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克汉姆1 发表于 2013-7-22 20:20 
1 你说“确立国有企业的一定地位是必须的”——这一观点值得商榷。
例如在美日等国家中,由于私有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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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你说“确立国有企业的一定地位是必须的”——这一观点值得商榷。
例如在美日等国家中,由于私有制股份经济发展得比较充分,所以国有企业就不是必须的;而只有在比较落后的国家里,国有企业才是必须的。
…………由此可知,国有企业并不是社会发展的方向,而是一种不得已之举也!
2 在私有制股份经济发展得不够充分的国家里,混合经济暂时还是比较有效的;不过请切记:最终的方向只可以是国退民进,而不可以是国进民退!
3 阁下愿意淡化意识形态是很好的,可惜改革的很大一部分阻力……仍然是来自这个意识形态耶!
回复————————————
命题 “ 私有和市场调节效率高”经过严格的逻辑推证了吗?
没有。
这一命题有可能在逻辑上作严格推证吗?
不可能。
对这个命题,我们怎么办?
让实践去检验。
实践检验结果如何?
在欧美日等国家,可以认为命题得到了证明,即私有和市场调节效率高;而在南美和非洲等落后国家,又可以认为是命题被证伪了,即私有和市场调节效率不高。
而且,在谈论欧美日时,我们还必须扣除他们历史上的掠夺因素。也就是说,在扣除历史掠夺的成分之后,剩下的纯粹由私有和市场调节带来的高效率成份还有多少?谁也说不清楚。
所以说,命题“私有和市场调节效率高”是一个待检验的命题,不能把它当成目标和方向。把私有和市场当成方向和目标,只能靠信仰支撑,不可能从实践和理论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