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郑小迈在2008-7-7 20:43:00的发言:
[P1] 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立论前提是:商品在交换过程不增加价值或无利润。惟有剩余价值理论的立论前提存在,才有商品在生产过程,资本家从消费劳动力商品的环节中,榨取劳动力的剩余价值。这个立论前提的相反表述是:商品在交换过程增加价值或有利润。资本家只须在商品交换过程就可以取得价值增加或利润,又何必在商品生产过程剥削工人阶级的剩余价值。简单的说就是:资本不可以在商品交换过程增殖的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立论前提必须成立,才有资本只可以在商品生产过程增殖的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成立。a马克思先生表示早就弄清和弄懂了。
[P2] 证明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立论前提成立,即立论前提的相反表述不成立的充分必要条件是马克思的价格理论。马克思的价格理论是:价格是价值的货币标度(金或者银或者铜)。抽象劳动的体力支出、脑力支出和复杂程度相等,价值则相同,即价值相同——价值的价值尺度相同即货币标度相同——金或者银或者铜的标度相同即价格相同。这就是说,等价交换既是等价格交换的同时又是等价值交换。 [P3] 马克思的价格理论所决定的等价交换原则是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立论前提——商品在交换过程不增加价值或无利润成立的充分必要条件 [S]。
从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马克思价格理论——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倒推方法还原了马克思从劳动价值理论——价格理论——剩余价值理论的论证剩余价值理论的过程。a马克思先生应该弄清和弄懂了。
https://bbs.pinggu.org/thread-334715-1-1.html
我不懂马克思主义,也不懂政治经济学,所以我只是从逻辑思维的角度来思考一下郑小迈的逻辑。当然你所说的逻辑是否是马克思的东西,我不知道。你的这套推理写得太啰嗦了点,我帮你归纳一下,不知道是否符合你的本意:
A={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
B={商品在交换过程不增加价值}
C={马克思的价格理论}
D={等价交换原则},根据你的原文为:{等价格交换} and {等价值交换}
[P1] A==>B
[P2] B<==>C
[P3] C==>D
[S]表示D<==>B,这个推理要成立,[P3]必须[P3']改为C<==>D,下面就按照[P3']来推理。
整个逻辑就是:A==>B<==>C<==>D,所以有,A==>D。如果D不成立,则A也不成立。
到这里基本上没有问题。问题在于D在现实中是否成立。我们可以在理论上认为,有D成立的情况下,A是有可能成立的,因为这里不是充要条件,因此A只是有可能成立。但在现实经济中,D成立的情况是很少的,下面证明:
假定技术水平不发生变化,那么商品生产出来后的价值就不会变化,我们就可以把价值作为横轴,看看价格是否绕价格上下波动,如果价格曲线和横轴相交,表示价格等于价值,不相交表示价格不等于价值。由于现实经济中各种交易成本和信息对称性问题,全球的同一商品并不一定以相同价格成交,例如麦当劳的巨无霸在各国的售价是不同的,北京的理发价格和巴黎的相同发型的理发价格也是不同的。因此,要等价格交换,必须假设在全球只有一个理想市场,而且没有任何交易成本和不对称信息、没有任何道德风险等等情况下才有可能成立。下面就如此假设。
在一段时间内,价格和价值之间关系有三种情况:
第一是价格始终等于不变的价值,这时候就不存在价格波动的问题了,价格曲线和价值曲线重合。
第二种是价格曲线“穿过”价值横轴形成一个交点,表现为瞬间价格等于价值。例如很多普通商品
第三种是价格曲线始终不和价值横轴相交,表现为价格曲线一直远离价值横轴。例如钻石
在第一种情况,存在等价交换,因为存在相同价值的东西交换。
第二种情况,由于价格曲线穿越横轴,因此交点可数,即使有无数多个交点,这些交点构成的集合也是最多可数的,因此交点集合的勒贝格测度为0. 如果使用概率测度,概率测度也是零,表示价格等于价值的可能性为0。
