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荒”逐渐平息,“克强经济学”的思路愈发清晰。让金融更好地为中国实体经济发展与转型服务,是这场正在发生并逐步走向明朗的金融大变革的中心思想。继各种表态之后,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综合提出了货币、信贷、证券、保险、外汇等多方面政策措施,围绕继续执行稳健货币政策,对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重点领域做了具体规定。
正如银监会所作的政策解读,《意见》的基本思路在于着力调整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金,用好增量资金,有效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从《意见》内容中不难发现,对于近年来经济转型中金融领域的重点问题都不乏有亮点的具体措施,比之前出台的相关文件显示出了更大的诚意。
“用好增量”,小微企业,尤其是科技型、创新型、创业型小微企业被列为重中之重。中国的小微企业从来没有不困难的时候,而我国的政策思路一直重在“扶持”,而措施则以税收优惠为主,近年来施行的税收优惠共33项;而从2011年下半年以来推出的一系列针对中小微企业的减税措施,如营业税和增值税起征点提高、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也都离不开“扶持”的路子。但是,即便不讨论执行过程中减税变增税的“惊人”成效,这一类税收优惠政策就算执行到位对小微企业而言也只是杯水车薪,虽然有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但作用范围很小,最迫切的贷款难问题并未得到解决。而此次《意见》提出以小微企业的信用难题为突破口,鼓励地方人民政府建立信贷风险补偿基金以及出资设立或参股融资性担保公司,若能落实,对于分担信用风险与增进小微企业信用将起到非常重大的实质性意义,是一个值得期待的尝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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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要为“用好增量”创造条件,又要“盘活存量”,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是至关重要的一步。在金融垄断之下,银行资金必然会向安全系数更高的大企业倾斜,而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需要相对应的村镇银行、小贷公司,通过发展企业债等直接融资市场来解决,这些都需要民间资本的参与。打破金融垄断,让民间资本真正进入金融业,是将资金引向经济中最有活力的民企、提振实业的开始。
此次《意见》对于“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措施,也令人十分期待。温州金改启动以来,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更多仍停留在原则性表述上。如银监会于去年出台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基本只能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截至2011年底民间资本在股份制银行中占比仅42%,民资只能投钱却无权参与经营决策;而该文件将村镇银行的主发起行(必须为一家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最低持股比例从20%降为15%,但由于按规定民间资本的比例不能超过10%,即村镇银行始终要受制于国有银行。此前的政策思路明显是想要“资本”而不想要“民营”,本次《意见》却打破了这个思路,提出“允许发展成熟、经营稳健的村镇银行在最低股比要求内,调整主发起行与其他股东持股比例”以及“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最直接的解读是银行业牌照的放开,学界讨论的可能方案是,民间社会资本可以办一些“有限牌照”,如设定一个最低存款或做单笔50万元以上的大额存款;或借鉴台湾经验,在股权结构中引入无限责任。
一场金融大变革已经开始,作为打响头炮的文件,该《意见》为银行业牌照开放带来了希望,显示出足够的诚意。根据《南方周末》消息,利率市场化与降低准入门槛的文件或陆续出台。期待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这些变革政策可为金融改革带来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