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胡锦涛总书记旗帜鲜明地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这种强调非常重要:中国改革开放已经29年,在历史发展的新起点,惟有高举这面旗帜,才能正确总结历史经验,明确前进的根本方向。这种强调也有很强的针锋性,告诫图谋改换这面旗帜的国内外敌对势力,要在中国走资本主义道路是决不容许的!
高举旗帜必须维护旗帜,坚决批判损害这面旗帜的各种错误思潮的欺骗性、危害性;从唯物史观的高度来看,还必须弄清它们产生的经济根源。若干年来,新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和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影响颇大,客观原因正在于,公有制经济及其主体地位受到严重削弱,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受到私有化的侵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帜,从经济领域来看,就必须在深化改革的新实践中,坚定不移地依靠人民群众,依据科学社会主义原则,从中国国情出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重新振兴公有制经济。
一、否定公有制是错误思潮的共同特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有明确的科学含义的,这就是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的,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我国实际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经济含义,主要就是公有制和由它决定的按劳分配;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就是结合中国国情来贯彻这些基本原则,在现阶段社会生产力水平和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存的条件下,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有效结合。
分析我国近些年来出现的损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错误思潮的内容,可以看出,它们有一个共同特征,就是把矛头都对准公有制经济。
(一)新自由主义打着“改革”牌子推行私有化。新自由主义鼓吹市场万能、私有化和取消国家计划调节。这种来自国际上所谓“华盛顿共识”的思潮,为了达到摧毁我国公有制的目的,在理论上以理性“利己经济人”为假设,宣扬私营经济有效,公有制经济无效,混淆经济体制与所有制概念,把传统计划产品经济体制的具体弊病当作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本质属性来彻底否定;在实践上推行所谓经理人购买(即MBO),大力推行私有化“改制”;在舆论上只讲改革、市场经济,不讲社会主义方向的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于质疑和批评私有化“改制”的意见,则扣上“反对改革”的帽子,堵人们的嘴。应当说,这迷惑了不少善良的人们,已经造成明显的不良后果。据专家统计,2006年,我国公私经济占GDP的比重,已分别为37%与63%;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与私营经济从业人员的比重,已分别为32.5%与67.5%,而且这种差距还在继续扩大。在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决定分配关系这一经济规律的作用下,私有制经济的扩大导致居民收入差距明显拉大,我国基尼系数2004年已达到约0.47,超过了国际“警戒线”。不难看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已经被严重削弱,并产生令人忧虑的后果。新自由主义理所当然地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严肃批判。在这种情况下,民主社会主义思潮又走上了前台。
(二)主张搞民主社会主义的人,带着“社会主义”的面具肯定私有化的既成后果。不久以前,有人公开发表言论和文章,鼓吹“只有民主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其实,国际上的民主社会主义(德文Demokratischer Sozialismus)在福利政策遭遇困境的情况下,1990年代中期之后,已经开始走介于传统的民主社会主义和新自由主义之间的“第三条道路”,以社会的民主主义(Soziale Demokratie )新面孔出现。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角度看,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福利制度在实质上,就是为了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经济基础,用国家财政再分配政策,来缓和在这种基础上必然产生的对抗性阶级矛盾,简称“私有制加国家财政再分配”。因此,在中国鼓吹民主社会主义,实质上就是要人们承认私有化“改制”造成的后果。有人公然鼓吹现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已经没有多少实际意义了”,主张以“公有制为主导”来代替“以公有制为主体”。 有人无视马克思主义早已深刻揭露的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在民主、公平、自由和正义这些美好词汇内涵上的原则区别,不讲只有在公有制基础上才能真正实现经济上的管理民主、按劳分配的公平,保证政治上的民主、自由和正义,保证广大人民形成共同理想;而把这些概念抽象化,说什么“公平正义自古以来就是人类追求的普遍价值,更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这种删除了公有制为基础的所谓“民主社会主义”,具有很大的欺骗性,其实是用假“社会主义”来肯定私有化的后果。
