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经济】
地方债审计结果10月上报 财政部已预警多地政府综合 2013年09月29日 星期日
在大规模覆盖中央、省、市、县、乡五级政府债务审计工作进行3个多月后,国家审计署已基本确定于10月中旬将汇总的审计结果呈送国务院。届时,外界议论纷繁且口径不一的中国政府债务规模问题,有望厘清。
本次五级政府债务全面审计工作由国家审计署主导进行,包括借调等在内,累计参与审计工作的政府工作人员超过7万多人。至2013年9月底,基层审计的有关工作已经结束,相关数据和负债情况分析,已经分批汇总至国家审计署。
不过,与过往工作方式有所不同。在审计汇总报告尚未正式呈送国务院之前,财政部等国务院有关职能部门,已经向部分债务结构风险较大的地区和城市发出预警,广东等省的多个城市均位列其中,与此同时,财政部安排驻各省专员办对当地政府债务情况进行逐一调研。河北、湖北等省多城市负债率都出现逼近或超过100%的情况。
有媒体于9月23日援引财政部武汉特派办的调研报告,对武汉市负债情况进行了报道。财政部河北特派办的调研报告则显示,截至2012年6月底,河北省11个地级市中,有6个综合债务率超过100%,最高者省会城市石家庄甚至达241%。
据了解,目前财政部正在研究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的有关制度,其中包括,地方举借债务只能用于建设性支出,不能用于经常性开支。经常性开支如果用债务解决,就会走向不归路。要对地方举借债务进行分类管理,对各类债务都应有制度约束。要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逐步形成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等。
野村:地方融资平台系统风险正在增大财新网 2013年09月29日 星期日
中国地方融资平台债务的系统性风险正在增大。野村证券近期一份研究报告指出,虽然预计今明两年中国地方融资平台不会出现系统性风险,并引发经济硬着陆情况,但中国地方融资平台的金融风险正在快速增大,如果政府不采取果断措施加以控制,融资平台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
据野村证券估算,2010年至2012年期间地方融资平台债务累计高速增长39%,2012年融资平台债务总额为人民币19万亿,其中带息债务14.3万亿。
野村证券称,目前多重因素对整体融资平台债务造成压力,可能会导致许多财务状况不佳的地方融资平台同时陷入严峻的资金困境。
该报告指出,如果地方融资平台爆发系统性风险,其影响将通过包括银行、信托公司和债券市场的整个金融体系传导至更广的范围,进而通过金融系统和基建投资渠道引发经济硬着陆。
根据野村证券的研究,地方融资平台现金流紧张,并且高度依赖借新债。这些平台偿付能力普遍依靠政府注资,甚至有些融资平台完全依靠地方政府注资才得以维持偿债能力,自身盈利能力偏低,并且还在迅速下降。
在野村证券看来,目前存在四个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系统性风险因素。首先是政府税收大幅减少。根据野村证券的研究,地方融资平台的偿付能力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补贴和资产注入,政府税收状况的恶化可能会制约政府对融资平台的补贴。
其指出,由于中国经济增长放缓以及营改增结构性税改的影响,2013年上半年中国全国税收收入同比增长不足8%,分别比2012年和2011年同期下降2个和22个百分点。2013年上半年税收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房地产政策放松推动房地产市场交易量大幅增长。今年上半年房地产相关税收增长迅速,同比增长25%。相比之下,占总税收约76%的非房地产税收同比仅增长5.2%。
野村证券预计,明年房地产相关税收增速可能不及2013年,因此2014年政府收入将会面临更大压力。
其次,过热的土地财政和房地产市场隐含危机。野村证券认为,土地财政对地方政府至关重要,但土地财政完全依靠房地产市场的繁荣是不可持续的。目前房地产销售面积累计增速已经在年初见顶,房地产交易数量放缓。同时,部分城市房地产过度开发导致“鬼城”数量不断增加,三四线城市房屋供大于求的问题将带来潜在危机。
野村证券认为,房地产市场一旦下滑,这不仅会导致地方政府财政问题进一步恶化,还会削弱以土地和房产作为信用抵押品的有效性,从而给融资平台造成更大的压力。
第三,市场和投资者情绪紧张不安。今年各评级机构已经下调了七家融资平台的信用,说明地方融资平台的财务状况已经恶化,而且投资者担忧的情绪还在不断加重。信用评级的下调导致融资成本升高,地方融资平台维持债务规模的难度进一步增大。野村证券认为,今年导致地方融资平台评级下调的问题似乎正在进一步恶化。
第四,市场利率近期的上扬。根据野村证券研究,地方融资平台的偿债能力对利率变化非常敏感。近期市场利率上升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央行希望控制信贷增长以及抑制相关金融风险的货币政策立场。其预计,当前的去杠杆化的过程可能会持续到2014年,这意味着2014年的利率可能会继续维持高位甚至进一步上升。
野村证券提醒,未来如果类似6月份“钱荒”的流动性紧张局面一再出现,或是发生了较大的规模的信用违约事件导致融资平台债务信用风险被重新定价,或是房地产市场繁荣预期被逆转从而导致政府土地出让金和财政收入减少,这些都可能诱使上述系统性风险引发金融危机。
野村证券认为,中央政府会采取措施避免未来12个月爆发系统性风险,并且目前政府仍有能力做到。其预计,中央政府可能会承担部分的融资平台债务,实施债务重组,延长部分融资平台债务的期限,甚至可能允许个别信用违约发生。地方政府也可能需要剥离部分资产来偿还债务。
据野村证券的估算,维持融资平台偿还债务利息所需要的财政补贴将占2012年GDP的0.25%。2013和2014年所需的财政补贴可能增高,但不可能超过GDP的1%。
