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ruoyan在2007-11-22 12:03:00的发言:请你清楚定义你的“盈余”。不然你随意解释,永远不错,别人永远是曲解,因为本来就无解。
“一个人由于有比留下两颗肾更大的偏好项目,则其中被其让渡的一棵就是盈余的。”这是你曾经同意的“超过满足量部分”意义上的盈余吗?那可是一种只与满足量为标准的绝对的盈余;而你的话已经是有条件的相对盈余的概念了,是否盈余要依赖对其它项目是否有“更大偏好”。
把不同的涵义用同一个词汇表达,说滥用不为过。
 盈余:超出需要的部分。 
现在,卖肾的人只需要一颗肾,另一颗不就是“超过满足量部分”吗? 
盈余本来就是相对于需求量而言的嘛。 
偏好也是相对的,在没有多重需要的时候就不需要考虑偏好问题嘛。 
词语本来就无“定”义,是循环解释的。只能终止于某一层注释之上。 
你执意要把大家都可意会的同一个词语歧义化,这种制造混乱的做法当属“滥用”。 
交换是一种人类行为,对行为动机的研究,心理学自有定论,何须经济学自定义一个不可求证的“需求量”概念? 
我的需求量不是西经的需求量,你的也不是,我们两人的倒有点近似,只是我终止解释与“需求”,你有弄出个“餍足”来。既然你认为“需求量=餍足量”,要餍足一词何用?不是多此一举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