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人类主体的最高行为准则就是追求最大价值率,但是,人类主体在实际生活和生产过程中,并不是只选择并作用于具有最大价值率的事物,而完全抛弃其它那些偏离最大价值率的事物,而是存在一个特定的价值率的临界值,人类主体将以这个价值率的临界值为基本标准,来确定对于所有事物的根本态度。
一、中值价值率
主体在生存与发展过程中,需要与许多不同事物发生价值联系,每一种事物对于主体有着不同的价值率,则主体的平均价值率为:
Po=∑(Pi×Ki) (4-5)
式中,Pi为第i种事物的价值率;Ki为第i种事物的规模比例。显然有
∑Ki=1 (4-6)
把主体的平均价值率定义为该主体的中值价值率,即:
中值价值率:根据主体所有活动的价值率以及相应的作用规模,可以求出一个加权平均价值率,称为主体的中值价值率或平均价值率,用Po来表示。
二、中值价值率分界定理
根据人类主体的最高行为准则“最大价值率法则”,可以证明(从略):当Pi>Po时,如果提高Ki,可使Po增大;当Pi<Po时,如果降低Ki,也可使Po增大。由此可得:
中值价值率分界定理:中值价值率是人类主体用以决定对于所有事物之根本态度的临界值。当事物的价值率大于主体平均价值率时,主体就会不断增加向该事物投入价值资源,而且价值率越大,这种投入的增加力度就越大;当事物的价值率小于主体平均价值率时,主体就会不断减少向该事物投入价值资源,而且价值率越小,这种投入的减少力度就越大;只有当事物的价值率等于主体平均价值率时,主体才会维持原有价值资源的投入规模。
由此可见,“中值价值率”是人类主体一个最重要的价值特性,它反映了主体的价值创造能力或本质力量的最重要方面——价值增长速度,主体的情感将会以它为参考系,确定对于所有事物的基本态度:凡是价值率大于其中值价值率的事物,主体将会对它产生正向的情感,从而引导主体不断增加对于该事物的价值资源投入规模;凡是价值率小于其中值价值率的事物,主体将会对它产生负向的情感,从而引导主体不断减少对于该事物的价值资源投入规模。即情感的客观目的在于以主体的中值价值率为基准,并准确而及时地识别事物的价值率相对于主体的中值价值率的差值,从而为主体的行为和思维活动提供精确、有序和恰当的驱动力。
三、价值率高差临界定理
可以看出,主体的中值价值率是主体对于不同事物确定不同的价值资源投入原则的分界点,主体只要识别出事物的价值率与自己的中值价值率的差值,就可以确定对于不同事物的价值资源投入方向,以实现价值资源的最佳配置。为此做出如下定义:
价值率高差:事物的价值率P与主体的中值价值率Po之差值,称为该事物的价值率高差,用△P来表示,即
△P = P—Po (4-7)
根据这个定义,“中值价值率分界定理”又可演变为“价值率高差临界定理,即:
价值率高差临界定理:价值率高差是人类主体用以决定对于所有事物之根本态度的临界值。当某事物的价值率高差大于零时,主体就会扩大其作用规模或增加其价值资源投入量;相反,当某事物的价值率高差小于零时,主体就会缩小其作用规模或增加其价值资源投入量;只有当事物的价值率高差等于零时,主体才会维持原有价值资源的投入规模。
由此可见,“价值率高差”是事物一个最重要的价值特性,它决定着人类主体对于该事物的根本情感:凡是价值率高差大于零的事物,主体将会对它产生正向的情感,从而引导主体不断增加对于该事物的价值资源投入规模;凡是价值率高差小于零的事物,主体将会对它产生负向的情感,从而引导主体不断减少对于该事物的价值资源投入规模。即情感的客观目的在于以事物的价值率高差为基准,并准确而及时地识别事物的价值率高差,从而为主体的行为和思维活动提供精确、有序和恰当的驱动力。
四、选择倾向性法则
把“中值价值率分界定理”与“价值率高差临界定理”归纳为人类主体的“选择倾向性法则”。
选择倾向性法则:中值价值率和价值率高差是人类主体用以决定对于所有事物之根本态度的临界值,也决定着所有事物的根本命运。事物的价值率高差越正,人对于它的肯定态度就会越坚决,对于它的支持力度就越大,人就会越多地向该事物追加投入价值资源,从而加速了它的发展;相反,事物的价值率高差越负,人对于它的否定态度就会越强烈,对于它的反对力度就越大,从而加速了它的灭亡。
显然,对于经济领域,价值率就是利润率,因此在经济领域,利润率是所有经济类事物的关键性指标,它决定着人类主体对于所有经济类事物的根本态度,也决定着所有经济类事物的生死存亡的根本命运。
这里要注意:主体的“选择倾向性法则”是从总体意义、必然意义和模糊性意义上来讲的,而不是从局部意义、偶然意义和确定性意义来讲的,在具体情况下则将表现出偶然性、复杂性和多样性,主体有时能够暂时地、局部地对价值率较低的事物增加价值资源的投入,主体有时能够暂时地、局部地对价值率较高的事物减少价值资源的投入。