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汉扬 发表于 2013-5-11 08:49 
用经济学语言讲,马克思《资本论》的逻辑前提,应该是资本主义性质的商品经济,但他在研究的过程中,因为不 ...
我这里讲的是,马克思所犯的抽象错误。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这个既予的客观存在,运用他的抽象方法(简化方法)进行研究时,犯了一个错误,即把资本所有权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中的经济存在形式(表现形式)——利润——抽象掉了。一个没有资本所有权及其经济存在形式(利润)的商品经济,就不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这样,研究的前提,就改变了。这和社会分配不公,毫不相干。社会分配不公,属于分配伦理。不过,马克思的“剥削理论”,和马克思的这个错误,是有关系的。我在前面,已经说过,马克思的这个错误,是“剥削理论”的第一个理论支柱,而“劳动力商品具有创造价值乃至剩余价值的特异功能”这一设定,是“剥削理论”的另一个理论支柱。这两个理论支柱,一个源于错误,一个是脱离客观存在的胡思乱想。因此,一些学者,说马克思这种论述,是“基于形而上学的诡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