报道称上海自贸区方案比申报稿略显谨慎财新网 2013年09月29日 星期日
9月27日,国务院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下称总体方案),与此前的申报方案相比,一些内容此次暂未出现,另有一些改革事项,特别是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则增设了前提条件,并表露渐进改革的谨慎态度。
对于人们关注度最高的金融制度创新,总体方案的表述为,“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可在试验区内对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跨境使用等方面创造条件进行先行先试。在试验区内实现金融机构资产方价格实行市场化定价。”
而此前的申报稿明确提出:“在区域内实现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金融机构资产方价格实行市场化定价。”“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在区域内对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行先行先试。”
总体方案将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自由兑换及人民币跨境使用均置于风险可控这一前提之下,并增加了“创造条件”这一过程性表述,表明相关改革仍将渐进而行,而非在自贸区这一小范围内一步到位。
此项改革,目前确存不同看法。全国人大常委、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9月27日即在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与财新传媒共同主办的论坛上提出,她不认为自贸区内会有利率市场化,是因为在上海一小块区域内想构筑资金的藩篱是不可能的,如果放开,只能是政策的洼地,很多资金会往里跑。
她表示,希望上海自贸区在服务贸易和投资自由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尽快从上海向全国推开,而不要过多纠结于区内金融改革。
在自贸区服务业扩大开放措施中,总体方案对离岸银行业务的表述为“在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加强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允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中资银行开办离岸业务。”
而申报稿所提为“建议允许区内符合条件的中资银行(含分行、支行)从事离岸业务。”总体方案也对此增设了提前条件。
总体方案明确上海自贸区五项任务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扩大投资领域开放,推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完善法制领域制度保障。与申报稿相比,突出了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其内容包括探索建立与国际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系,推进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先审批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等。
此外,总体方案透出信息,希望经过两至三年的改革试验,力争建成具有国际水准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服务全国。在试验期间,以现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为基础,可根据先行先试推进情况等,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和试点政策范围。
自今年10月1日起,外资企业法等数项法规已在自贸区暂停实施,上海市的法规也已作出相应调整。总体方案称,这些法规调整的试行时间为三年。
目前,上海自贸区的实施细则尚待9月29日由上海市政府公布。
银监会明确自贸区银行业监管八项措施经济日报 2013年09月29日 星期日
据悉,经国务院批准,银监会将于29日发布《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行业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中外资银行入区经营发展、区内设立非银行金融公司以及区内开展离岸业务等八项内容予以明确。
一是支持中资银行入区发展。允许全国性中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上海本地银行在区内新设分行或专营机构。允许将区内现有银行网点升格为分行或支行。在区内增设或升格的银行分支机构不受年度新增网点计划限制。
二是支持区内设立非银行金融公司。支持区内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发起人在区内申设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支持上海辖内信托公司迁址区内发展;支持全国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区内设立分公司;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在区内设立专业子公司。
