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鹏 发表于 2013-9-30 11:02 
一件商品的价值的来源,仅仅是来自人们(包括交易双方)对该商品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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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 ...
很好的问题。
您作为公司职员的价值,来自您对公司的劳务,表面上是这样,直觉上没错,但是,事实的真相却违背您的直觉——您出卖的不是劳务,而是您的时间。怎么能够让您在这个时间段内提供你老板需要的劳务,这是买家的问题。你并不想要工作,你只想要悠闲地周游世界,但你需要面包。
你老板需要你的时间,你也需要你的时间。你怎么肯定你的老板(或者潜在竞争者不止一个)和你(或者你也不是他的唯一选择)之间,谁对你的时间的需求更强烈?这正是涉及关于交易双方对于价值量的界定问题。
还有,这个很好的问题,牵涉出一个足以令科斯名扬青史、并拿到诺贝尔奖的课题:企业的性质。
首先,什么是企业?企业就是关于组织内部和外部各种交易权利界定的一系列合约安排。也就是说,企业的本质,不是组织,而是关于组织的合约安排。希望有心人可以重读一下科斯《企业的性质》关于交易成本部分的审慎阐述。
其次,现代企业在历史上的出现,前提条件,不是因为交易成本的存在,而是因为社会分工的不断深化和细化。社会分工节约了学习成本,而不是交易成本。
总结:关于雇佣劳动者和各种生产要素的组织者,为了节约发现、组织、监管、保障执行等等各种成本,以各种合约界定各自权利和义务,并对提供的劳务进行量化的定价,这些各种形式各异的合约安排,形成了形式各异的不同组织形式,这就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