(三)历史虚无主义用否定社会主义伟大成就来否定公有制。这种错误思潮与新自由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交织在一起,并为它们提供历史依据。有人否定列宁领导的社会主义革命,以偏盖全,全盘否定斯大林、否定“斯大林模式”,以此否定社会主义制度产生的历史必然性及其根本制度的优越性。有人否定毛泽东时代,否定合作化,否定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性功绩,否定邓小平充分肯定的农村乡镇集体工业经济,否定以此为重要特征的“苏南模式”;有人说“传统公有制并没有给老百姓带来富裕、幸福。事实是全民所有制成了‘全民无份制’,农民集体所有制则是农民没有制”,他们把管理体制与根本经济制度混淆起来,通过彻底否定社会主义经济的历史成就,来宣扬公有制存在不可纠正的制度性弊病,为推行改变社会主义根本制度的真复辟、假改革,提供历史根据;可见,历史虚无主义在经济上也是否定公有制的。
(四)错误思潮还用否定公有制及其主体地位来曲解社会主义。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这些思潮是在社会主义中国的环境下出现的,它们就不得不有所伪装,有时不得不打“社会主义”的旗帜。但是,伪装终究不能掩盖真相。在上述思潮中,有人提出,“一个国家是否具有社会主义性质并不是由国有经济所占份额的多寡所决定的”,有人提出,“现在实行社会主义的核心已经不是在于国有企业,而是在于公共财政”,有人提出“增加国有制的比重,并不能保证社会主义社会的巩固”,他们还提出诸如“人民社会主义”、“功能社会主义”、“现代社会主义”、“新式社会主义”等“新”概念;其共同点都是否定公有制及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中的主体地位,这就充分暴露了他们对科学社会主义的曲解。
为什么当今错误思潮都图谋否定公有制及其主体地位,原因就在于:公有制是科学社会主义制度在经济领域的实际表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核心;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实现劳动人民为主体的人民共同富裕的经济基础,是走资本主义道路、只使少数人发财致富而多数人贫困的最大障碍。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核心是公有制
损害和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错误思潮,往往抓住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是什么,“过去我们并没有完全搞清楚”这句话做文章,由此否定公有制。其实,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的“没有完全搞清楚”,决不是对社会主义以公有制为基础不清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公有制为主体不清楚。他讲的“不清楚”,指的是中国国情下的社会主义的具体管理体制还存在问题,是指在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和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如何发展社会生产力、如何提高广大人民生活水平这些方面,还存在没有搞清楚的问题,这些问题只有通过实践来解决。决不能忘记,邓小平反复强调, “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在改革中,我们始终坚持两条根本原则,一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一是共同富裕。”应当说,中国共产党人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要以公有制为基础、以公有制为主体这些基本含义,从来是十分清楚的。
(一)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核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所以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这是因为,在多种所有制经济存在的条件下,决定社会基本经济制度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正是公有制;如果它的主体地位消失了,从唯物辩证法的观点来看,其性质也就改变了。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核心是公有制。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必须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发展和壮大公有制经济。
