可是,中国的居民太少了,他们一年的消费不会超过9千亿(假设人均消费3000元)。而这9千亿被10亿农民一平均,人均就只有900元了,扣除商业成本,能够到农民口袋里的连300都达不到。
这就是说,无论农业如何发达,只要居民总数不增加,消费总量就不会大幅度增加。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农业怎么发达,农民能够生产出多少粮食或者蔬菜瓜果鸡鸭牛羊,农民的收入都不会增加,因为“蛋糕”就那么大,你吃多了别人就少了。所以,从宏观的角度看,即使某村的村长有能力,使这个村富裕了,但是在消费总量没有增加的情况下,就是在蛋糕没变大的情况下,它的富裕一定是以别的村更穷为代价的。因为全国农民就只有这一个“蛋糕”,大家都要靠它来填饱肚子。
3、产量太高了
我们的粮食产量基本上能满足自己的需要,这就决定了粮价很难提高。2004年,全国粮食平均收购价才7毛1分,农民种一斤粮食连2毛的毛利都达不到。如果加上人工,再用工业成本分析核算粮食种植成本,根本就是亏本的买卖!
更可恶的是,我们的粮食高产是以耕地不休耕为代价的,简直就可以说就是掠夺式种植。大部分耕地已经贫瘠到不大量使用化肥就长不出粮食的地步,而化肥的原料又来自含有重金属的矿石,长期使用不仅造成土壤严重板结,还使耕地中的重金属大量积聚,危害人体健康。所以,耕地的休耕已是当务之急。如果,每年能让20%的耕地休耕,粮食总产量就能减少20%,粮食价格起码能够提高1元,农民的收入就能增加5倍!这其实是提高农民收入最简便的方法。代价仅仅是城市居民的月生活开支增加10元(按照人均在家消费10斤粮食计算)。这对居民的影响不仅远远低于石油、水电煤价格上涨,还低于居民工资增长的幅度。
只是,所有人都反对这个观点:短缺的粮食从哪里来?如果依靠进口,就会导致国际粮食价格上涨,使国家不堪负担。
其实,正因为中国的农业还是计划经济的,就完全可以通过发挥计划经济的优势来应对:我们可以在宣布减产计划之前,先在国际粮食期货市场上购买粮食期货来规避进口价格风险,这恰恰是市场经济体制国家所做不到的。
中国和越南、柬埔寨这些小国不同,不仅是世界最大的粮食生产国,还是最大的粮食消费市场,拥有世界最大的粮食储备。就是不减产,只要改变粮食的储备量,就足以控制全世界的粮价走向。我们为什么不让国际粮食价格向有利于我们的方向波动?国际上,发展中国家都是农业国家,如果粮价大涨,发展中国家就可能成为发达国家,就像石油国家那样一夜爆富。这样看来,减产有什么不好?我们应该有能力在国际上主导成立一个“粮食欧佩克”组织。
4、生产方式太落后了
中国的农业基本上是个体的。所谓的“家庭联产承包制”早就变了味:既无产可“联”,又没包可“承”。实际上已经演变成标准的“耕地使用权私有化”。农民一家一户只有几亩地,以小农的,个体的方式从事农业。由于不成规模,一方面,购买生产资料比如种子、化肥、农药要用零售价,比规模农业的成本要高得多;另一方面,销售规模小了就无法直接进入终端市场,就只能卖稻谷而无法卖大米。一斤稻谷才能卖几毛钱,一斤大米却能卖几块钱(我的《金山博士米》就卖9元5/斤)。
我曾经去过辽宁的营口,那里有几万亩的提子生产基地,种着品质最好的提子,大量卖往深圳。可是,当深圳市场提子的价格高达26元/斤的时候,农民交售的价格才8角/斤。上海也是如此,当茭白的市场价格为1元/斤的时候,农民交售的价格才9分/斤!如果农民的产品能直接进市场,至少提子的收入能多2元,茭白的收入能多2角。农民的收入就起码能提高10倍甚至20倍!所以,农产品的利润起码90%在流通领域,农民分不到是不可能富裕的,但是,个体的农业又阻碍了农民直接进市场。显然,需要找到一种使个体农民的农产品能够直接进市场的办法,日本在这方面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我会在后面介绍。
二、对策
1、农民转移