第三种情况,根本没有交点,因此交点集合是空集,概率测度也是0。
在非常严格的理想的、单一的市场假设下,才有等价格交易问题。等价值交换问题只有在第一种情况下才成立,在二三种情况下价格等于价值的概率为0. 在现实情况下,除了一些特殊的金融产品和某些期货市场外,理想市场很少存在,单一市场也很少存在,因此等价格交换情况在现代这种社会也很少成立,在马克思时代则更是难以成立。
关于等价值交换情况,只有在没有价格波动而且价格正好等于价值情况下才成立。而且等价值交换还需假定我们知道价值是多少。如果我们都不知道价值到底是多少,等价值交换就更离奇了。事实上,价值的量在现实中是很难确定的,否则就不会出现建行贱卖的问题了。建行贱卖就是因为我们在卖的时候都不知道一股到底值多少钱。
总结:
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要成立,其“必要条件”是等价交换原则成立。这在理论上是可行的,因为可以做很多假设。这些假设包括:
严格的理想市场,没有交易成本,没有时间成本
单一的市场、
无任何道德风险
无不对称信息、
我们必须“能够”知道价值是多少
至少在一段时间内价格等于价值且没有价格波动,以及我没有看出来的其他等等假设。
即使在这些假设条件能成立的情况下,A==>D表明剩余价值理论也只是可能成立,还不是一定成立,因为这些假设不是充分条件,只是必要条件。
但在现实经济中,这些假设条件实在太苛刻,以至于很难成立。等价格交换很少能成立,等价值交换更是很少成立,两项一起成立的可能性更是非常小。在等价交换原则不成立的情况下,剩余价值理论就不成立了。
因此剩余价值理论在理论上有可能成立,在现实经济中则没有多大意义。这个结论是建立在郑小迈所给的逻辑上,不代表我自己的任何观点,由于我不能确定郑小迈的逻辑是否符合马克思本来的逻辑,因此仅做参考。
好!逻辑学确实学得很好,只不过是白学了!
马克思在100多年前就算准了有先生您这种学逻辑学的人攻击等价交换原则!
马克思非常清楚现实中交换大都不等价,所以也非常清楚地告诉那些白学了逻辑学的人:交换不等价不增加价值,只是一方获得利益意味着另一方利益损失。利益损失一方必定也只有在另一次不等价交换中找回损失的利益,否则就会破产。无数的不等价交换的利益损失和找回利益损失,最终的结果是没有人在交换中获得利益,也没有人在交换中损失利益,这就是说,等价交换原则不但在理论上成立,而且在现实中也同样成立。
首先,破产在市场经济中并不是一个稀有现象。
其次,如果交换中没有人获益没有人损失,那么股票交易和期货交易就没有人会亏。
第三,你证明等价交换是从证明交换过程不增加价值出发,相当于B==>D,这在原文逻辑中本身就没有设么问题,我也没有反驳过。如果这样也就算了,只是把原文逻辑又说了一遍而已。
但是你说“交换不等价不增加价值”然后开始推理,这就有谬论出现了。(not D) and B==>D。你难道没有发现谬论吗?
马克思在100多年前就算准了有先生您这种学逻辑学的人攻击等价交换原则!
呵呵,不用这么奴才吧!
马克思的“价值规律”说的明白:商品按照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等价交换。
现实生活中的交易都是“零和游戏”吗?纯粹是睁眼说瞎话。人类的交易主要是非劳动品与非劳动品的交易和非劳动品与劳动品的交易。其次才是劳动品与劳动品的交易。只要是自愿的、市场竞争下的合法的交易,都是双赢的交易。因此,马克思的“价值规律”是伪价值规律;你说马克思明白社会上的交易大部分都是不等价交换,是你对马克思的随意发挥,无他。
首先,破产与交换在逻辑上,没有充分必要的关联。破产是已经失去了交换的能力,交换过程中有破产就没有交换。
其次,没有实体经济的新增价值,虚拟经济交易的盈亏,永远是有人盈就必有人亏,有人亏就必有人盈的零和游戏。
第三,这是马克思的原意,告诉你就是不等价交换不可以存在一方获得利益的同时另一方没有利益损失,除非有新增价值存在,而马克思却认定新增价值不存在。
楼主的逻辑学运用如果比马克思的逻辑学运用高明,那就应该恭喜楼主成为逻辑学的一代宗师了?
均值和方差是有区别的。均值为0 并不等于方差为0. 我早就知道你的观点要成立的前提,可是我一直想等你说出来,毕竟这是你的观点。不知道你是否知道你的逻辑存在断裂跳跃?等价交换你已经从个体层面转移到总量层面了。
你最好强调一下你所用的等价交换概念。
然后再解释一下钻石买卖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上是如何达到等价格、等价值交换的。
最后,你能不能告诉我,你讲的是现实经济还是理想经济?如果你讲的是现实经济,能否告诉我等价交换成立的假设条件(我在头帖里面列出来了)在你说的情况下是否成立?