马克思运用唯物史观深刻地揭示了,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人类社会生产方式发展的必然产物。当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生产发展到机器生产,生产方式就发生了革命性的变革,机器合并了科学技术,将接触劳动对象的工具安装在机构上,使人手摆脱了手工工具的束缚,并使劳动过程的协作性质成为技术上的必要;这种革命性的物质技术基础,扬弃了“主观的分工原则”,促进了劳动变换、职能更动和劳动者的流动,提出了扬弃人被束缚在局部劳动上的客观要求,从而提出了扬弃维护旧式分工的私有制的客观要求;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生活中出现的股份制、合作经济,已经证实了扬弃私人所有者管理经济这种趋势的客观存在;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周期性爆发更是显现了人类社会最后一种私有制形式走向衰亡的趋势。所以,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灭亡和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具有历史必然性。
中国人民在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遵循的正是这种生产方式发展的普遍规律。1977年10月,邓小平在接见加拿大外宾,谈到列宁批判考茨基庸俗生产力论,论证落后国家也可以搞社会主义时说,“当时中国有了先进的无产阶级政党,有了初步的资本主义经济,加上国际条件,所以在一个很不发达的中国能搞社会主义。这和列宁讲的反对庸俗的生产力论一样。” 今天,中国已经建立起独立自主的工业体系;虽然在社会生产中仍然存在手工工具这种生产方式,但是,机器工业生产已经成为占主体地位的生产方式,而且还形成了更加有利于社会化生产和联合劳动的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条件下的模块化新生产方式,这就使公有制的巩固和发展具有了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否定公有制经济的观点就更加缺乏科学理论根据。
(二)充分认识占主体地位的公有制在改革中的关键性作用。公有制经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核心作用,这是建国以来的经济实践证明了的。在1952年到1978年,我国尽管发生过“大跃进”、“文化大革命”那样错误,但是,公有制经济具有“全国一盘棋”、生产关系能自我调节、劳动者有主人翁意识、共同利益可以提高总效率、利于共同富裕等优势,它们起着基础性作用,所以国民经济发展的速度仍然是相当快的,这期间国内生产总值从679亿元上升到3624.1亿元,年均增长6.1%;尽管人口增加太快,但生活质量综合指数年均仍增长2.5%。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更快,国内生产总值每年以9%的高速增幅上升,这种伟大成就也应当归功于公有制经济发挥了主体地位的作用。虽然近些年来在所有制结构的调整过程中,私营经济的比重越来越大,但是,透过现象看本质,私营经济的急剧扩大,多数不是民间自有资本增长的结果,而是原本公有制经济“改制”转换的,主要靠的是公有制经济的“老底”;公有制经济是推动整个国民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承担了改革的主要成本,而且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与公有制经济提供的优惠分不开。尤其要看到,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关键性作用还在于为改革提供了稳定的社会环境。
所以,国民经济发展的伟大成就不应当归功于私有化。这是问题的一方面;另一方面,公有制一旦被削弱,除了前面提到的造成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的不良后果之外,也为未来经济稳定持续的发展留下了隐患。请听一些企业领导对私有化“改制”造成后果的评价:“某市国有企业原来137家,现在真正属于国有控股的只剩3家了。在私有化‘改制’之后的企业中,现在工人担心自己的饭碗,看老板颜色行事,劳资矛盾加深逐步显现。”“普遍认为,企业私有化‘改制’对今后企业的发展不利:其一,管理层收购后,一把手、法人代表高度集中化,其他副手有很大失落感,因此,只有一把手高兴,其他副手并不高兴;其二,职工群众过去在公有制条件下那种对企业的热爱和安全感,全面崩溃,连老工人都有危机感,生怕被开除。其三,过去那种同心同德的企业文化消除了,就是不再有主人翁精神了,在‘凭什么企业归你一个人’这种心理支配下,产生了一种很恶劣的企业文化,就是人的关系按权利大小,大有大的权利,小有小的权利,各层人员瞒住一把手一个人,大家一起捞。再往后,问题还要大。私有化“改制”只有坏处,没有好处。”私有化“改制”还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设置了严重障碍,主要是,乡镇集体企业私有化之后,农村许多村级经济失去了集体工业经济的支撑,产生了农民在非农经济领域组织化程度降低、发展现代农业资金短缺、乡村建设依赖私人工商业主赞助、工农联盟弱化等许多倾向性问题。这些问题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政权各方面,危害性具有潜在性、全局性和长远性。而且实践已经证明,私有化造成的后果,靠改良主义的公共财政再分配解决,是行不通的。