现在已经有大量农民进了城。如果,我们能让进城的农民在城市住下来,“转移”成居民,使得我们的人口结构不再是10亿农民3亿居民,而是反过来,是3亿农民10亿居民。那么,即使居民人均年消费农产品没有增加,还是3千元,农产品的总消费量就从会从9千亿上升到3万亿!平均到3亿农民头上就是人均1万元,农民的收入就会一下子提高10倍以上,超过现在小城镇居民的水平。
其实,现在我们进城合法打工(指办理过登记手续的)的农民人数已经超过1.2个亿,非法打工的(就是不办理登记手续的)起码有3个亿,合起来超过4.2个亿!可以说是想进城的都已经进了城。而且这些农民都已经在城市有稳定的工作或者收入,只是现在的法律和政策还不允许他们在城市定居。如果法律一旦许可,他们立刻就会把在农村的家迁进城。很多领导不愿意承认或者接受这个事实。但我们可以通过下面的分析去验证这个事实:
根据2004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农村人口人均收入是2936元。而前面已经分析过,农民的农业收入人均不超过400元。显然,这2936元扣除400元农业收入后,剩下的这2536元不是农业收入。是什么呢?当然主要来自城镇打工的收入。因此,我们就能计算出2004年中国有4亿多农民弃农务工。可以说能进城的农民都进了城,可以说中国已经是农民人数少于工人人数的国家,已经处在工业化国家的边缘。只要我们保持农民减少的这种速度,要不了几年,我们就会成为工业化国家,留在农村的农民就能大幅度富裕。
个人认为,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甚至可以说是改革开放以来政府的最大成就。
2、政府干预
中国的工业已经市场化了,政府当然不应该干预。但是农业就不同了,中国的农业并没有市场化,还是计划经济的,不仅体现在80%的农民不能种粮食以外的农作物,而且主要生产资料“耕地”不能自由交易。因此,无论怎么说,起码农业的生产没有市场化。可是,农产品的销售却早就市场化了。所以,现在遇到的问题是,让这些还在“计划生产”的农民去面对“自由竞争”的市场,他们又怎么逃脱得了被小贩和商家剥削的命运。所以,才会出现前面所说的农民的茭白卖给小贩才9分,小贩卖到市场是1元的惊天差价。90%的利润在流通环节而到不了农民的口袋,农民又怎么可能富裕?必须找到解决的办法!
其实,不仅中国,国外也有同样的问题,美国和日本的经验都值得我们借鉴:
以日本为例,由于他们也像中国东部沿海地区,人多地少,农业以个体经营为主。本来也遇到和我们一样的问题,形不成规模,农产品要经过小贩的层层盘剥才能进市场。可是,农民自发组织了“农协”(其实就相当于我们的乡政府,只是没有行政权利),由“农协”出面购买各城市的市场摊位,并且组织质量监督。由于“农协”是非赢利组织,主要向农民提供服务,农民的农产品就能绕过小贩直接进入市场。而且,由“农协”出面,消费者更放心。
我们为什么不可以这样?如果我们的乡政府或者县政府出面去市场购买摊位,然后组织农民供货,农民的产品就能够直接进市场了。
美国则更简单,以粮食生产为主的农业,农民直接将粮食卖给期货市场或由超市代销,70%的商业利润就直接进入农民口袋而不是小贩的口袋。
中国其实也不难做到这些,只是我们的领导出国考察,眼睛总喜欢盯在人家的生产技术、生产装备上,却不知道要深入研究人家的市场机制上。如果我们的沿海地区的乡政府或者县政府也能像日本的“农协”那样,西部粮食主产区的乡政府能像美国那样,为农民在城市超市购买摊位,而不是把钱花在建办公楼上,农民的收入应该是有可能大幅度增长的。
所以,计划经济体制的中国农业,是需要政府干预的行业,尤其在农产品的销售上,需要政府出手,帮助农民获得“茭白”中的那9角1分;“提子”里的25元2角;“大米”里的8元商业利润。归根结底,政府必须帮助农民把自己的产品直接进入市场,减少流通环节,分享流通利润。如果农民因此能够用5角出售“茭白”;用13元出售“提子”,用4元出售大米,那么农民的收入就能提高24倍、13倍、20倍!
