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论文过程中,我用人均GDP、人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人均消费水平、人均财政收入来衡量我国的经济增长水平,为了使各年数据具有可比性,想将人均生产总值、人均消费水平、人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人均财政收入调整为按1978 年为基期计算的实际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以剔除物价水平变动的影响。但是我不知道该如何进行计算,是直接将各年的数据直接除以1978年的人均GDP吗?还是用CPI指数比较好?剔除也是直接相除就可以了吗?比如如果用人均GDP来剔除物价影响,那么如果2011年的人均GDP为47335元,1978年的人均GDP为316元,剔除物价影响的2011年的人均GDP是否为47335/316=150?如果用CPI,那么如果2011年的人均GDP为47335元,1978年的CPI为[url=]100[/url],剔除物价影响的2011年的人均GDP是否为47335/100=473.35?用人均GDP还是CPI比较好?是否需要对基期的指标也进行相关调整之后才能用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