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即歪 发表于 2013-8-29 11:56 
如果刊物自己规定审稿期是2个月,过了2个月可以另投,这就等于是退稿。这是制度。你再打电话咨询编辑,人 ...
话虽如此,可是国内期刊的实际情况也是要考虑的,一些期刊不管是录用还是拒稿都不会给消息,甚至极端的在你都忘了这茬事的时候给你刊出来了都有,而且造成一稿多发的既定事实以后,受到影响最大的是作者(前提是你自己重视这个事情),那么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是不是应该确认一下呢?即使会出现你说的人家不睬你的情况(如果编辑以2个月未收到消息可以另投回复,确认的目的不就达到了么),但所谓尽人事听天命,人事已尽也就没什么好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