最好是证明,不要光给出命题。
关于逻辑高明问题,我想说逻辑是每一个研究者必备的思维方法,一个理论只有逻辑一致性成立不成立的问题,没有逻辑高明不高明的问题。是否有逻辑矛盾,一推就知。你太崇拜马克思了。马克思的资本论逻辑体系本身就有很多矛盾,从第一版到第二版就改了很多,人就是人,不是神。
至于你是否崇拜马克思,对于我来说,当然是臆断,难道你有事实给我看?不过好像不是我一个人如此臆断,上面有兄弟同样猜测啊。
我是不了解资本论,你要是熟悉的话,不妨指出来在哪里,让我去找一找。
不过,我刚才随便翻了一下,就找到一个马克思计算剩余价值率的时候举的一家纺织厂的例子。(最新版本资本论第一卷253页)。哈哈,马克思这些概念是否只用于宏观社会层次,我当然不知道了。如果你对的话,而且你比马克思还熟悉的话,估计马克思确实错了。至于你是否反马克思主义,对于我头贴里面的逻辑一致性没有什么影响。
最后,<资本论>发表到今天100多年了,还真没听说,有谁能用逻辑的方法驳倒过马克思<资本论>的理论,你也不例外.
无知容易造神。
斯坦利。布鲁的经济思想史中关于马克思的章节,就有对马克思逻辑的自相矛盾的推理。这些推理不是布鲁本人的,而是经济学界的共识。这本书已经出到第六版。你应该去看一看。
既不懂逻辑学!
也没有读完《资本论》!哗众取宠而已!
amakesi:如果你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那里去宣讲“马克思要素价值论”,他们会打断你的腿。不信你去试一试。
呵呵,一般人我不告诉他——本版“仗义执言”网友一度工作不顺心,“万岁大中华”也一度下岗。本版的Sixiangzhe、精忠岳飞等等在国有企业改革的大潮下也不顺心。以上均有暴力倾向,且有的还“练过”的说。如果不小心碰上,小心他(她)揍你个脸肿。
哈哈,为什么?因为你颠覆了中国无产阶级的原初信仰!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7-14 18:45:30编辑过]
是的,马克思的思想在第一卷到第四卷变化甚多,但绝不是因为老年马克思与青年马克思思想迥异,而是科学研究的不同阶段得出的结论不同。
白辛苦也无所谓,为了真理,也为了维护马克思。
首先,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是否成立楼主你都无法确定,就去看马克思计算剩余价值率,这在逻辑上是否说过去呢?
其次,楼主想弄明白就看看1953年3月版的<资本论>初版的序,133页和144页的资本的总公式和这个总公式的各项矛盾.
郑小迈先生,剩余价值理论是否成立,在我的头贴里面没有任何规定。我只是根据你的逻辑,推出理论上剩余价值理论可能成立,但在现实中成立可能性微乎其微,因为很多假设并不满足。
你为了解决你的问题,提出了马克思的概念是针对社会宏观层面而言的,微观层面即使不成立,宏观层面也成立。
我举纺织厂的例子,只是作为一个反例,以证明马克思的理论和概念不仅仅被马克思用于宏观层面,也被给马克思用于微观层面。
我觉得你能否以清晰的逻辑参与讨论,而不是在混乱的思路下胡搅蛮缠。
53年的资本论我是弄不明白的,因为我只有04版本。
最后,让我看资本论没有用的,因为我的推理中并没有认定资本论是正确的或者是错误的。我只是从一个假设开始到一个结论,然后从结论的否命题到假设的否命题。逻辑上的问题,资本论帮不了你。
斯坦利。布鲁的经济思想史中关于马克思的章节,就有对马克思逻辑的自相矛盾的推理。这些推理不是布鲁本人的,而是经济学界的共识。这本书已经出到第六版。你应该去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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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因为斯坦利。布鲁等人没有读懂《资本论》。
马克思是在科学抽象的前提下得出的结论。如果从抽象到具体,用生产要素创造价值的观点来认识,就不会出现自相矛盾的问题。
马克思非常清楚现实中交换大都不等价,所以也非常清楚地告诉那些白学了逻辑学的人:交换不等价不增加价值,只是一方获得利益意味着另一方利益损失。利益损失一方必定也只有在另一次不等价交换中找回损失的利益,否则就会破产。无数的不等价交换的利益损失和找回利益损失,最终的结果是没有人在交换中获得利益,也没有人在交换中损失利益,这就是说,等价交换原则不但在理论上成立,而且在现实中也同样成立。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http://www.pinggu.org) 详细出处参考:https://bbs.pinggu.org/thread-336511-1-1.html