正反两方面的事实说明,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壮大是贯彻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和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的根本保证,是广大劳动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经济保证,从而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只有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巩固和发展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才能巩固和发展,其他经济成分才能对整个民族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全球化国际环境下,中国才能真正实现现代化,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因此,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动摇不得。
三、理直气壮地振兴公有制经济
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就必须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就要敢于面对私有化“改制”造成的严重后果,理直气壮地振兴公有制经济。
(一)提出振兴公有制是现实要求,不是理想主义。目前公有制经济占GDP的比重已下降到37%;居民收入差距的拉大、腐败屡禁不止、社会不稳定的矛盾凸现,这些不良现象的产生都与此有关。因此,提出重新振兴公有制经济已经是十分紧迫的、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存亡兴衰的现实问题。但是,对此在理论界和一些干部中却存在认识误区,一是认为,这样一来,又要回到旧体制去了;二是认为,提出振兴公有制经济心是好的,但是过于理想主义了,现在只能发展股份制经济。
前一种认识表现出不愿回到旧体制的改革意识,这是不错的;问题在于把公有制与公有制的旧体制等同起来了。殊不知,经济体制改革在科学含义上,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也就是要在坚持和完善公有制性质的前提下,扬弃受自然经济观影响而形成的计划产品经济体制,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改公有制的“体制”,而不改公有制的“所有制”。今天是在市场流通或者市场经济环境已形成的环境下,振兴与市场经济有效结合的新型的公有制经济。如果用“不能回到旧体制”来阻碍发展新型的公有制经济,这无异于否认公有制能与市场经济实现有效结合。
后一种认识看起来并不否定公有制,但是,在公有制受到削弱的现实状况下,把提出振兴公有制经济说成理想主义,这同样暗含着一种不相信公有制经济能够与市场经济有效结合的思想。既然不主张振兴公有制经济,那么发展股份制就只能是发展私有资本控股的股份制。但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已经深刻地论证,股份公司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只是一种“消极地扬弃”,“这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并不能改变私有制经济本身的性质。如果要发展社会主义性质的股份制经济,就应当发展国有资本和集体资本控股的股份公司,这就必须以振兴公有制经济为前提。
因此,提出振兴公有制经济决不意味着否定改革、回到旧体制去。恰恰相反,振兴与市场经济有效结合的新型的公有制经济,是前无古人的体制创新,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提出的现实要求;必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地纠正那种以“利己经济人”为理论指导的私有化倾向,统一思想,勇于实践。这种创新性实践代表占人口大多数的劳动人民的利益,只要各级领导真正贯彻总书记提出的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指导方针,就必然因人民的支持而能够实现。
(二)振兴公有制经济必须以唯物史观关于所有制的科学理论为指导。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个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从抽象转化为中国的现实社会形态的过程。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是以唯物史观为指导形成的,振兴公有制经济也必须以唯物史观关于公有制的科学理论为指导。
我国建设公有制的实践过程表明,把公有制理解为劳动人民共同占有生产资料是正确的,但是不能简单化、片面化。研究马克思关于所有制的唯物史观论述,可以知道,作为经济现实的所有制,不只是一种排他性的生产资料占有关系,全面地说,它还是对于所有者来说的生产资料所有权的经济价值的实现过程,或者说是所有者利用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来实现自身物质利益(经济收入)的一种经济过程。这就要求人们从实现过程和形式的意义上来理解现实的公有制,把公有制理解为劳动人民自主地支配共同所有的生产资料,努力实现自身利益的经济过程。用学术语言表述就是:联合劳动者自主地占有和支配适合社会性生产的生产资料,实现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民主管理,合理地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有计划地创造、实现社会财富,并以共同富裕的价值目标和按劳分配的原则分享物质利益这样一种经济过程。
