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经济学人 二区 学术道德监督
2326 2
2007-10-01


恒甫在国庆节致中国普通教师:北京大学正认真负责地处理邹恒甫事件

邹恒甫在国庆节致中国普通教师:

邹恒甫事件马上就整整半年了.半年来,我们给了张维迎充分的时间,让他醒悟自己违反教育基本法规而对我施加的泄私愤的丑恶行为. 他把我剔出光华管理学院是他的个人行为,因为在2007年4月4日的院长会议上三位副院长和两位书记根本没有通过开除我的决议.而6月13日补开的院长会议又是在我6月10日的公开信之后张维迎个人**光华民意的搪塞手续.8月6日,张维迎在北京大学人事部根本不了解情况的时候,得到了北京大学人事部对光华管理学院的回复.该回复未对我直接发出,只是对社会公众`声明'.目前未发生法律效力.生效文件必须对我个人发出.我相信,北京大学在充分了解我的情况之后,特别是在同厉以宁教授,朱善利教授,王其文教授,武常崎教授,龚六堂教授等交换意见之后,会给我一个对得起中国普通教师的决定.以上法律性措辞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法>第37条确定了解聘必须符合三种情况.而此三种情况均不符合我与北京大学的人事关系合同.所以,就是把我解聘(更不用说张维迎把我开除)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是不正确的.因此,我一直还是北京大学的一级教授!

现在,北京大学正认真负责地处理邹恒甫事件.

再次感谢你们对邹恒甫事件的关注.顺祝国庆节快乐!

邹恒甫

2007年10月1日国庆节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07-10-1 19:13:00
呵呵,楼主用了马甲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7-10-1 21:17:00
呵呵,真理越辩越明!跳梁小丑的行经蒙蔽得了一时,蒙不了一世,中国需要有良知、责任的学者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加微信,拉你入群
微信外可尝试点击本链接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