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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没有让“台湾同胞“行使过同意权,连形式上的同意权都没有行使过:制宪的第一届全国人大中,并没有台湾代表团。
所以严格按宪政原则来说,”台湾人民“可以不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他们有约束力,或者说,至少要他们同意这部宪法后才有约束力。否则就是一相情愿的自说自话。
我倒是觉得。当前反独促统的最有力武器还是所谓的《中华民国宪法》,因为这部宪法台湾民众是参与同意的,同时也是主张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没有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