建国以来,在实践中形成的全民所有制的国有经济形式和劳动群众的集体所有制经济形式,在宪法上已经予以确认,应当说它们是中国形态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两种存在形式。对它们进行体制改革,并不是说这两种存在形式本身是不合理的,而是因为它们在实现过程和形式上,存在不完善和弊病。由于它们受到带有较大主观性(与自然经济观相联系)的计划产品经济体制的束缚,不能适应客观上存在的市场经济一般关系的要求,有效地发挥出劳动人民与生产资料直接结合、促进生产力发展这种内在优越性,所以在经济体制上必须改革。而实现公有制从计划产品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涉及政府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劳动者与劳动者之间利益关系的重大调整,所以可以说是“革命性的变革”。但是,这种经济体制的革命是劳动人民在共同掌握生产资料条件下自觉进行的;要清除的,是由于认识上的片面性和实践上缺乏经验而形成的管理体制上的弊病,它们是完全可以纠正的。因此,改革决不意味着要改变公有制本身的性质;而是扬弃旧体制,在促进公有制同市场经济实现有效结合的过程中,建设新体制,是对公有制自身实现过程的改进和完善。
(三)采取切实措施振兴公有制经济。促进公有制同市场经济的有效结合,既然是一场伟大的革命,就可能遇到坎坷与曲折,近些年来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削弱就属于前进中的曲折。但是,辩证法告诉我们,“问题与解决问题的手段同时产生”,前进中的困难蕴藏着克服困难的办法,只要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坚持调查研究,积极实践,振兴公有制经济的前提必然是光明的。目前至少可以从下述方面做出努力:
其一,积极推广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理论分析表明,计划产品经济体制条件下公有制企业的体制弊病,主要表现在社会管理与企业管理不分、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等,这些问题是完全可以通过有针对性的改革解决的。事实上,通过改革,2006年全国国有企业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6.2万亿元,比2003年增长50.9%,年均增长14.7%;实现利润1.2万亿元,比2003年增长147.3%,年均增长35.2%;上缴税金1.4万亿元,比2003年增长72%,年均增长19.8%;企业资产总额29万亿元,比2003年增长45.7%,年均增长13.4%;户均资产2.4亿元,比2003年增长84.6%,年均增长22.7%。最近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室总结了近4年多来,中央企业在改革中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国企改革中坚持“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原则的成功经验,并坚信 “遵循企业发展规律,国有企业一定能搞好。”[24]这是具有普遍推广价值的。把中央层级的国企改革经验推广到地方,将有助于在全国振兴公有制经济。
其二,理直气壮地发展新的公有制企业。近些年来,国有、集体企业户数不断减少,这是不应该等闲视之的。既然现在已经摸索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公有制企业的成功经验,就有理由提出发展新的公有制企业的任务,这样才能逐步增加公有制经济的比重,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根据一定历史时期的生产方式是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的特殊方式和方法的马克思经济学基本原理,发展新的公有制经济有必要从人和生产资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首先采取货币资本形态,可以通俗地称之为启动资金)这两方面入手,一是积极培育为公有制经济服务的企业家或共同致富的带头人。实现公有制经济与市场经济的有效结合,需要大批具有社会主义信念的、有管理能力和懂某种专门业务的经济组织带头人;这可以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利用大专院校来组织专门培训。二是从全局出发运用和筹集振兴公有制经济的启动资金。如,银行可以对新办国有、集体企业采取政策性的金融信贷支持;财政可以设立支持振兴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基金。
其三,总结改革经验,结合反腐败斗争,收回流失的公有资本。目前,面对居民收入差距拉大,靠增加财政开支来解决民生问题,存在诸多困难。不少干部和企业家已经认识到,近些年来“一刀切”似的那种要求“彻底改、改彻底”的私有化“改制”,是存在问题的;国有、集体资产非法流失的确存在而且是严重的。因此,有必要在总结改革经验的过程,结合反腐败斗争,通过“回头看”的方式,采取措施,依法把流失的公有资产收回,这必将有利于振兴公有制经济。
其四,用现存大中型公有控股企业组合私营经济。针对现在私营经济数量多、总体上单个企业规模还不大的状况,可以通过扩大国有大中型控股企业的控制范围和层级,引导、组合它们,使之成为公有制的附属经济。目前,国有企业为了纠正内部组织结构管理链条过长、对下属企业管理失控的情况,把管理层级压缩在三级以内。尽管如此,还是可以在提高管理水平的前提下,在控制层级范围内,从横向扩大控制范围;同时,应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提高公有制经济的控制力,探索加深公有制企业的控制层级,以便使公有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中的更深更广地发挥出核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