我也来谈谈,这里面有个逻辑问题。
其实马克思这个命题里有个前提,隐含的,就是说这个模型是一个总量不变模型,什么意思呢,就是整个经济体系没有增长,而是保持不变的,整个蛋糕就是那么大,就好比是赌博,一个人的损失就是另一个人的收益,零和博弈而已,在这种理论下,自然就会得出,下一次的赌博就要交换回来,否则按照财务平衡,有损失的人必将破产,不能维持运营,自然整个经济就会出问题(破产太多),经济总量会下滑,就会有革命。
可是现代我们经常讲的是双赢,什么是双赢,也是有个前提,那就是增长,把蛋糕做大,交换的结果是分享剩余价值,只不过是分享比例不同而已,但是生活水平都在提高,这样做也有一个后果,那就是两极分化,这也是现实。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两极分化是无限的吗,人类会不停的发展下去吗!,如果是,那么马克思的理论真的就是一点用处都没有了!
楼主先生:
首先,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成立,就是资本主义制度的性质是阶级剥削的性质成立。按照楼主的意思,就是在宏观层面上成立,那么,微观宏观层面上计算剩余价值率,只不过是说明某个资本家剥削的多、剥削的少或者剥削不到。就算是微观层面上某个资本家不剥削工人,也不能推翻宏观层面上阶级剥削的性质。楼主是不是找到了微观层面上某个资本家不剥削工人,就能从逻辑上推翻宏观层面上阶级剥削的性质,或者说推翻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如果是这样,你最好不要说你是学逻辑学的了。
其次,本人的逻辑十分清晰,只是与你不在一个水平层次上。
最后,告诉你,作为真正的反马克思主义者,你根本就不够格。
经过我的鉴定,郑小迈不是一个认真的讨论问题的人。理由如下:
如果他逻辑思路不清晰,那么我帮他整理,见16楼帖子。那么现在应该清晰了。
如果他的逻辑思路不清晰是因为故意回避问题,那么,即使见了16楼帖子,也会故意混淆逻辑。
现在的情况是什么呢?我在16楼说:“我举纺织厂的例子,只是作为一个反例,以证明马克思的理论和概念不仅仅被马克思用于宏观层面,也被给马克思用于微观层面。”这话已经清楚的表明了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不是只在一个宏观层面上适用。在马克思看来,微观层面上也是适用的(因为他在纺织厂例子中用了)。而且,马克思用纺织厂例子是用来说明存在剥削问题的。
你为什么要歪曲我的观点,说我找到了微观层面上某个资本家 不剥削的例子?很遗憾,我没有找到,因为这对于头贴里面的逻辑没有任何帮助。
综上所述,大家应该已经看出来了,他的思路清晰不清晰,我不判断,但回避问题、歪曲观点的问题,应该反省。
最后,我再给你归纳一个逻辑矛盾,让你死在里面算了:
如果你对马克思剩余价值论的逻辑表述体现了资本论里面的思想(头贴里面我并没有假设你的逻辑一定反映了资本论的思想),那么头贴里面我给你归纳的逻辑推演就一定适用于微观层面,因为资本论里面马克思举了很多微观例子来说明这些概念。现在你跳出来说只适用于宏观层面,那么要么是资本论错了,要么你歪曲了资本论的思想。
A={郑小迈的表述反映了资本论中剩余价值理论}
B={资本论中剩余价值理论适用于宏观社会层面和微观企业层面}
C={郑小迈的表述适用于宏观社会层面和微观企业层面}
A and B==>C
现在郑小迈说他的表述在微观层面上不适用,只适用于宏观层面,因此属于(not C)中的一种情况,所以:
(not C)==> (not A) or (not B)
就是要么你没有反映资本论思想(有歪曲传播之嫌),要么资本论错了。
补充:马克思的理论,至少我能推出来在什么情况下成立,在什么情况下不成立。反和不反,有什么意义,只有教条主义者才会注重反不反马克思。至于我够不够格,对逻辑推理没有丝毫影响。你求助于一个丝毫没有帮助的工具,只能说明你内心产生了对逻辑力量的恐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7-15 15:02:48编辑过]
首先,如果概念都没弄懂,就先去把概念弄懂,免得死在你自己的逻辑演绎里。
其次,如果玩概念游戏,你的诡辩本事还是先练好了再来,免得在这里丢人现脸!
