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亮:国有企业私有化绝不是我国国企改革的出路
兼与张维迎教授商榷
北京大学张维迎教授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2”年会上再次鼓吹国企私有化,将国有企业看作是“未来中国成长的最主要的障碍之一”,声言国有企业私有化需要进一步政治决断,“希望在未来五到十年内,国有企业的比重降到10%左右”,并建言“大量国有企业,尤其中央的国有企业都已经上市,他们的股票都有价格,可以通过市场转让这些股份到非国有部门和个人,也可以通过像英国那样半转让、半赠送的办法分给普通的老百姓。我想如果这个步骤采取之后,中国居民的财富就可以得到一个比较大的增长”。“国企私有化”到底是不是促进中国百姓走向共同富裕的灵丹妙药?我们不能不深思。
一、为什么说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而不是障碍
国有企业在世界几乎每个国家都或多或少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当然,不同国家由于所处经济发展阶段、社会制度和历史文化等原因,国有企业的规模、分布、定位和作用各不相同,其社会性质和发展条件有区别,其改革发展的方向、途径也不尽一致。有人往往将资本主义国家国有企业的状况作为评判我国国有经济的参照标准,实际上是将我国混同于一个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国家,混淆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
1.国企“障碍说”是一个伪命题
尽管西方国家的国企也如中国一样控制着石油、电力、电信、交通等关键性领域,但张教授选择视而不见,刻舟求剑地认为中国国企“已经成为未来中国进一步成长的一个主要的障碍之一”。
国有企业在中国市场经济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发挥着相当重要的支柱作用,但张教授主观地将国企臆断为中国成长的“障碍说”只能是一个伪命题。经过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国有企业已经从ZF机构的附庸转变成为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独立市场主体,绝大多数行业已经形成市场竞争格局。在国有企业中,中央企业又是国有企业中的主力军,118户中央企业中,除2家电网企业、3家电信企业、3家石油石化企业、10家军工企业、2家粮棉储备企业和1家盐业企业共21家企业外,其他企业都处于竞争性领域。目前,国有企业在煤炭与油气开采、石化、冶金、交通运输装备、供电气水等5个基础行业占有优势。这种行业分布与优势与大多数国家的国有企业相比,也无二样。即使在国有企业比较集中的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建筑、机械制造等行业,也已形成充分竞争格局,国有企业只是民营企业正常竞争的对手而已,但根本谈不上是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发展的障碍,如果将两者间正常的市场竞争引发的问题视为“障碍”,不知道这遵循的是何种“逻辑”。从具体实践看,由于目前绝大多数的民营企业发展历史短,在竞争力上一时还难以比肩国企,个别私营企业便将ZF设定的正常准入门槛“有罪”推定为国企的“垄断”阻力,也有一些私营企业在进入之后难以站稳脚跟,被迫从正常的市场竞争中退出。
对于一些特殊行业,如电信、电网等具有自然垄断特征的基础行业,由于需要庞大的固定资本投入,边际成本曲线的拐点较远,如果不实行有相当规模的垄断经营,势必造成社会资源浪费和效率降低,因此必须由国有企业来授权垄断经营。尽管如此,在这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中,国有企业都在国家的宏观调控监管下提供公共服务,不单纯以营利为目标,避免追寻高额垄断利润,满足社会生产的正常运转和公众的日常生活需求。在一些私人资本干不好、干不了、不愿干的战略性、支柱性产业,往往由于高风险和高投资面临私人企业不愿或无力投资的窘境。但是战略产业的发展如高科技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从长期来看具有无法替代的作用,ZF往往通过国有企业来引导和带动发展这些部门,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参与和发展,提高国民经济运行效率。
由此可见,国有企业不仅在关系国计民生的关键领域发挥着中国经济稳定器的作用,而且肩负与国际垄断资本控制下的跨国公司相抗衡的重任,国有经济对产业健康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不可或缺,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而非障碍。事实上,世界上许多国家的行业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大型跨国公司的垄断,目前在中国市场上许多行业中不是国有企业在实行垄断,而是跨国公司在垄断我国的市场。如三资企业在电子通讯、仪表、纺织、皮革、家具、文体等产业中占据主导地位。相比之下,我国企业的规模、实力差距很大。中石化是亚洲最大的石油公司,但营业收入仅为壳牌公司的66%;宝钢营业收入只为米塔尔钢铁公司的44%;从提升中国国际影响力与话语权的大趋势来看,必须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的产业集中度,提高国有企业的控制力和国际竞争力,加快培育一批世界一流企业。事实上,国企“障碍说”只是一个伪命题而已。
2.当前阶段中国经济发展的障碍在哪里?
