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博弈论看拉布与内耗
雷鼎鸣
香港社会被内耗折磨了多年,已是不争的事实。参与内耗的双方(或多方)喜欢互相指摘,把责任推到对方,有时内耗活动更会被美其名为抗争活动。
经济学对“内耗”也好,“抗争”也好,有多套有效的分析工具,最简单的一套是博弈论中“囚徒困局”(Prisoner's Dilemma)。

囚徒困局
假设有两名互知底细的犯人被警察拘留,警方多会把他们分开囚禁与盘问。我们且称这两名犯人为甲与乙。
警方对甲说,我们掌握了你不少犯罪证据,已足够要你坐牢五年,但若你肯合作,提供有关乙的犯罪证据,我们可以少控你一些罪,你可少坐两年的牢。警方对乙也会说同样的说话。甲与乙会选择爆料,互揭底牌,还是选择沉默?
甲决定策略时,必须把乙的策略也考虑在内。假设甲相信乙绝不会出卖他,自己应不应出卖乙?甲若出卖乙,刑期可从五年减至三年,不出卖则仍要坐牢五年。从甲的利益角度看,他应出卖乙。又假设乙会出卖他甲。甲若仍保持“义气”,不肯出卖“朋友”,警方因有新的证据,可把甲的刑期增至十年。若甲也肯就范,同样出卖了乙,那么,他的刑期可从十年减至八年。由此观之,若乙不讲“义气”,甲的最优策略是出卖乙。我们可得出结论,无论乙会否出卖甲,甲也应出卖乙。乙的思考过程也一样,最后结局都是互相出卖,大家判囚八年。这比起互相沉默时,警方只够证据,送他们入狱五年,情况更糟。黑社会懂得这道理,为了防止出现此情况,会执行“家法”,把出卖者斩手斩脚,使他们不敢爆料。
双方都企硬
抗争有多种形式,篇幅所限,就以近来的“拉布”为例。我们可把博弈的双方看成是四位议员与ZF。四位议员可以选择停止拉布或坚持拉布两种策略。ZF则有让步与绝不让步的策略。
假设四位议员相信ZF终会让步,那么他们应该在ZF让步前停止还是继续拉布?若停止,他们会输清政治本钱,被视作投降;ZF见他们主动放弃,也不用再让步。所以议员的策略应是坚持下去。又假设四位议员相信ZF根本不可能让步,那么他们应否及早停止拉布?他们也不会停。若停止,他们的支持者会认为他们在ZF的强硬态度下败下阵来;若不停止,尚可自称坚持原则,奋力抗争。结论是:不论情况如何,他们都不用停止。
ZF的政策考虑也十分接近,若拉布停止了,ZF自然不用让步。若拉布继续下去,ZF一让步会立时被人视作弱势可欺,以后事事不顺,天天被人踩在脚下,所以ZF也不可能让步。
最终的结局是双方都不会让步,内耗无了期持续下去,最终需要立法会主席,作为博弈的第三者去剪布,天下太平!
内耗使人悲观
有人也许会误以为,ZF需要顾全大局,避免财政悬崖,所以会让步。但ZF似乎也学懂了《孙子》“爱民、可烦也”的含义。ZF若太关注民望,随时被人抓着弱点,犯上“将有王危”中的一危,“覆军杀将”。这四位议员会不怕被人民指摘而停止拉布?也不会,因为只要有极少数人支持其拉布,他们已可得到议席。
香港此等内耗局面,使人容易悲观。香港自97年后一直至2009年,户均名义GDP下降了3%,经济全面停滞,再而衍生及加剧了各种社会矛盾,其原因虽不少,但内耗使到港人把精神错放在政治争拗之上,肯定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博弈论有“非合作性博弈”,也有“合作性博弈”,如何用后者作启示,使港不致race to the bottom,有机会再谈。
转载自晴报www.skypost.com.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