3、改变生产方式
中国的农业是落后的,但既不是落后在种植技术上,也不是落后在硬件装备上,而是落后在生产方式上。一直以来,我们只重视土地的规模,以为土地面积大了就是“规模”,效益就能提高。其实从30年前的人民公社一直到今天的“土地流转”、“合作社”,我们的规模都不小,可为什么还是逃脱不了生产力低下的命运呢?也许我2004年种地的经验可以说明一些问题。
2004年,我在上海金山的廊下镇租了农民的500亩地种水稻。雇农民拔草和晒谷后发现,农民自己的地里,拔一次草就够了;谷子晒3个太阳就干了。可是我的地里,草隔几天就会再长,谷子5个太阳也晒不干。后来才发现,原来农民拔我地里的草时,会留一些草根在地里,这样草再长出来就又要雇他们。晒谷也一样,不好好翻,晒谷子的时间就要长一点,他们的收入就会高一点。这就是“计时工资”的必然结果。这也让我明白了为什么“人民公社”输给“联产承包”,原来道理竟这么简单:农民对待家务劳动和对待社会劳动的态度是决然不同的。正是这个“决然不同”,才导致了人民公社的失败和现在的形形色色的“规模农业”的不成功。有人说这个问题不适宜公开谈,是对农民的不尊重。可我问过这些农民,你们是不是这样啊,他们都只是笑笑而已,从来没有生气过。因为这在他们眼里是天经地义的事。
所以,如果只是单纯的土地规模,那么它的效益一定会被生产效率的降低所抵消,个体的“家庭联产承包”为什么能够战胜规模极大的人民公社,就是这个道理。
可是,为什么国外没有这样的问题呢?他们是怎么解决的呢:专业分工、社会化生产。
在美国,一个几万亩甚至几十万亩的农场,只有几个人管理。播种的时候,给种子公司打个电话,种子公司就会来架飞机,给你播完后让你签单。施肥、锄草、灭虫的时候都是这样。到了收割的时候,收割公司来给你收割,收完后直接交给期货市场。然后,期货市场根据你的“签单”,扣除你欠种子、肥料、农药、除草剂的款,把剩下的款项打到你的帐户。所以,整个过程几乎不涉及农民,都是专业工人在操作,最重要地是因为专业分工,成本大大降低。与我们的国营农场或者种植大户相比,最大的不同是,这些农业专业公司都是面向全国,比如收割公司,收割机一年到头都在运行,与我们的农场自己养收割机,一年只用一个月相比,起码机器折旧费就少了十分之九!而且这种模式,农业生产几乎不需要占用什么资金,又怎么会没有钱赚?最重要地是,这种生产方式完全是工业化的。所以,与我们的农业相比较,这是大农业,我们的农业是小农业。就像400年前的手工业和现在的大工业,区别是明显的,区别不在生产设备而在生产和经营的方式。可以看出,美国的地和我们一样的种法,但是这种模式必然导致:种植成本下降、种植质量提高、风险由参与者共担、流动资金平均分担、交易环节减少。
今天,这里是农业的产业化论坛,就说明我们也已经认识到:农业的根本出路在工业化或者叫产业化。但是有一个误区要澄清,产业化不是公司化。
很多人把公司化当成产业化。这是很错误的。我们的国营农场早就公司化了,可是生产方式还是小农经济的,充其量是“放大的小农经济”。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些农场虽然有几十甚至几百万亩的耕地,但什么都是自己搞,播种自己播,施肥自己施,打药、锄草、收割都是自己搞。于是设备折旧成本增加不算,养的这些农业工人,一年没几个月的活可以干,因为懒贯了,真到农忙的时候,就又干不动活了,于是病假、事假漫天飞。所以,现在你去各大农场看看,会发现无一例外,地都分块承包给个体农民去种植了。所以,对农场而言,地是规模的,可是仍然在小农经营。我们的“土地流转”也是一样。我在的金山,政府就流转了几十万亩土地,可是一年光要付给农民的土地租金就要几个亿,种植还要几个亿买原材料。谁有这个实力出这个钱?农业靠气候,利润又低,万一来场台风都可能颗粒无收(我在2005年就经历过)。所以,这些“流转”的土地其实最后也和那些国营农场一样,“承包”给了个体农民。规模倒是略有“扩大”,从一户几亩到几十亩(因为再大,个体农民就无法依靠自己手工打理了)。
所以,我们一定要明白“产业化不是公司化”的道理,一定要明白“大农业”和“小农业”的区别就在“专业分工”、“社会化生产”上,不是在土地的规模,也不在设备的先进与否。今年,中央提出在发展新农村的时候要注重发展“现代农业的生产和经营方式”,这是很正确和很英明的决策。个人认为,这是一个重要的认识突破,对农业会产生很深远地影响。
三、 《廊下农业模式》对改变农业生产方式的探索
2006年2月,我在新浪网《经济学人》论坛发表了论文:《小农经济体制下的规模农业》,很快受到上海金山区委和区政府的重视。4月,受区委和区政府委托,我在上海金山区的廊下镇组建了国有企业《上海金廊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探索农业生产方式改革的道路。具体地讲就是探索:小农经济体制下的规模农业道路。
