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表达忘记了,大概陈述下它的意思:
两个人甲,乙玩游戏,按照少钱赢多钱的原则,如果甲身上的钱比乙少,那么甲将赢光乙身上的钱,如果甲身上的钱比乙多,那么甲身上的钱就会给乙赢光。咋一看下去,好像甲在游戏中占便宜,因为他赢的钱总会比输的钱多,而且输赢的几率是一半一半的。同理,这情况也可以适用在乙身上。表面上双方都好像有利可图,但我们知道一个游戏里不可能出现双赢的局面的。
请教这个例子是否属于博弈论的讨论范围内不?如在的话该怎么解释?
本人初学博弈论,不当之处请勿见笑,呵。。。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31 11:05:12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