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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宏观经济学
2008-9-16 10:48: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8-9-15 8:38:00的发言:

分配给公众中的个人但未用于最终消费的GDP,也计入S。

分配给公众中的机构且用于最终消费的GDP,也计入C。

简言之,C与S的划分,并不看主体,只看用途,这是用C+S表示“公众可支配收入”的让人别扭的地方。

之所以用C+S+T表示“收入”,个人以为,主要是为了实现利用“(广义)储蓄与投资”的关系来说明宏观经济是否“均衡”。(这里,“公众”指政府以外的个人或机构)

那我就认为自己上面的理解对了。

如果是四部门经济呢,就有了更多的混淆了。

收入法Y=C+S+T不变,而支出法有两种写法:Y=C+I+G+X-M 或者Y=C+I+G+X

收入法中,C+S就包括了出口和进口中,公众(个人和企业)所获得的“可支配收入”,T有了相关的税。

支出法中,X和M并非为了说明商品的进出国境,而是说明X是国民收入的流入,而M是流出。

X意味着购买本国产商品支出的增加,应加入总支出,而M意味着购买本国产商品的减少,

应该从本国商品支出中减去, 因此应该在本国支出(C+I+G)中加X减M。

有位朋友说,国际资金的流动问题会影响GDP,我想和它XM毫无关系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16 10:54:1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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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16 11:17: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8-9-14 17:56:00的发言:

纯粹一些说,当写作“y=c+i+g+x=c+s+t”,且其中各符号的意义是,本国GDP中,i表示用作投资的部分,g表示本国政府使用的部分,x表示外国使用的部分,t表示分配给政府的部分,s表示分配给公众(非政府)但未用于消费的部分,此时,两侧的c才相等。

“y=c+i+g+x-m”与“y=c+i+g+x”中的c并不代表同一含义。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8-9-14 18:04:00的发言:

坚持“c”代表且仅代表“本国GDP中用于公众最终消费的部分”并写作“y=c+i+g+x=c+s+t”,

这样的等式两侧的c不仅相等,而且意义相对明确——这对于理论分析是方便的,当然实际统计操作上可能有麻烦。

而写作“y=c+i+g+x-m=c+s+t”并坚持两侧的c意义相同时,必须对s或t作说明(因为此时无论怎么定义c,c可以包含对外国GDP的最终消费,或者说,c的意义影响到了s与t的意义)。

从另外一个帖子里面引来了这两段,谈谈我对Y=C+I+G+X的认识。

首先说明,您对“Y=C+I+G+X”和“Y=C+I+G+X-M”中C意义不同的观点当然是正确的。

但是,在对于谁能更好的表达国民收入的定义,我有些个人看法,请您指点:

1、支出法核算的表现形式中,Y=C+I+G+X的理论含义不及Y=C+I+G+X-M明确。

因为X增长意味着国民收入的增长,从而导致支出增长,是国外消费我国最终产品的支出;

而M则直接表达了,我国使用国外最终产品的数量,应抵减我国国民总支出数C+I+G。

只有当两者平列于计算中的时候,C、I、G的意义才是清晰的。

2、对于和Y=C+S+T的逻辑统一性的问题。

由于收入法中C+S在意义上是不可分割的,所以无须因四部门下C、S、T定义的改变而烦恼。

C+S就包括了出口和进口中,公众(个人和企业)所获得的“可支配收入”,T就有了相关的税。

3、关于计量难度的区别。

您已经提到了,我就不多说了。这不光是工作量大小的问题,还是如何划分标准的问题。

请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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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16 13:24:00
以下是引用a_id在2008-9-16 11:17:00的发言:由于收入法中C+S在意义上是不可分割的

“不可分割”指C与S不可简单地分别对应某种特定的要素报酬(并不意味着两者没有相互区别的意义)。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16 13:27:0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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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16 13:35:00

y=c+i+g+x这种表达式中,右侧各项表达的是对本国本年产出的使用,从而右侧各项不会是负数(不需要有“抵扣”的成分)。

y=C+I+G+X-M这种表达式中,M表达的是对外国产出的使用,其他各项表示对本国本年及外国产出的使用。

“支出(比如消费、投资、出口)带动产出增加”这种说法很有Keynesian色彩,它显然假设了供给的无限弹性。

产出一定(一国潜在的产出水平,应该主要与该国的技术及制度有关),一种支出增加,只会使另一种支出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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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16 13:46:00