由于现在土地都在农民个人手里,农民又视土地为命根子,宁愿荒芜也不愿意交出土地给政府经营。可是,这种个体农业阻碍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限制了农民收入的提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个体种植存在“种植成本高、销售收入低”的问题。首先,农民要用零售价才能购买到生产资料和原材料。仅此一项,“个体农业”就比“规模农业”的成本要增加20%以上。而农民种植农产品(尤其粮食)的利润还很难达到20%。另一方面,农民要用批发价才能售出产品。这是因为个体种植的规模太小,农民只能通过中间商出售产品。而农产品出售给中间商的价格又往往比零售价低50%以上!所以,和规模农业的“低进高出”相比,个体农业的特征是“高进低出”。正是这个“一进一出”,限制了农民收入的提高。
2、个体农业阻碍新技术推广,也制约了农民收入的提高。比如,农民生产无公害和绿色农产品的收入本可以比种植普通农产品高很多,可是这很难在个体的、小规模的生产中推广。即使农民能够种出绿色产品,也无法得到社会认可,因为他们没有费用送检自己的产品。国家也不可能一户户,一亩亩的检测。
3、个体农业阻碍新品种推广。推广新品种首先要遇到培训问题,由于中国有几亿个体农民,这就使得每推广一个新品种就涉及到要对上亿农民进行培训,这是不可能的。另一方面,由于中国人均耕地面积太小(才一亩多),新产品所能增加的效益对农民而言往往无足轻重。比如,改种粮食高产的品种能使亩产增加10%已经是了不起的成就,可是农民决不可能为几十元的“增产”去冒险种自己没有种过的品种。中国早就研究出了高产的“超级稻”,至今得不到大面积推广就与此有关。对优质农产品也存在相同的问题:虽然优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也很高(比如口感好的大米比普通大米的价格可以高几倍),可是个体农民无法搞,因为个体经营的规模小,没人来收购,农民自己去销售会连运费成本都收不回来。
所以,找到一种农民不交出土地就能实现规模种植、规模经营的生产方式对农业的发展是很有必要的。为此,我们设计了以下方案:
1、先用高出国家收购牌价20%的价格与农民签订稻谷收购合同。由于目前的种植利润还达不到20%,仅此一项就能使农民的收入增加100%以上,所以很受农民欢迎。
2、以此为条件,在合同中要求农民必须使用统一的稻种,统一按照无公害的方法种植。并由公司免费提供专家指导,统一供应肥料、农药、锄草剂,统一提供收割服务来进一步降低种植成本(因为规模采购的成本至少低于农民个体采购成本的20%以上,农民的收入又能够大幅度增加)。由于统一品种,由公司的专家和种田能手统一指导种植,因此能大幅度提高农作物产量,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
3、由于这种模式不改变“土地联产承包”的体制,农民的收入还是与自己承包地的产量挂钩。所以,从社会的角度去看,它是标准的“规模农业”,但对农民而言仍然是个体种植。正由于土地使用权的性质没有改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依旧,不会因为规模而降低。
4、资金平衡原理:当时计划通过以下三种途径来解决成本的增加问题:
1、 打“品质牌”。通过实行无公害、绿色种植的方法生产无公害、绿色大米来提高大米的销售价格,达到平衡资金的目的。
2、 打“品种牌”。由于选种口感好的品种,所以价格可以卖得高。
3、 打“品牌牌”。有品牌的大米比没品牌的大米能卖更高的价格。
所以,《廊下农业模式》实际上是一种“集约化规模农业模式”。她通过系列合同(与农民的种植合同、与村委会的管理合同、与供应商的原材料采购合同、与植保部门的防虫承包合同和技术指导合同、与粮食部门的收购合同、与大米厂的加工合同、与超市的销售合同等等),通过高价收购诱导个体农民集约化种植、集中销售,从而实现规模种植以降低成本;又通过集中销售使得产品直接进入市场,获得大米的销售利润。最重要地是:她能在不改变土地属性的情况下实现规模,不需要国家投资就能增加农民收入。
显然,《廊下农业模式》是一种与“订单农业”、“公司加农户模式”决然不同的农业模式。“订单农业”、“公司加农户模式”靠的是“压低农民收入”赚取“批零差价”生存的。而《廊下农业模式》走的是“品质差价”、“品种差价”、“品牌差价”的道路。为了实现“品质”、“品种”、“品牌”,她只有增加给农民利益。所以她必然能够被推广。
实践已经证明了这一点,至2006年底,我们共计收获稻谷1040吨,按照国家牌价,这些稻谷的收购价格应该是187万,我们实际支付给农民的费用是309万,差价122万就是农民的增收部分。到2007年5月,这些稻谷的一半加工成《金山博士米》就已经销售了259万元,公司当年就实现赢利,并且为廊下镇农民人均增收60元。所以,公司今年计划在收购价不变的基础上,为农民免费提供种子、农药、肥料,进一步增加农民的收入。
从上面的情况中可以看出,《集约化农业》是一种“既能使农民增收、又能使企业得利、还能使社会得到好产品”的多赢模式。它实际上是以“一揽子”的系列合同为手段,协调政府、企业、农民之间的责任,将分散的个体农民有机地捏合了起来。通过实施统一品种、统一种植方法、统一品牌,实现事实上的规模农业。
张炎夏
2007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