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价值理论的核心思想是————仇富、心理扭曲、***。
剩余价值理论的精髓是——————工人的工资只能购买工人生活所必须商品。这个生活所必须的商品所体现的劳动时间,必须是你工作时间的一半。即:工作时间=12小时,生活所必须的商品所体现的劳动时间=6小时。这样资本家就能得到=6小时工人的剩余劳动时间。这样资本家就无偿占有了工人6小时剩余价值。
例如:我国的劳动法规定每天工作8小时。那么无论你的日工资是80元还是150元,还是200元。无论你是在私营企业还是在国有企业,你的工资永远是只够你半日的生活。即:80元=4小时、150元=4小时、200=4小时。用马克思的说法:社会的讲(就是平均)140元=4小时。这140元的工资(生活费),不管你是独身还是4口之家还是6口之家,反正这140元只是你、你们的生活所必须的。反正资本家就是有半日的剩余价值可占有。而且这个剩余价值率是100%。
好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