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储备并非财政资源,既不可划拨直接用于公共服务,也不可能投资于国内,否则涉及结汇问题。外汇储备并非央行的免费资源,需要在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前提下进行外汇投资,实现外汇储备多元化和外汇资产保值增值的尝试。
方案一:外汇储备注资国有商业银行
从央行的资产负债表可以发现,凡是直接把外汇储备划拨出去的做法,都会造成央行资产负债表的不平衡,因为资产减少的同时,没有把流通中对应的本币收回,而流通中的本币是央行的负债(见表1)。
近年来,中央银行通过成立中央汇金公司向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国有商业银行注入了大笔外汇储备资金,补充这些银行资本金。这种做法实际上是把中央银行的流动性很好的外汇资产变成了名义上的、难以变现的股权资产,是一种“坏账化”的做法。由此一笔外汇资产实际上被“一女两嫁”,既是中央银行资产,又是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很难撤回。虽然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保持平衡,但对央行来说,资产质量已经下降。如果允许被注资银行结汇,则造成二次结汇,进一步增加货币市场的流动性;如果禁止结汇,则被注资银行承担巨大外汇风险。
尽管汇金公司在入股国内金融机构中获得了丰厚的回报,但是代表央行的汇金公司应该大笔赚钱吗?从央行的资产负债表可以看出,央行通过汇金公司大笔赚钱,其实质是一种货币收缩行为,即把流通中的货币回笼到央行,如果这种操作力度很大,将会带来明显的通货紧缩效应。这种状况虽然在流动性过剩的时候对央行来说多了一种政策工具,但是在通货紧缩的时候却容易带来不利的影响。从中央银行的主要职能和功能定位来看,中央银行都不应该直接或间接地管理庞大的投资业务。也就是说,央行不宜参与过多的国内投资业务。当然在汇金赚钱的时候,央行可以把所得利润再注资其他金融机构或者购买外汇,从而恢复本币供应总量,但是如果汇金公司投资亏损,对央行来说则形成了坏账。
如果中央汇金和中央银行在财务上是分开的,则中央汇金和中央银行之间是债权关系还是股权关系将会产生不同的后果。
如果两者是债权关系,则注资的外汇储备在央行账面表现为对汇金公司的债权,而在汇金的账面表现为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股权和对央行的负债。那么在汇金投资回报很高的情况下,汇金公司可以在一段时间之后用投资收益(可以以人民币或者外汇形式)归还所欠中央银行的债务本息(如果有利息的话),那么央行和汇金将在资产上变得没有债权债务关系,短期内也许在人事上可能和央行还有关系,长期看将置换为一家国有金融控股公司,与央行逐渐脱离关系。
如果两者是相当于股权的关系,则汇金上缴的投资收益不冲减央行对汇金的股权。这种情况下,中央汇金将一直掌控在央行手中。央行在取得投资收益如果持有可能造成通货紧缩,可以用于购买外汇,或者继续通过汇金投资其他金融机构,但这将造成央行资产负债表的不平衡,即资产增加了,但负债没有变化。如果法律或者会计准则不允许出现这种情况,那么只能是中央汇金不向中央银行上缴投资收益,所有投资收益都由汇金公司支配。汇金如此反复操作,将可能逐步把中国的各种金融机构都收入囊中,而央行通过绝对控股中央汇金而对中国各种金融机构保持强大的影响力。由于很多金融机构都面临资本金不足,汇金入股,可以增强这些金融机构的竞争力,而随着外汇储备快速增加和投资收益的增加,汇金拥有的资金力量也将越来越雄厚。虽然这种股权或治理结构有利于加强宏观调控,但是却不利于中国金融机构市场化发展。
给部分国有银行注资的做法存在很多争议,被公众认为也是一种违背市场经济原则的做法,对其他未被注资的机构和企业来说是一种不公平竞争。国有商业银行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国有企业,国有银行在经营不善遇到困难的时候,可以获得国家救助,那么其他国有企业在理论上说也有要求被注资的资格。这种注资行为的普遍化将带来重新国有化的效果,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现象将得到加强,不利于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