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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7
  近日,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宣告新一轮IPO改革正式启动。这是证监会主席肖钢上任后开启的一次力度最大的改革,也是继IPO上市企业自查、抽查后,IPO重启前的一步,是我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解决IPO堰塞湖、控制发行三高难题的有益尝试。

  中投顾问宏观经济研究员白朋鸣认为,征求意见稿发布之后,市场作用立马反应,A股频频加速下跌,截止至20日,大盘已经突破2100点,创今年新低。纵然大盘的下滑外围环境、资金面相关,但IPO即将重启的预期仍然是市场的担忧。这反应出我国A股仍然十分的脆弱,经不起太大风浪与波折。股民的信心在股价不断下滑中逐渐丧失。

  中投顾问产业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扈志亮指出,A股IPO改革应该坚持市场化为战略目标和改革理念,明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中介机构、交易所等相关机构的职责,构建起集信息披露、监督与惩罚等有效制衡的约束机制。特别是监管部门要理清审批与监管之间的关系,将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监管方面上来,最大限度减少对上市企业的干预。

  市场具有自身的发现和调节能力,能够有效的发现企业的内在价值。好的企业会被市场认可,进而受到投资者的青睐与追捧,坏的企业则会逐渐被市场识别并抛弃。因此监管部门不应该将精力放到好企业与坏企业的鉴别上面,这样做不但没有必要,同时也可能会导致不公平现象的出现。政府应该充分的信任市场,让有形的手退出,让无形的手“管理”市场。企业是否上市,能否上市应该由企业来决定,由市场来决定,而非掌控在监管部门的手上。

  当然,A股上市IPO制度向注册制转变并不符合当前的实际情况,但在“核准制”下,监管部门应该进一步的下放权利,减少干预。从此次征求意见稿来看,政府的干预与控制仍然较为严重。如在强化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方面,要求发行责任主体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减持,减持价格不能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或者6个月后收盘价不能低于发行价以及五年内公司股价低于净资产必须要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等,这些都有浓厚的干预色彩。一方面市场变化无常,股价上涨与下跌上市公司很难控制;另一方面股价低于净资产自然有其自身的原因,并不是不合理、不应该的事,要求上市公司稳定股价更是毫无根据。

  股票市场应该是一个自由的、市场化的市场,其也遵循着供给与需求的关系。当供不应求时,上市IPO企业成为稀缺资源,股价必然会被高估,当供大于求时,投资者有更多的选择,也会更加理性的选择,上市IPO股价也将会下滑。我国上市发行制度尽管已经实行了“核准制”,但仍有浓厚的政府干预色彩,并没有真正实现市场化。监管部门在准入环节上进行严格的控制,极大的限制了新股市场的供给。新股高市盈率、高发行价、高募集资金的现象预示着我国发行制度的改革仍任重而道远。

  中投顾问发布的《2013年第二季度政策动向深度解读分析报告》指出,我国发行制度的改革应该以减少政府干预为宗旨,减小定价中的非市场因素,进一步促进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之间的衔接与合理发展,避免新股发行中一二级市场的不合理价差,进而实现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具体的改革包括:强化信息披露,建立更加严厉的惩罚机制、淡化对企业业绩以及盈利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改革询价与定价机制等。

  总体来看,我国A股整体市盈率仍然高企,股价仍然较高,这与并未充分市场化的发行制度密切相关。后续我国发行制度的改革应该坚持充分市场化的方向,股价下滑并非不要,也不是什么太大不了的事情,关键的是要建立起一个健康、良好的制度,只有这样,才能让我国的A股市场焕发活力,成为投资者、机构、企业都乐于参与的乐园。

  转自:http://www.ocn.com.cn/info/201306/jinrong2114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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