郑小迈,一个发布武林帖的人,在武林帖里面宣称,参与规则是:“遵守逻辑思辩的规则!”(见下面链接)
郑小迈,一个“遵循”逻辑规则的人,在本帖讨论过程中,却歪曲他人观点,故意混淆逻辑。
郑小迈,一个“遵循”逻辑规则的人,最后理屈词穷,沦落为人身攻击,冒出“你根本就不够格”、“丢人现眼”之类的词句。
郑小迈,一个“遵循”逻辑规则的人,居然以身份特征等背景资料来证明自己观点。他说“假如本人是反马克思主义者呢?楼主岂不是栽到家了!”你是不是反马,跟帖子里的逻辑有什么关系?帖子里的逻辑并没有假设讨论者必须是反马或者不反马。
郑小迈,你还“建议先生读完《资本论》,再运用您的逻辑学”,可笑啊,为什么非要读完资本论才能用逻辑!难道马克思是先写好资本论,才运用逻辑思维?可悲啊,马克思的资本论没有写完哦,看来马克思从来也没有运用过逻辑啊,可笑啊。据说马克思是从黑格尔那里获得了逻辑方法,不知道黑格尔的逻辑行不行啊,估计是黑格尔没有看过资本论的缘故。
郑小迈,你必须认定你没有歪曲传播资本论的剩余价值理论,否则你的武林帖怎么办?歪曲资本论岂不成了欺世盗名之辈?一旦如此,有何脸面立足于世!!!(所有的假设命题都是从你的武林帖里面拷贝过来的啊!头贴里面每一个命题,都有对应的标记标注在你的武林贴的原文里,以供大家对照。)
郑小迈,你又必须认定马克思和剩余价值理论是对的,否则你怎么会说出“马克思在100多年前就算准了有先生您这种学逻辑学的人攻击等价交换原则”,以至于被来者可追认为:“不用这么奴才吧”。如果你不认为马克思是对的,那么你自己的逻辑就产生了自相矛盾。矛盾两不立,两立则废,这是你自己定的规矩。如果马克思不对,马克思怎么会算的那么准???????
郑小迈,你还认定马克思算准了像我这样的人会攻击微观等价交换问题,因此搞出来了一个宏观等价微观不等价的解释。如果你不这么认定,一切就结束了,就回到了我在头贴里对你的逻辑归纳和推演:“剩余价值论理论可行,实际不可行。”可是你非要这么认定。
你一旦如此认定,就进入了最后一个逻辑矛盾中,这是一个逻辑死循环啊(见前面帖子的讨论),你不感谢我理清你的思路,却以人身攻击回报,可悲啊。
以上具体例子见上面的讨论过程,没有一言是空话。
郑小迈,你威信扫地,我真同情你啊!!!!
你不懂逻辑,我可以教你,但你不懂装懂,就不对了。
附录1:郑小迈对逻辑和经济学的认识,我差点笑得背过气去,摘下来留作参考
您的问题是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核心,也就应该学习马克思到此止住。因为,往哪里走都是死胡同,或者得出自相矛盾的结论,例如,懒汉(懒人)理论。
经济学有个奇怪特点,逻辑学上证明成立的,经济学上则可以不成立。逻辑学上证明不成立的,经济学上则可以成立。反过来亦是。这大概是经济学有其自身的逻辑吧。
详细出处参考:https://bbs.pinggu.org/thread-335925-1-1.html 第六楼。
附录2:武林贴里面的参与规则
就amakesi先生挑战人大政经教授须先解的课题广邀本版网友观摩参与的武林帖
(https://bbs.pinggu.org/thread-334715-1-1.html)
参与规则
遵守逻辑思辩的规则!
