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市商会跟踪股票的长期价格变化,对跟股票相关的信息也比较了解,他们的报价综合了证券的基本价值和市场的综合判断,还是很有参考价值的。做市商的确是靠自己的资本维持一定量的证券存货,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做市商会成为积极的投资者参与公司管理或是进行价值评判,因为做市商的目标是撮合交易,其盈利模式是靠买卖价差。另外我没有很理解”证券备付所带来的机会成本问题“这个问题,若你指的是存货风险管理,可以参考百度百科里的这段话:
"管理方式之一就是在连续不断的买卖中保持存货的适当头寸。其数量的适当性以做市商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和对证券价格趋势判断为基础来进行确定。正是这种存货风险及其管理促使了做市商的交易积极性,也才使得市场有一种不断趋于旺盛的内在力量。这也是做市商在对存货管理的过程中也会对市场价格产生一定影响的主要原因。存货风险的管理方式之二是信用交易机制的大量运用,即做市商为了管理库存头寸,除了运用价格变动杠杆来应付外,还通过融资与证券的信用交易方式使存货能够满足其连续交易和降低成本的要求。存货风险的管理方式之三也是最重要的方式是,通过做市证券的衍生市场进行组合投资、套期保值。如对于股票来说,做市商可以利用股票指数期货、股票期权来锁定风险。"
http://baike.baidu.com/view/10911.htm?noadapt=1
2.拉大买卖价差更不利于成交。给定某一价格投资者一般或者有购买意愿,或者有出售意愿,如果两个意愿都没有,只能说明投资者购买出售的价格区间较大。做市商对此也无能为力,这可能是市场本身不够公开透明的缘故(比如财务信息质量较差,投资者对现金流的估算有很大不确定性...诸如此类原因有很多)
3.个人观点:做市商制度不适用于我国新三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