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世界经济与国际贸易 八区 世界经济与国际贸易
4533 3
2007-11-21

n        指出案例所反映的关键问题或交易双方的矛盾焦点;

n        提出对案例进程或处理结果的意见和观点,并进行分析及陈述理由;

n        指出案例中可汲取的经验和教训,并谈谈自己的看法

案例一、关于凭样品买卖还是凭规格买卖纠纷案

 

   (案情介绍)我方某出口公司与德国一公司签订出口某商品的合同,数量为100长吨,单价为每长吨C.I.F.不来梅80英镑,品质规格为: 水分最高15%、杂质不超过3%,交货品质以中国商品检验局品质检验证书为最后依据。但在成交前我方公司曾向对方寄送样品,合同签订后又电告对方,确认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货物装运前由中国商品检验局检验签发了品质规格合格证书。货物运抵德国后,该外国公司提出,虽有商检局出具的品质合格证书,但货物的品质却比样品低,卖方应有责任交付与样品一致的货物,因此要求每长吨减价6英镑。我方某公司以合同中并未规定凭样交货,而仅规定了凭规格交货为理由,认为所交货物符合合同规定,因此不同意减价。于是,德国公司请德国某检验公司进行检验,出具了所交货物平均品质比样品低7%的检验证明,并据此向我方公司提出索赔600英镑的请求。我方出口公司则仍坚持原来理由而拒赔。德国公司拟提请国外仲裁机构仲裁,但因合同中未规定仲裁条款,争议发生后双方就仲裁又达不成协议,德国公司遂请求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协助解决此案。此时,我方出口公司进一步陈述说,这笔交易在交货时商品是经过挑选的,因该商品系农产品,不可能做到与样品完全相符,但不致于比样品低7%。由于我方出口公司留存的样品已遗失,对自己的陈述无法加以证明,我仲裁机构也难以管理,最后只好赔付了一笔品质差价而结案。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07-11-21 18:36:00

案例二、实际出货比样品质量差所引起的纠纷

   

(案情介绍)我公司是一家专业铸造厂,在广交会上结识了一个外商,向我公司购买铸铁产品。这种产品要求每件重量300,各项尺寸和重量的误差不得超过1%。合同约定双方采取TT付款方式,客户收到货物后,验收合格就付款。卖方在正式生产之前,必须提供样品给买方确认。随后我公司认真地按照客户的图纸开了模具,试生产了样品,并从中选择了几个质量最好的提供给客户,并得到客户的确认。我公司立即组织正式生产。第一批一个20呎集装箱的货物发给该客户后,客户说我公司的产品有很多比样品质量差,因而拒付货款,并且要求我公司赔偿损失。我公司不但货款没有收到,反而垫进去了模具费,还要赔钱,我公司蒙受了很大的经济损失。请问我公司该怎么办?怎样才能把经济损失尽量减小?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7-11-21 18:37:00

案例七、能否答应客户的要求,使用CIF贸易术语?

   

(案情介绍)我公司与一家美国公司就出口一批休闲服装到美国市场一事已经谈判了很久。现在双方对其他内容都没有什么疑义,只是在合同中使用什么贸易术语上有些分歧。该批货物的目的地是美国内陆的某个城市,该客户要求在贸易合同中采用CIF价格术语,而我公司认为CIF价格术语只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这个合同中应该使用CIP价格术语才对。但是该客户坚持说,他们与其他供货商所签的合同使用的都是CIF价格术语,从来没有用过CIP这种价格术语,甚至也没有听说过有CIP这种价格方式。我们公司现在很为难,不知道是否可以同意客户的要求而使用CIF价格术语?如果同意这样做,对我公司以后的业务会不会带来什么不良影响? 我们在出口业务方面不太有经验,想请在这方面有经验的人士给我们一些指点。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8-3-16 15:32:00

先扫盲哈~

CIP与CIF有许多相似之处:价格构成都包括运费、保险费即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都由买方负责订立,交货地点均在出口国的约定地点,出口方负责出口清关,进口方负责进口清关,风险在交货地点转移给买方而运费保险费却延伸到目的地(港)。但他们也有许多不同之处:CIP适合于各种运输方式,CIF只适合海运,CIP货物的风险和控制权同时转移,出口方只负责货交承运人就可以放心结汇,以后货物发生的一切损失均与出口方无关。CIF则以船舷为界划分风险,在货物越过船舷之前,卖方均要承担货损的责任。

分析案例:

所以呢,使用CIP或CIF都对我公司没什么影响。我建议如果我公司地处内陆,则应坚持使用CIP,这样一来货交承运人之后我方就可以去结汇,提高资金周转率。如果我公司地处沿海,则使用CIF也是可以的。

美国内陆点有好多称之为I.P.I(inland point intermodal)内陆交接点联运。即到达基本港之后通过火车或者是汽车运到这些点,比如:kansas city,mo. 楼主所说的内陆城市如果在这些I.P.I点之列的话,你的客人可以在该城市的场站提货,象基本港一样。在这种情况下,你做CIF无需考虑美国关税,码头操作费等诸多费用,只是比基本港多出一段内陆运费。

如果所说的城市不在IPI,则你就要考虑DDU或DDP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3-16 15:34:36编辑过]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