三是支持外资银行入区经营。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银行在区内设立子行、分行、专营机构和中外合资银行。允许区内外资银行支行升格为分行。研究推进适当缩短区内外资银行代表处升格为分行以及外资银行分行从事人民币业务的年限要求。
四是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区内银行业。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在区内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参股与中、外资金融机构在区内设立中外合资银行。
五是鼓励开展跨境投融资服务。支持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跨境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大宗商品贸易融资、全供应链贸易融资、离岸船舶融资、现代服务业金融支持、外保内贷、商业票据等。支持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进跨境投资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跨境并购贷款和项目贷款、内保外贷、跨境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业务、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等。
六是支持区内开展离岸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中资银行在区内开展离岸银行业务。
七是简化准入方式。将区内银行分行级以下(不含分行)的机构、高管和部分业务准入事项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报告。设立区内银行业准入事项绿色快速通道,建立准入事项限时办理制度,提高准入效率。
八是完善监管服务体系。支持探索建立符合区内银行业实际的相对独立的银行业监管体制,贴近市场提供监管服务,有效防控风险。建立健全区内银行业特色监测报表体系,探索完善符合区内银行业风险特征的监控指标。优化调整存贷比、流动性等指标的计算口径和监管要求。
据悉,以上八项措施是银监会经国务院批准,落实国务院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决定的具体措施。银监会相关负责人同时表示,将坚持服务自贸区实体经济、投资贸易便利化的原则,建立有针对性的自贸区银行业监管机制和框架。
商务部拟修订外资对境内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新华网 2013年09月29日 星期日
商务部27日在网站上公布了《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3年11月1日。
意见稿明确,修订后的管理办法适用于外国投资者(投资者)对上市公司通过具有一定规模的中长期战略性并购投资,取得该公司A股股份的行为,但明确了投资者通过所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方式取得A股股份,不适用本办法。同时,投资者战略投资上市公司,属于国家安全审查范围的,应按照国家有关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规定办理。
根据意见稿,投资者从境外汇入的用于战略投资的外汇资金,应当到上市公司注册地外汇局办理外国投资者前期费用登记,并按照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前期费用外汇账户的开户、账户内资金使用及账户注销等手续。投资者以合法获得的境外人民币作为战略投资资金,应符合国家有关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的相关规定。投资者以其持有的中国境内企业的股权作为战略投资支付对价的,应符合国家有关股权出资的相关规定。
意见稿称,依据《反垄断法》的规定,投资者战略投资上市公司达到《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规定的申报标准的,应当事先向商务部申报,未申报或申报审查未通过,不得实施交易。
报道称发改委反垄断决心大 电力改革有望加速财经网 2013年09月29日 星期日
据《华夏时报》消息,电力体制改革,重组了电监会之后的国家能源局正加速重启着此前停滞不前的电力改革任务,此举可能即将终结将国家电监会曾为之努力近10年而无果的状态。
接近国家发改委的消息人士透露,新的电改草案已经形成,即将提交国家发改委。新草案中,“5号文件”(2002年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将不再是一个方向,新草案中最先推进的将是改革电网交易权,力推直购电;而改革的最终目标则是电网公司未来将成为提供公共服务为主的公用事业服务企业。
报道称,与此前的“5号文件”方向不同的是,“5号文件”确定的电改思路是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最终实现市场化的电价形成机制,而新草案中,则回避了输配分开,主张改革电网的交易权。
报道同时称,在新草案中,大用户直购电也被作为电力体制改革的突破口。
此外,报道还称,新草案的愿景是,未来的国家电网公司将成为提供公共服务为主的公用事业服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