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是很懂,试着回答下:
1、政府在推进风险资本发展中可能挤进也可能挤出私人风险投资,政府最好在发展初期推一把,初期是什么时候需要研究。
2、我国目前社会资本参与风险投资中存在的制度障碍与组织缺陷都在慢慢消除,但还未完全消除。目前因对风险的认识及风险投资专家的缺乏等等原因导致本土私有资本参与风险投资的很少,外资占据优势地位。另外,起草《创业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以及参与修订合伙企业法的刘建均博士坚持认为公司制最好,他认为公司制比私人有限合伙制还好,不知道他脑袋是否被驴踢了,公司制风险投资组织在风险投资发展历程中让位于更有效的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基金,美国的经历就是证明(ARD等风险投资公司因盈利能力和筹资能力等原因消失)。lerner在那本《周期》里面经验研究后认为公司和基金效率差不多
3、风险投资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内在微观机制是,风险投资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转化,诞生新的专利和发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4、风险投资主体的激励原则与方式:LP投入99%的资金,不参与风险投资公司的管理,分享8成利润,承担有限责任;GP投入1%的资金,否则风险投资公司的管理,承担无限责任;创业者管理创业企业,接受GP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