前面说过了,无论把y分解成几项之和(设写成n项之和),则分解式中各项的自由度只有n-1。也就是说,把其中n-1项确定了,最后一项也就确定了,最后一项的意义要取决于前n-1项的意义。

如何规定各项的意义(或者如何分解),是一个人的自由,只不过,此人应该在全套理论体系中始终贯彻自己的意义,而不应该“随时根据需要”变更自己的意义。

从理解上说,“存在抵减项”的核算法,个人认为,总会给人带来理解上的困难或误会,特别是在纯理论分析中。不如直接写成不存在负项的分解形式。

**********************

“折旧”也是抵减项,但它的特殊之处又在于,如果不扣,就是“毛值”(gross),如果扣,就是“净值”(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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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16 13:56:00
以下是引用a_id在2008-9-16 11:17:00的发言:2、对于和Y=C+S+T的逻辑统一性的问题

人们愿意把C、I、G、X、S、T等字母写入一个等式中,无非就是想从理论上摆出“(广义)储蓄与投资”的关系,从而判断宏观经济是否“均衡”——“IS曲线”的名称就源于此。

如果同一符号在一个表达式中没有同一意义,这个表达式就失败了。如果同一符号(特别是那个"S")在同一理论中如果没有同一意义,这个理论也失败了。

理论上,只要规定c\i\g\x\s\t都是关于本国本年产出的,那么,无论讨论几个部门,这些符号的意义都不会因部门数的变化而变化,而总保持同一意义,这对于理解理论是方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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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16 15:10: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8-9-16 13:24:00的发言:

“不可分割”指C与S不可简单地分别对应某种特定的要素报酬(并不意味着两者没有相互区别的意义)。

这个我理解,其实除了B网友,其他人的发言也说明他们大都是理解的。

B网友说的:C为劳动报酬,S为其他报酬.......

我想完全是他自己对国民收入核算体系的“乱点鸳鸯”吧。

与其这样定义,还不如按照薪水S,利息Ra,租金Re,折旧D(depreciation),.......这样记录来的方便,

反正他的两个C在等式中也消除不了。

[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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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16 15:40: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8-9-16 13:35:00的发言:

“支出(比如消费、投资、出口)带动产出增加”这种说法很有Keynesian色彩,它显然假设了供给的无限弹性。产出一定(一国潜在的产出水平,应该主要与该国的技术及制度有关),一种支出增加,只会使另一种支出减少。

多谢指点,不过不太明白和核算的关系。

但是让我想起刚学经济学的时候,我对导致凯恩斯理论被新古典宏观打败的“滞涨”问题的看法。

我认为,之所以40-60年代,没有滞涨,到了70年代出现滞涨,

是因为40-60年代,生产的技术水平较低, 资本平均生产率较低,

资本只能靠增加加速流转来提高增长速度。而整个世界的有效需求又严重不足。

所以“三驾马车”可以带动西方经济发展。

到了七十年代之后,供给发展到了技术带动的增长时期。

单靠流转速度,无法使厂商保持相同的利润率和发展速度,平衡被打破了。

不知这个思路是否有道理?有没有关于这方面的论文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16 15:41:0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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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16 15:57: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8-9-16 13:35:00的发言:

y=c+i+g+x这种表达式中,右侧各项表达的是对本国本年产出的使用,从而右侧各项不会是负数(不需要有“抵扣”的成分)。y=C+I+G+X-M这种表达式中,M表达的是对外国产出的使用,其他各项表示对本国本年及外国产出的使用。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8-9-16 13:46:00的发言:

从理解上说,“存在抵减项”的核算法,个人认为,总会给人带来理解上的困难或误会,特别是在纯理论分析中。不如直接写成不存在负项的分解形式。

“折旧”也是抵减项,但它的特殊之处又在于,如果不扣,就是“毛值”(gross),如果扣,就是“净值”(net)。

1、支出法,正是用不同的使用来表现国民收入的嘛。

2、是否带有M,C+I都很好理解,但是到了收入法的时候,

要是没有(支出法里面的)M,对应的收入法中C+S就很难想象了。

我认为只能这样描述:“去掉了进口的最终消费品和投资品的国民可支配收入”。[em04]

