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感觉囚徒困境之所以能够惩治罪犯,本身在于囚徒困境可以利用不对称信息优势套取罪犯的信息,以供调查机关进行相关的取证工作,进而为法官判断提供相关证据和穿起证据链的故事,而非法官进行定罪的基础。法官定罪的基础应当是事实。尤其,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对证据的审核规则就明确排除了孤证、尤其是传来孤证的效力。在囚徒困境中,不排除可能有无辜人员选择通过认罪减轻风险的,但是,对于法院来说,更重要的是物证,而非具有利益关涉主体所作的言辞证据。
综上,囚徒困境所涉及的永远只是信息,而信息是需要通过规则进行筛选的,所以,在规则足够筛选的时候,不存在法院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