1)矛盾不两立,两立则废。例如,非生则死,非死则生,不生不死则废。
2)抽象遗漏则不立。抽象必须覆盖被抽象的所有个体,即只要有一个个体不具有被抽象个体的共性,抽象就不成立。例如,抽象劳动,马克思对劳动的抽象覆盖了所有劳动个体的共性,即体力支出和脑力支出的共性。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到有谁发现有一例劳动个体的劳动不用支出体力和脑力,机器人除外。
3)不能用结论来证明论题、论点、立论和论理的正确,因为结论本身是否正确,还必须由实践和实证来证明。
4)不能用哲学思辩替代逻辑思辩。明朝哲学大师王阳明哲学证竹,结果是趴在竹子底下走火入魔后,弄出了一大堆精神分裂症的疯言疯语。
最后
恭请a 马克思先生为自己的名誉而战。欢迎本版网友参与督战。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7-17 9:36:42编辑过]
好!逻辑学确实学得很好,只不过是白学了!
马克思在100多年前就算准了有先生您这种学逻辑学的人攻击等价交换原则!
马克思非常清楚现实中交换大都不等价,所以也非常清楚地告诉那些白学了逻辑学的人:交换不等价不增加价值,只是一方获得利益意味着另一方利益损失。利益损失一方必定也只有在另一次不等价交换中找回损失的利益,否则就会破产。无数的不等价交换的利益损失和找回利益损失,最终的结果是没有人在交换中获得利益,也没有人在交换中损失利益,这就是说,等价交换原则不但在理论上成立,而且在现实中也同样成立。
建议先生读完《资本论》,再运用您的逻辑学!
我就把你的帖子集中转一下,以利于大家对照着看。呵呵。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7-17 9:12:30编辑过]
首先,破产与交换在逻辑上,没有充分必要的关联。破产是已经失去了交换的能力,交换过程中有破产就没有交换。
其次,没有实体经济的新增价值,虚拟经济交易的盈亏,永远是有人盈就必有人亏,有人亏就必有人盈的零和游戏。
第三,这是马克思的原意,告诉你就是不等价交换不可以存在一方获得利益的同时另一方没有利益损失,除非有新增价值存在,而马克思却认定新增价值不存在。
楼主的逻辑学运用如果比马克思的逻辑学运用高明,那就应该恭喜楼主成为逻辑学的一代宗师了?
首先,马克思非常明确说明,他考察的是资本主义社会,他运用的概念都具有整个社会层次性质,例如商品、价值、劳动价值、交换、交换价值、价格、等价交换、剩余价值等等,这就是说,马克思是从整个社会的角度运用概念。用个案的角度去替代社会的角度,不知是谁的逻辑存在断裂跳跃?
其次,马克思在100多年前就已经驳斥那些用钻石个案攻击马克思理论的人,《资本论》自己去看吧!
最后,已经解释过了,理解不理解又是另一回事,钻进牛角尖里就更是另一回事了?
太崇拜马克思的说法,应是楼主的主观臆想,犯了学逻辑学的大忌。假如本人是反马克思主义者呢?楼主岂不是栽到家了!
首先,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是否成立楼主你都无法确定,就去看马克思计算剩余价值率,这在逻辑上是否说过去呢?
其次,楼主想弄明白就看看1953年3月版的<资本论>初版的序,133页和144页的资本的总公式和这个总公式的各项矛盾.
最后,<资本论>发表到今天100多年了,还真没听说,有谁能用逻辑的方法驳倒过马克思<资本论>的理论,你也不例外.
楼主先生:
首先,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成立,就是资本主义制度的性质是阶级剥削的性质成立。按照楼主的意思,就是在宏观层面上成立,那么,微观宏观层面上计算剩余价值率,只不过是说明某个资本家剥削的多、剥削的少或者剥削不到。就算是微观层面上某个资本家不剥削工人,也不能推翻宏观层面上阶级剥削的性质。楼主是不是找到了微观层面上某个资本家不剥削工人,就能从逻辑上推翻宏观层面上阶级剥削的性质,或者说推翻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如果是这样,你最好不要说你是学逻辑学的了。
其次,本人的逻辑十分清晰,只是与你不在一个水平层次上。
最后,告诉你,作为真正的反马克思主义者,你根本就不够格。
我旁边很多人都等着你的武林帖公布答案呢!
哈哈,看看建立在逻辑矛盾上的答案是如何吸引人的。
他们劝我当你一公布答案的时候,就再把你的答案打入一个死循环。这是一个无间地狱,哈哈哈。
刚才找到你的另一个帖子,里面居然说经济学不符合逻辑,我旁边一个吃宵夜的差点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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