3、折旧不是递减项吧?[em04]之所以加上它,是因为统计利润时候,是按照扣除折旧后的数字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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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16 16:04:00
以下是引用a_id在2008-9-16 15:57:00的发言:3、折旧不是抵减项吧?之所以加上它,是因为统计利润时候,是按照扣除折旧后的数字来的。

强调折旧是抵减项,是为了说明“本国本年的净产出”(NDP)。

如果不认为它是抵减项,就是在谈“本国本年毛产出”(GDP)。

它是一种特殊的“抵减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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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16 16:16: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8-9-16 16:04:00的发言:

强调折旧是抵减项,是为了说明“本国本年的净产出”(NDP)。

如果不认为它是抵减项,就是在谈“本国本年毛产出”(GDP)。

它是一种特殊的“抵减项”。

刚才误会了,以为您把折旧和M并列为“抵减项”了。

我说嘛,您不可能犯这样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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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17 01:17:00
路过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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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17 23:55:00

从国民经济核算的角度需要解释两点:

一、国民收入这个概念作为收入指标已经成为历史,目前核算体系中收入指标主要有国民总收入和国民可支配收入这两个概念。

二、国内生产总值是个生产指标,有三种测算方法

(一)国内生产总值的概念(gross domestic product,GDP)

1、从价值构成上看,国内生产总值是一国范围内各生产单位当期增加值的总和,是从各单位总产出价值中扣除中间消耗之后的余额,代表该时期内各单位通过生产活动而新增加的价值。

2、从实物构成上看,国内生产总值是一定时期一国范围内各生产单位所生产的最终产品的价值总和。

最终产品是指用于最终消费、积累和出口的产品。

(二)国内生产总值的核算思路

1、国内生产总值价值构成角度考虑,核算方法有生产法和收入法——通过各产业部门增加值加总计算;

GDP=各部门(细化到最基本的单位)增加值之和

生产法:各部门增加值=(各部门)总产出-中间消耗

收入法:各部门增加值=(各部门)劳动者报酬+固定资本消耗+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2、从从国内生产总值实物构成角度考虑,核算方法有支出法——通过最终产品的使用去向计算。

GDP=最终消费+总投资+净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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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19 17:13:00

[推荐]

这个说法比较同意,GDP没那么难吧!该讨论的是核算是否准确,而不是对几个概念进行讨论。如果多看看书的话,这些概念应该都比较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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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15 16:50:45
精彩哦 这才是好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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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28 11:18:51
foolishsha 发表于 2007-10-13 13:24
bluesssky还是先自己做好功课后再来解惑吧,免得误人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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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5 18:52:52
额,我本科学计算机的,现在准备经济的考研,
收入法中,比如两部门的情况下,C+S可以理解为消费和储蓄
作为个人,因为你的收入只有这两种用途,而总的个人加总就行了。。。不知道我说清楚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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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5 22:58:50
请弄明白,在支出法中消费是就包括外国商品的消费,而gdp是指在本国国土上生产的最终产品,那既然消费包括了外国商品,为什么支出法核算仍表示的是gdp呢,因为在支出法中减去了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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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5 23:05:46
“我强调的是(https://bbs.pinggu.org/thread-238125-1-1.html&page=3),如果同时写出“y=c+i+g+x-m”与“y=c+s+t”,那么,不应该直接根据两式相等就消去c,因为,“y=c+i+g+x-m”中的c可能包含对国外最终产品的支出。两个等式中的c可能是不同的。”
两个C仍是相同的。因为y=c+s+t中c仍包含外国商品的购买。另外我想说的是你如果老是钻在C包含外国商品上,那我认为你并不是考虑仔细。因为I  G 中仍回包含外国投资品和外国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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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5 23:58:44
收入法核算GDP理论上应当是各项要素收入的加总,实际包括了工资、租金、利息、公司利润,折旧、间接税等,这些收入项最终有三个去向:个人收入,企业收入还有ZF收入。个人收入用于消费和储蓄,企业收入表现为企业的核算当期储蓄,ZF收入主要是税收收入,因此,使用了C+S+T这样一个公式表示所有收入的去向,其中,S包括个人和企业的储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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