从国际产业分工来看,中国大多数企业按照劳动力、土地等要素禀赋的比较优势来布局整个产业,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初期,固然可在一定程度上获取相应的比较利益,实现资本的积累和经济增长的维持。但从长期来看,劳动力、土地、资源等要素成本的上升和稀缺性将使低成本比较优势的基础逐步丧失,投入边际报酬不断下降,中国经济亟须培育新的竞争优势,拓展新的经济增长空间。因此,从比较优势向竞争优势转换,需要从根本上转变经济发展的动力支撑结构,逐步摆脱对传统比较优势的过度依赖。然而,由于发达国家控制技术密集型产业环节而居于产业价值链的上游或中心环节,具有不可替代性或替代弹性小的特点,自然会千方百计运用各种方式保持自身的竞争优势,防止技术外流,从而使得我国多数企业处于产业价值链低端的升级努力受阻。如果我们继续依托传统比较优势而放任劳动密集型产业过度发展,只会导致中国经济发展的进一步失衡和贸易条件的不断恶化,根本出路在于,在传统比较优势消失之前,加快培育以科技自主创新和人力资源提升为基础的新竞争优势。当然,发展中国家要实现从传统比较优势向竞争优势的转换不会一帆风顺,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必然会使其面临一系列问题,如:创新发展动力不足,创新发展能力不足,技术创新空间受到挤压,产业空心化、低度化发展趋向严重等。
一般说来,当劳动密集型产业过度发展导致投资报酬率下降时,资本应流向边际报酬更高的技术密集型产业。但基于比较优势的低端分工位势使得我国产业技术升级受阻,高等教育投资所形成的高素质人才因产业发展失衡会出现智力外流和就业难的现象,资本反而更多地流向房地产、基础设施、资本市场、民间金融等领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虚拟经济泡沫有余而实体经济发展不足的困境。由于更多的资本被投资于房地产等领域,使得这些大规模投资拉动的多是低加工度的原材料工业,从而进一步固化产业结构的低端化。从企业角度来说,由于绝大多数民营企业属于中小企业,较多地依赖传统比较优势而分布于产业价值链分工的低端,因此,中小企业在当前全球产业结构调整与国内生产要素成本上升等因素变动下的转型升级压力更大。从这一意义上来说,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依靠力量,都需要在国内市场国际化竞争的背景下,通过转型升级的创新驱动来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优势,从而推动中国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由此可见,具有比较优势并不意味着具有竞争优势,我们亟须建立以科技创新和人才强国为基础的竞争优势,必须切实推动自主创新以实现从比较优势转向竞争优势,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由外生的技术推动向内生的创新驱动转变,改变经济增长对传统比较优势的高度依赖,提升在全球产业价值链中的竞争力与分工地位。否则,只会使中国成为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主导下的“新兴市场”,这才是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中的最大障碍。
3.破除中国经济发展中的障碍亟须发展壮大国有企业
在迅猛发展的经济全球化面前,后发国家的国内市场竞争国际化的态势趋显。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国际垄断资本围绕资源、技术、市场、人才等,通过知识产权、资本、技术、贸易等加强对全球经济的控制,国外垄断资本控制的跨国公司对后发国家民族经济的竞争压力在逐步增强。对于生产力水平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而言,要想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保障国家经济安全,选择国家力量加速资本集中与积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有企业是经济发展所处阶段的必然。
从现实国情看,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民营企业相对于国外跨国公司而言,发展时间短、企业规模实力相对较弱、创新水平与市场运营能力亟待提升、公司治理结构尚待优化,因此,国有企业必须而且要成为面向国际竞争的重要力量。国有企业要充分利用好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保持国家对关系国家经济安全的关键领域的控制力,提升企业和国家的国际竞争力。“十一五”期间,中央企业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上缴税金和税后净利润等主要经营指标均实现了翻番,年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到115%。中央企业分享着中国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的成果,更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着力量。因此,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充分反映了我国所处特定经济发展阶段的现实需求。
从国际上看,以中央企业为代表的我国国有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在稳步提升,在世界500强中的数量不断上升。2011年共有69家中国企业上榜世界500强(其中8家为台湾企业)。 在61家大陆企业中, 56家为国有企业(其中中央企业38家)。国有企业与世界500强其他企业之间的差距也正逐步缩小。排名最靠前的我国国有企业与世界500强排名第一企业之间的营业收入差距在逐渐缩小,已经从2005年的1:3.84降到2011年的1:1.54。此外,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积极并购海外企业,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国际竞争力得到不断提升。2003-2009年间,中央企业进行了174次海外并购交易,金额达1561.82亿美元。发生过海外并购的中央企业有35户,占中央企业平均户数的21%;涉及海外并购的行业为14个,占总体行业数的56%。中央企业通过海外并购,进一步拓展了业务领域,开始逐渐形成自身的核心技术和品牌影响力,越来越融入全球化竞争中,使得中央企业成为代表国家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力量。从这个意义上说,国有企业就是我们共和国经济的万里长城,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而非障碍。
即使从世界经济发展史来看,英、美、法、德、日等国在当年实施经济赶超时,几乎无一例外地需要利用国家的力量,通过建立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特许公司、保护幼稚产业、控制市场准入、实施技术标准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等形式,推动本国经济发展。战后西方国家的国有企业都曾进入一个轰轰烈烈的大发展时期,但由于各国所处经济发展阶段与国情不同,经历的阶段不同,国有企业发展的方式和程度也不尽相同。西方国家也是普遍利用国有资本,通过新建企业或兼并收购等手段,培育本国的巨型企业,有力地防御本国市场被“入侵”,在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争取主动地位。在ZF投资的大力支持下,法国的雷诺汽车公司短时间内成为世界上六大汽车公司之一;近些年,欧洲多国ZF通过直接持股或间接持股方式,将空客公司打造成为破除美国垄断的“最成功国企”。
中国发展壮大国有企业,是后发国家实现经济独立和发展赶超的必然选择。但是,国有企业作为我国抗衡国际垄断资本进行垄断扩张的主力军,必然成为国际垄断资本和某些私人资本控制中国的障碍,消除我国的国有企业便成为发达国家垄断资本所处心积虑的目标。按照新自由主义“华盛顿共识”的私有化教条,国有企业便成为一个所谓的特殊利益集团,世界银行和“华盛顿共识”的某些“国内共识”者,将其生产的“障碍”标贴移花接木至中国的国有企业身上。由此,理解张教授蛊惑和宣扬的国企障碍的私有化论也就不足为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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